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管理行政检查单

日期:2025-07-28 13:40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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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管理行政检查单
检查时间:                  
任务名称
任务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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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类型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姓名
住所或地址
联系方式
检查来源 □日常检查
□专项检查
□投诉举报
□转办交办
□证后核查
□巡查检查
序号 检查项 检查要点 检查标准 检查方式 实施层级 检查结果
1 对重点排放单位超出配额许可范围进行排放情况的检查 根据全市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和年度减排指标,对本市行政区域内重点排放单位的二氧化碳排放实行配额管理,检查重点排放单位按配额许可范围进行排放的情况 重点排放单位在配额许可范围进行排放。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2 对未按规定报送碳排放报告情况的检查 本市行政区域内年能源消耗2000吨标准煤(含)以上的法人单位报送年度碳排放报告情况。重点排放单位同时提交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核查机构的核查报告的情况。 按时报送年度碳排放报告,重点排放单位同时提交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核查机构的核查报告。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3 对未按规定报送第三方核查报告情况的检查 核实重点排放单位提交的第三方核查机构的核查报告。 重点排放单位按要求提交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核查机构的核查报告。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4 对重点排放单位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情况的检查 核实重点排放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按要求清缴上年度的碳排放配额情况及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查结果确认的该单位上年度温室气体实际排放量。 重点排放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按时足额清缴。清缴量大于等于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查结果确认的该单位上年度温室气体实际排放量。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5 对重点排放单位虚报、瞒报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或者拒绝履行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义务情况的检查 【1】核实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2】有上述行为逾期未改正的,测算其温室气体实际排放量,并将该排放量作为碳排放配额清缴的依据;对虚报、瞒报部分,等量核减其下一年度碳排放配额。
重点排放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技术规范,编制该单位上一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载明排放量,并于3月31日前报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6 对项目业主在申请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或者减排量登记时提供虚假材料情况的检查 检查项目业主在申请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或者减排量登记时提供的材料 提供的材料不是虚假材料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7 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未制定环境污染应急预案情况的检查 【1】检查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环境污染应急预案。
【2】检查应急预案备案申请及批复。
【3】检查预案定期演练记录。
【1】制定了环境污染应急预案。
【2】应急预案完成备案。
【3】定期进行演练并保存记录。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8 对样品检测和环境安全评价结束后,未将微生物菌剂样品全部安全销毁,且拒不改正情况的检查 按照样品检测和环境安全评价的要求,检查微生物菌剂样品的总数,核对进行安全销毁的样品台账一致性。 微生物菌剂样品全部安全销毁。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9 对未妥善保存微生物菌剂生产、使用、储藏、运输和处理记录,或者未执行微生物菌剂生产、使用、储藏、运输和处理的环境安全控制措施和事故处置应急预案,且拒不改正情况的检查 【1】检查微生物菌剂生产、使用、储藏、运输和处理记录保存情况,核查各环节微生物菌剂的种类和数量一致性、准确性。                                   【2】检查微生物菌剂生产、使用、储藏、运输和处理的环境安全控制措施和事故处置应急预案执行和落实情况。 【1】妥善保存微生物菌剂生产、使用、储藏、运输和处理记录。       
【2】执行微生物菌剂生产、使用、储藏、运输和处理的环境安全控制措施和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10 对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且拒不停止违法情况的检查 检查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情况。 在禁止养殖区域((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内没有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11 对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情况的检查 检查养殖企业排放废弃物的情况。 【1】向环境排放经过处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
【2】畜禽养殖废弃物未经处理,没有直接向环境排放。
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12 对被检查者拒不配合检查,或者在接受检查时弄虚作假情况的检查 按照执法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做好全过程记录。 当事人配合执法检查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13 对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者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也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即投入生产、使用,或者建设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正常运行情况的检查 检查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自行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正常运行或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了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14 对将列入限期淘汰名录被淘汰的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情况的检查 【1】对照有关部门发布的淘汰工艺和设备名录查看被检查对象生产经营管理台账和设备名称、型号、工艺设置、使用年限;
【2】检查已淘汰设备去向和用途。
设备使用年限符合规定,未列入限期淘汰名录且未转让给他人使用的。 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15 对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情况的检查 【1】检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的划定范围和有关规定要求;
【2】检查是否存在建设的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未发现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16 对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情况的检查 【1】检查转移固体废物废单位的申请、服务合同(协议)、备案回执;
【2】检查转移的固体废物种类及数量;检查接受地单位的贮存、处置能力;
【3】检查转移单位的运输计划和方案中的转移期限、种类、数量和去向。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单位,向当地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取备案回执;接受地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在批准的期限内转移;转移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与批准的基本一致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17 对从事畜禽规模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情况的检查 【1】检查畜禽养殖规模;检查粪污等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利用情况;
【2】贮存、利用设施建设情况。
【3】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畜禽规模养殖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未造成环境污染。 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18 对尾矿、煤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进行封场情况的检查 【1】检查尾矿、煤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的封场情况;
