通州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 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 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1〕18 号)和《北京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京环办〔2022〕15 号)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通州区生态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全面营造公平有序的良好营商环境,特制定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年度全部计划性检查均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做到抽查结果100%公开;持续完善污染源库标识化管理,科学划分重点、特殊、一般污染源,做到“分类管理、差异化执法”;建立以排污许可和污染源行业为重点的执法模式,做到“一次进门,全面检查”;探索推行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避免重复检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打扰,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双随机抽查适用范围
执法人员在开展污染源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跨部门联合检查等计划性检查时,均采取双随机抽查模式,以下情形除外:
1.上级督办批示、问题线索移交等;
2.信访举报、违法线索移交、热点网格报警、在线监控异常督办等;
3.流域执法、生态保护地执法、饮用水源保护地执法、点穴执法等;
4.空气重污染应急、敏感时期保障等;
5.其他不适合双随机形式的检查。
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类型
1.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当月 5 日前在“北京市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 发起。
2.专项随机抽查:结合年度生态环境执法重点工作要求,定期组织专项双随机检查任务,并通过“北京市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发起任务 。
3.部门联合双随机:结合区市场监管局工作要求适时组织开展,通过“北京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发起任务。并在北京市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录入抽查情况。
四、工作要求
1.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依法依规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公示,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2.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五、抽查事项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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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抽查基数  | 
      
       
 抽查比例  | 
      
       
 抽查周期  | 
      
       
 抽查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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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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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污染 源和建设 项目单位 环保法律 法规执行 情况抽查  | 
      
       排污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验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 度落实情况抽查  | 
      
       
 企业事业单位和 其他生产经营者  | 
      
       
 一般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  | 
      
       
 通州区生态环境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 护验收暂行办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  | 
      
       5680  | 
      
       重点源9%; 一般源0.5%; 特殊源5%; 报告书类建设项目9%; 报告表类建设项目0.5%  | 
      
       每月  | 
      
       随机 抽查  | 
    
| 
       
 排污单位环保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抽查  | 
      
       
 
 企业事业单位和 其他生产经营者  | 
      
       
 
 一般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 污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等  | 
    ||||||
| 
       
 
 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抽查  | 
      
       
 
 企业事业单位和 其他生产经营者  | 
      
       
 
 一般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 污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等  | 
    ||||||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抽查基数  | 
      
       
 抽查比例  | 
      
       
 抽查周期  | 
      
       
 抽查方式  |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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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动污染 源和机动 车排放检 验机构环 保法律法 规执行情 况抽查  | 
      
       
 
 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销售车用油品清净性检查、污染物排放情况  | 
      
       
 
 
 加油站  | 
      
       
 
 一般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  | 
      
       
 
 
 
 
 
 
 
 通州区生态环境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大气污染 防治条例》《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等  | 
      
       116  | 
      
       55%  | 
      
       每每月  | 
      
       随随机 抽查  | 
    
| 
       
 
 车辆企业大户的车辆排放情况  | 
      
       
 
 车辆企业大户的车辆  | 
      
       
 
 一般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大气污染 防治条例》《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等  | 
      
       
 
 
 1002  | 
      
       
 
 
 5%  | 
    ||||
|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车辆检验情况  | 
      
       
 从事机动车排放检验的机构  | 
      
       
 
 一般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大气污染 防治条例》《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等  | 
      
       9 
 
 
 9  | 
      
       
 
 
 
 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