【2】管理或运行单位定期对贮存设施的应急池污水进行检测,保证达标排放或处置。
尾矿、煤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进行封场,未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19 对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情况的检查 【1】检查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的识别标志;
【2】检查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识别标志。
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要求(HJ1276-2022)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20 对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情况的检查 【1】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采取的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措施;
【2】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3】向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的通报情况;
【4】主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采取了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
及时通报周边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21 对生产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或者使用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未按照规定将相关信息向环保部门报告情况的检查 【1】检查危险化学品台账;
【2】检查危险化学品向环境释放情况;
【3】检查废弃危险化学品向环境保护部门备案情况;
【4】检查废弃危险化学品收集、转移、利用处置情况。
按照国务院环保部门的规定,将该危险化学品向环境中释放等相关信息向环保部门报告,按照规定对废弃危险化学品进行了安全处置。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22 对擅自关闭、闲置、拆除或者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场所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情况的检查 【1】检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经营现状;
【2】检查提出终止经营申请情况和经营设施、场所、落实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情况;
【3】检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1】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提出申请;
【2】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23 对造成较大以上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情况的检查 确定突发环境事件的级别 符合突发环境事件较大以上级别认定标准 现场检查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24 对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情况的检查 【1】检查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与运输、利用、处置单位的合同,及双方合同约定的义务、责任和污染防治要求;
【2】核实委托运输、利用、处置资质和技术能力;
【3】检查委托运输、利用、处置过程中的环境影响。
【1】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2】委托运输、利用、处置单位具备资质和技术能力;
【3】受托方未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25 对排污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情况的检查 【1】检查排污单位申请材料、对照固定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核准行业分类型;
【2】检查排污单位对应的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登记管理条件;
【3】检查排污单位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情况,自行监测项目、频次和许可浓度、核算许可总量情况。
排污单位如实提供申请材料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26 对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情况的检查 【1】检查企事业单位外网信息公开公布情况;
【2】检查市、区生态官网关于企事业单位固体废物公开公示情况;
【3】检查固体废物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贮存、处置批准情况;
【4】检查固体废物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备案情况;
【5】检查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台账管理情况;
【6】检查固体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场所建设情况;
【7】检查贮存、利用、处置、转运过程中的环境污染情况。
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27 对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其他要求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情况的检查 【1】检查固体废物贮存、填埋、焚烧过程中,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2】检查固体废物收集、运输、转移过程中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检查固体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建设环评及验收情况。
采取了有效措施,减少或防治环境污染,不存在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28 对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未报备案情况的检查 【1】检查接受地生态环境部门同意接受利用的相关材料;
【2】检查转出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回执;
【3】检查产废单位跨省转移计划或方案。
按备案回执要求落实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利用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29 对将未经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新用途环境管理登记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化学物质,用于允许用途以外的其他工业用途情况的检查 【1】检查向国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申报材料;
【2】检查生产、使用、进口、加工新化学物质前获取批复情况;
【3】检查新化学物质名称、CAS号及公布名录。
已向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新用途环境管理登记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30 对未建立新化学物质活动等情况记录制度的,或者未记录新化学物质活动等情况或者保存相关资料情况的检查 【1】检查记录新化学物质在研究者、生产者、进口者和加工使用活动时间、数量、用途;
【2】检查实际业务活动中环境污染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3】检查新化学物质活动情况记录制度责任落实情况;
【4】检查常规登记、简易登记、备案材料、新化学物质活动记录保存情况。
【1】常规登记、简易等登记材料、新化学物质活动记录并至少保存10年;
【2】备案材料以及新化学物质活动情况记录等相关资料应当至少保存3年;
【3】建立新化学物质活动记录;
【4】落实环境风险控制和环境管理要求。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31 对未按规定办理重新登记生产或者进口新化学物质情况的检查 【1】检查已取得常规登记的新化学物质活动情况;
【2】检查生产或者进口数量;
【3】检查活动类型;
【4】检查新化学物质用途;
【5】检查已取得常规登记证的新化学物质在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前,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的变更情况;
【6】检查已取得常规登记证的新化学物质在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前,环境风险变化情况。
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前,出现生产或者进口数量拟超过申请登记量、活动类型拟由进口转为生产、拟变更新化学物质申请用途、拟变更环境风险控制措施、环境风险增大等情形的,重新申请办理登记。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32 对未落实《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列明的环境管理要求情况的检查 【1】检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列明的环境管理要求;
【2】检查落实的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落实《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列明的环境管理要求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33 对未办理备案、未按照备案信息生产或者进口新化学物质或加工使用未办理备案的新化学物质情况的检查 检查进口和加工使用新化学物质的单位,常规登记、简易登记、备案登记情况 按照常规登记、简易登记、备案登记分类规定进行登记备案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34 对未按照登记证的规定生产、进口或者加工使用新化学物质情况的检查 【1】检查已取得常规登记的新化学物质活动情况;
【2】检查生产或者进口数量;
【3】检查新化学物质用途;
【4】检查环境风险控制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
按照登记证的规定生产、进口或者加工使用新化学物质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35 对未取得登记证生产或者进口新化学物质,或者加工使用未取得登记证的新化学物质情况的检查 【1】检查登记证或备案情况;
【2】生态环境部门公布的名录及加工使用新化学物质的纳入情况。
【1】取得登记或备案;
【2】不存在加工使用未取得登记证的新化学物质。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36 对未向下游用户传递规定信息的,或者拒绝提供新化学物质的相关信息情况的检查 检查登记证号或者备案回执号、申请用途、环境和健康危害特性及环境风险控制措施、环境管理要求等向下游用户的传递情况 已向下游传递了相关信息。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37 对未落实相关环境风险控制措施或者环境管理要求和未按照规定公开相关信息情况的检查 【1】检查已取得常规登记的新化学物质活动情况;
【2】检查申报材料中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或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情况;
【3】检查新化学物质信息公开情况。
环境风险控制措施或者环境管理要求,通过官网或其它方式进行公开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38 对未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不按照变更内容生产或者进口新化学物质情况的检查 【1】检查已取得常规登记证的新化学物质,在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前,除《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外,登记证载明的其他信息发生变化情况;
【2】检查对已取得简易登记证的新化学物质,登记证载明的信息发生变化情况
登记证载明的其他信息发生变化时,登记证持有人申请办理了登记证变更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39 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情况的检查 【1】检查排污许可证及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
【2】检查排污许可证载明的污染物种类、排放总量指标及实际措施情况和排放情况。
持有排污许可证,并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要求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40 对向环境排放尾矿水,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标志情况的检查 【1】检查尾矿建设、运行、管理情况;
【2】检查尾矿水排放量、排放方式、污染物种类、视频监控;
【3】检查尾矿雨污分离情况;
【4】检查污染物排放口标志。
【1】落实雨污分流措施;
【2】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标志,依法安装流量计和视频监控。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41 对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按要求组织开展污染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检查 【1】检查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检查排查发现污染隐患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开展污染隐患排查情况;
【4】检查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定期对尾矿库污水进行检测情况;
【5】检查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应急物资。
【1】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建立了健全的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每年汛期前至少开展了一次全面的污染隐患排查;
【3】如果发现污染隐患,制定了整改方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42 对产生尾矿的单位或者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按时通过全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平台填报上一年度产生的相关信息情况的检查 检查产生尾矿的单位和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通过全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平台填报上一年度产生的相关信息情况 在每年1月31日之前通过全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平台填报了上一年度产生的相关信息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43 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噪声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情况的检查 检查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整改内容以及落实情况。 对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在责令限期治理后按期完成治理任务。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44 对被检查单位未停止或者未按照规定时间使用产生严重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行为的检查 现场检查使用产生严重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在停止或者规定时间内的使用情况。 被检查单位在停止或者按照规定时间使用产生严重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45 对加工、维修、餐饮、娱乐、健身、超市及其他商业服务业经营者未采取有效措施,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生活环境,且拒不改正情况的检查。 【1】现场检查采取有效措施的情况,并现场监测噪声,社会生活固定设备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工业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非现场检查调取资料了解采取有效噪声措施以及噪声监测情况。
【1】通过现场检查,加工、维修、餐饮、娱乐、健身、超市及其他商业服务业经营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现场噪音监测,社会生活固定设备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工业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通过非现场检查调取资料,加工、维修、餐饮、娱乐、健身、超市及其他商业服务业经营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生活环境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46 对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工业噪声情况的检查 【1】现场检查排污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排放噪声的情况。
【2】非现场检查通过调取资料检查取得排污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排放噪声的情况。
【1】现场检查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取得了排污许可证排放工业噪声,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噪声污染防治。
【2】通过非现场检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取得了排污许可证排放工业噪声,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噪声污染防治。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47 对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改建、扩建工业企业,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业噪声污染情况的检查。 【1】现场检查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改建、扩建工业企业,检查采取有效措施的情况。
【2】非现场检查通过调取资料检查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改建、扩建工业企业,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业噪声污染。
【1】现场检查未发现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改建、扩建工业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业噪声污染。
【2】非现场检查未发现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改建、扩建工业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业噪声污染。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48 对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新建排放噪声的工业企业情况的检查。 【1】现场检查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新建排放噪声的工业企业,改建、扩建工业企业的采取有效措施的情况。
【2】非现场检查通过调取资料检查是否新建排放噪声的工业企业,改建、扩建工业企业的,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业噪声污染。
【1】现场检查未发现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新建排放噪声的工业企业,改建、扩建工业企业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业噪声污染。
【2】非现场检查未发现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新建排放噪声的工业企业,改建、扩建工业企业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业噪声污染。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49 对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对工业噪声开展自行监测,未保存原始监测记录,或者未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的行为情况的检查。 【1】现场检查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对工业噪声开展自行监测的情况以及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检查原始监测记录以及社会公开监测结果的情况。
【2】非现场检查通过查阅资料,包括工业噪声开展自行监测的资料以及监测的数据,原始监测记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等。
【1】通过现场检查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对工业噪声开展自行监测,保存了原始监测记录,并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通过现场检查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对工业噪声开展自行监测,保存了原始监测记录,并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50 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延续情况的检查 检查排污许可证有效期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满申请延续,延续申请经批准排放污染物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51 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情况的检查 【1】结合排污单位环评验收报告,检查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
【2】检查排污单位生产经营场所、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
【3】检查污染物排放口数量、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涉及依法应当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的情形,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52 对排污单位撤销、注销、吊销后排放污染物情况的检查 【1】检查排污许可证的撤销、注销、吊销的情况。
【2】检查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
不存在被依法撤销、注销、吊销排污许可证后排放污染物的情况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53 对排污单位排污登记情况的检查 【1】检查排污单位排污登记回执。
【2】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检查对应的排污登记信息。
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54 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制定及开展情况的检查 【1】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要求,检查单位自行监测方案,包括监测点位、监测指标、执行标准限值、监测频次等。
【2】结合排污单位提供的监测报告,检查其监测项目、频次。
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制定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55 对排污单位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情况的检查 检查排污单位原始监测记录,包括采样记录、监测报告等。 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且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56 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污染物排放等情况的检查 检查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 依法安装、使用、维护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57 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传输数据异常或者污染物排放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异常时报告情况的检查 【1】调阅自动监测设备历史数据,检查传输数据异常或者污染物超标排放等异常情况。
【2】发生上述异常情况时,排污单位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材料。
有证明材料证明排污单位发现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传输数据异常时及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并开展检查、修复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58 对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建立情况的检查 查阅环境管理台账 排污单位提供环境管理台账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59 对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情况的检查 参照《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要求,检查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内容 排污单位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及监测记录信息等。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60 对排污单位执行报告提交情况的检查 【1】对照排污许可证,明确排污单位应提交的执行报告类型(季报/年报)。
【2】检查执行报告提交时间、频次。
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的时间与频次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61 对排污单位执行报告记录情况的检查 查阅排污单位执行报告,参照《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对照检查记录内容 执行报告实际记录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自行监测执行情况、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情况等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62 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的检查 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检查排污单位公开的污染物排放信息 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63 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数量与排污许可证符合情况的检查 对照排污许可证,对排污单位所有排放口逐个进行现场检查 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数量与排污许可证载明的一致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64 对排污单位检查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与排污许可证符合情况的检查 对照排污许可证,结合排污单位产、排污实际情况,检查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 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方式、排放去向与排污许可证载明的一致 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65 对排污单位超过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情况的检查 委托有检测资质的单位现场开展执法检测 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不超过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要求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66 对排污单位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等情况的检查 【1】排查排污方式。
【2】检查自动监控设备运行情况。
【3】依据排污许可证,结合排污单位产、排污环节,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1】排污单位没有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排污方式。
【2】排污单位没有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
【3】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67 对排污单位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的检查 按照相关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检查排污单位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 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控制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68 对排污单位特殊时段污染物排放情况的检查 【1】检查排污单位特殊时段污染物排放要求。
【2】检查特殊时段期间,停止或者限制排放污染物措施。
特殊时段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停止或者限制排放污染物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69 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制污染物排放要求行为的检查 检查各项排污许可制度落实情况 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按照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建立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70 对排污单位拒不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为的检查 按照执法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做好全过程记录 当事人配合执法检查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71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等情况的检查 检查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 依法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72 对伪造、变造、转让排污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对照营业执照及许可证载明的单位基本信息,检查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 依法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无伪造、编造、转让等行为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73 对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风险等级确定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 检查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开展风险评估,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74 对企事业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及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建立情况的检查 【1】参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第5项内容,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包括企业隐患分级标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年度隐患排查治理计划、隐患排查表等。
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75 对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的检查 检查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回执。 取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回执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76 对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情况的检查 检查企事业单位针对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公开的相关信息 采取便于公众知晓和查询的方式对本单位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开展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等进行了公开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77 对企事业单位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情况的检查 依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1】检查应急装备储备情况,主要包括个人防护装备、应急监测能力、应急通信系统、电源(包括应急电源)、照明等。
【2】检查应急物资储备情况,主要包括处理、消解和吸收污染物(泄漏物)的各种絮凝剂、吸附剂、中和剂、解毒剂、氧化还原剂等。
储备了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78 对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开展情况及培训记录情况的检查 检查企事业单位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应急工作开展培训所形成的培训档案 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纳入单位工作计划,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等信息。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79 对企业披露的环境信息与准则要求符合情况的检查 依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检查年度披露报告、临时披露报告 按照准则编制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和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年度披露报告包括8类信息,临时披露报告包括5类信息。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披露8类信息+实施强审的原因、实施情况、评估与验收结果等信息,上市公司、发债企业披露8类信息+融资所投项目的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环境保护等信息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80 对企业按期开展环境信息披露情况的检查 检查披露环境信息时间 【1】企业于每年3月15日前披露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环境信息;
【2】收到相关法律文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或企业名单公布后十个工作日内提交临时环境信息披露报告。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81 对企业环境信息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的上传情况的检查 检查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上企业的环境信息 企业将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和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上传至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82 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情况及信息真实、准确情况的检查 依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检查年度披露报告、临时披露报告 企业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环境信息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83 对企业按照规定公布能源消耗或者重点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的检查 检查企业通过企业网站或者在京环之声的信息公开与环境信息披露中公布能源消耗或者重点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 按照国务院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公布能源消耗或者重点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84 对企业是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在清洁生产审核中弄虚作假,且拒不改正情况的检查 检查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合同、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清洁生产审核登记表且经区级预审等实施清洁生产的情况 实施清洁生产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85 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且拒不改正情况的检查 检查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在市发改委每年公布的时间内,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登记表交到污染源管理中心情况 企业如实报告清洁生产审核结果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86 对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拒绝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情况的检查 【1】检查时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积极配合;
【2】核查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所提供的书面、影像、视听等材料全面性、真实性情况。
【1】检查时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积极配合;
【2】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按照检查人员需求提供完整、真实的材料。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87 对在湿地自然保护地内采矿,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情况的检查 检查湿地自然保护地的采矿、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等情况。 湿地自然保护地内不存在采矿、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的情况。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88 对在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情况的检查 【1】检查湿地自然保护地开矿、修路、筑坝、建设等项目情况。
【2】对现存的开矿、修路、筑坝、建设等项目查阅其环评批复材料。
【1】自然保护地内不存在开矿、修路、筑坝、建设等行为。
【2】现存的开矿、修路、筑坝、建设等项目环评批复材料齐全。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89 对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并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情况的检查 【1】检查水工程建设所涉流域的流域综合规划情况;涉及防洪的水工程建设,检查其防洪执行情况;涉及其他地区和行业的,检查其征求意见相关材料。
【2】查阅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的跨河管道、电缆等建设项目资料,查阅建设项目设计报告书中载明的建设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查阅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同意文件。
【1】水工程建设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获得规划同意书,涉及防洪的水工程建设符合防洪法规定,涉及其他地区和行业的,征求意见相关材料齐全。
【2】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的跨河管道、电缆等建设项目,符合项目设计书中载明的建设标准技术要求,获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同意文件。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90 对开展国家禁止的人为活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经评估该行为已对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造成损害情况的检查 巡查湿地自然保护地内国家禁止的人为活动情况。 湿地自然保护地不存在国家禁止的人为活动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91 对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情况的检查 排污单位排放超标后,一个月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测。 复测的污染物排放数值达标。 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92 对现有排污单位未按规定的期限完成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情况的检查 【1】检查污染源自动监控安装名录和安装计划;
【2】检查排污许可证;
【3】检查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的安装情况。
【1】重点排污单位在每年9月30日前、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于排污许可核发后3个月内完成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和联网;
【2】排污单位在完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和调试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与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联网;
【3】排污单位在自动监测设备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验收条件并与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联网后3个月内,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完成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93 对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或者未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情况的检查 【1】检查污染源自动监控安装名录和安装计划;
【2】检查排污许可证;
【3】检查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联网情况;
【4】检查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备的运行情况。
一、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满足下列要求:
【1】重点排污单位在每年9月30日前、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于排污许可核发后3个月内完成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和联网;
【2】排污单位在完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和调试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与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联网;
【3】排污单位在自动监测设备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验收条件并与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联网后3个月内,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完成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二、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1】自动监测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监测、采集、传输数据时,于12小时内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在5日内恢复正常运行;
【2】传输的自动监测数据与现场监测数据的数据偏差不大于1%;
【3】自动监测数据异常时与生产工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具有相关性;
【4】对仪器、试剂进行变动操作时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5】自动监测设备所需的试剂、标准物质和质控样,注明制备单位、制备人员、制备日期、物质浓度和有效期限等重要信息;
【6】排污单位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比对监测;
【7】排污单位使用的标准物质、质控样的实验结果符合技术指标要求;
【8】排污单位任意连续90日内自动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率不低于90%;
【9】排污单位部分或者全部停运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报经生态环境部门同意;
【10】排污单位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操作,保证自动监控数据能够真实反映污染物排放情况;
【11】排污单位改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相关参数和数据的,有合理的理由和依据,并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备案;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94 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生产者、销售者参与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弄虚作假情况的检查 检查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情况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生产者、销售者未参与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弄虚作假。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95 对噪声重点排污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安装、使用、维护噪声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情况的检查 【1】检查污染源自动监控安装名录和安装计划;
【2】检查排污许可证;
【3】检查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联网情况;
【4】检查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备的运行情况。
一、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满足下列要求:
【1】重点排污单位在每年9月30日前、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在排污许可核发后3个月内完成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和联网;
【2】排污单位在完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和调试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与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联网;
【3】排污单位在自动监测设备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验收条件并与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联网后3个月内,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完成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二、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1】自动监测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监测、采集、传输数据时,于12小时内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在5日内恢复正常运行;
【2】传输的自动监测数据与现场监测数据的数据偏差不大于1%;
【3】自动监测数据异常时与生产工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具有相关性;
【4】对仪器进行变动操作时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5】排污单位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比对监测;
【6】排污单位任意连续90日内自动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率不低于90%;
【7】排污单位部分或者全部停运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报经生态环境部门同意;
【8】排污单位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操作,保证自动监控数据能够真实反映污染物排放情况;
【9】排污单位改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相关参数和数据的,有合理的理由和依据,并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备案。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96 对无生产配额许可证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行为进行处罚 1.检查是否有生产配合许可证。
2.检查是否有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行为。
生产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时已经取得相应生产配额许可证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97 对应当申请领取使用配额许可证的单位无使用配额许可证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或者将已淘汰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用于制冷剂、发泡剂、灭火剂、溶剂、清洗剂、加工助剂、杀虫剂、气雾剂、膨胀剂等用途的行为进行处罚 1.检查是否有使用配额许可证。
2.检查是否有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行为。
3.检查是否有使用已淘汰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行为。
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时已经取得相应使用配额许可证,并没有使用已淘汰的消耗臭氧层物质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98 对超出生产配额许可证规定的品种、数量、期限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行为进行处罚 1.检查是否有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行为。
2.检查生产的消耗臭氧层物质品种、数量、期限是否符合生产配额许可证要求。
生产的消耗臭氧层物质品种、数量、期限在相应生产配额许可证允许范围内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99 对超出生产配额许可证规定的用途生产或者销售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行为进行处罚 1.检查生产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用途是否超出生产配额许可证规定要求。
2.检查销售的消耗臭氧层物质是否超出生产配额许可证规定要求。
3.检查是否有生产或者销售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行为。
生产、销售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用途在相应生产配额许可证允许范围内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100 对超出使用配额许可证规定的品种、数量、用途、期限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行为进行处罚 1.检查使用的消耗臭氧层物质品种、数量、用途、期限是否超出使用配额许可证规定要求。
2.检查是否有使用耗臭氧层物质的行为。
使用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品种、数量、用途、期限在相应使用配额许可证允许范围内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101 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向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单位销售或者购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行为进行处罚 1.检查配额许可证或者备案情况。
2.检查是否有使用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行为。
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购买和销售行在许可、备案或者豁免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之间进行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102 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单位未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泄漏和排放的行为进行处罚 1.检查是否按要求安装治理设施或者采取防止、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泄漏和排放措施。
2.检查是否有生产、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行为。
按要求安装了治理设施,采取了必要的防止或者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泄漏和排放措施,并正常运行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103 对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等经营活动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消耗臭氧层物质进行回收、循环利用或者交由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的行为进行处罚 1.检查是否有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的行为。
2.检查是否按照规定对消耗臭氧层物质进行回收、循环利用或者交由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按照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置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104 对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及生产过程中附带产生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消耗臭氧层物质进行无害化处置而直接排放的行为进行处罚 1.检查是否有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销毁等或者生产过程中附带产生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行为。
2.检查在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销毁,以及生产过程中附带产生的消耗臭氧层物质是否进行了无害化处置
按照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置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105 对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销售、使用、进出口、回收、再生利用、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等经营活动的单位依照规定应当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而未备案的行为进行处罚 1.检查是否依照规定完成了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2.检查是否有生产、销售、使用、进出口、回收、再生利用、销毁或者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等行为。
按照规定完成了备案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106 对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销售、使用、进出口、回收、再生利用、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等经营活动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完整保存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始资料的行为进行处罚 检查是否按照规定完整保存了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始资料 按照规定要求保存了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始资料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107 对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销售、使用、进出口、回收、再生利用、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等经营活动的单位未按时申报或者谎报、瞒报有关经营活动的数据资料的行为进行处罚 1.检查是否按照规定按时申报了有关经营活动的数据资料。2.检查核实相关数据资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有谎报、瞒报行为 按照规定按时申报了有关经营活动的数据资料,并且真实、准确,没有谎报、瞒报行为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108 对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销售、使用、进出口、回收、再生利用、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等经营活动的单位未按照监督检查人员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料的行为进行处罚 按照执法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做好全过程记录。 当事人配合执法检查,提供必要资料。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109 对生产、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数量较大,以及生产过程中附带产生消耗臭氧层物质数量较大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或者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导致监测数据不真实、不准确的行为进行处罚 【1】检查污染源自动监控安装名录和安装计划;
【2】检查排污许可证;
【3】检查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联网情况;
【4】检查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备的运行情况。
一、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满足下列要求:
【1】重点排污单位在每年9月30日前、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在排污许可核发后3个月内完成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和联网;
【2】排污单位在完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和调试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与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联网;
【3】排污单位在自动监测设备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验收条件并与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联网后3个月内,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完成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二、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1】自动监测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监测、采集、传输数据时,于12小时内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在5日内恢复正常运行;
【2】传输的自动监测数据与现场监测数据的数据偏差不大于1%;
【3】自动监测数据异常时与生产工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具有相关性;
【4】对仪器进行变动操作时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5】排污单位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比对监测;
【6】排污单位任意连续90日内自动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率不低于90%;
【7】排污单位部分或者全部停运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报经生态环境部门同意;
【8】排污单位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操作,保证自动监控数据能够真实反映污染物排放情况;
【9】排污单位改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相关参数和数据的,有合理的理由和依据,并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备案。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110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配额、进出口审批单、进出口许可证的行为进行处罚 检查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配额、进出口审批单、进出口许可证 依法取得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配额、进出口审批单、进出口许可证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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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对重点排放单位未按照规定制作和送检样品的行为进行处罚 对样品采集、制备、化验环节进行检查 数据状态匹配,采样频次足够,样品真实,制样方法正确,记录完整,送检频次足够,送检记录完整 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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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技术服务机构因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技术服务机构是否存在出具不实或者虚假的检验检测报告;出具的年度排放报告或者技术审核意见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遗漏,在年度排放报告编制或者对年度排放报告进行技术审核过程中篡改、伪造数据资料,使用虚假的数据资料或者实施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不存在上述行为 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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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对技术服务机构出具不实或者虚假的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进行处罚 核实检验检测报告的真实有效性 数据真实有效 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114 对重点排放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并执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质量控制方案的行为进行处罚 检查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变化情况等;查看是否建立采样、制 样、存样、化验环节制度规范,有无相关人员培训或考核证明;对照企业质控方案,观察、询问采样、制样、存样、化验设施是否齐备、符合;检查企业质控方案所列的计量器具、检测设备和测量仪表是否与现场走访所见一致,质控方案中强检设备是否明确检定要求,对其他器具、设备的 校准维护规定是否符合指南规定和出厂商要求。 按要求制定并执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质量控制方案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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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对重点排放单位未按照规定报送排放统计核算数据、年度排放报告的行为进行处罚 检查企业的外购电力、生产数据、生产报表,报送的是否与实际一致 数据真实、准确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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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对重点排放单位未按照规定保存年度排放报告所涉数据的原始记录和管理台账的行为进行处罚 检查企业是否保存了外购电力、生产数据、生产报表等数据的原始记录和管理台账 按规定保存5年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117 对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年度排放报告或者技术审核意见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遗漏,在年度排放报告编制或者对年度排放报告进行技术审核过程中篡改、伪造数据资料,使用虚假的数据资料或者实施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行为进行处罚 检查技术服务机构使用的核算边界是否与企业实际一致;是否存在瞒报设施的行为;是否瞒报、错报、漏报、虚报或未按台账报送外购电力、生产数据等; 核算边界准确,设施与实际一致,数据资料真实有效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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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对重点排放单位未按照规定统计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的行为进行处罚 检查企业统计核算本单位温室气体排放量是否真是准确。查看核算边界是否准确,外购电力、生产数据等是否真实准确。 统计核算本单位温室气体排放量真实准确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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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对重点排放单位未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年度排放报告中的排放量、排放设施、统计核算方法等信息的行为进行处罚 检查是否按规定信息公开 已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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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对重点排放单位编制的年度排放报告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遗漏,在年度排放报告编制过程中篡改、伪造数据资料,使用虚假的数据资料或者实施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进行处罚 检查重点排放单位的核算边界是否与实际一致;是否存在瞒报设施的行为;是否瞒报、错报、漏报、虚报或未按台账报送外购电力、生产数据等; 核算边界准确,设施与实际一致,数据资料真实有效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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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对重点排放单位未按照规定清缴其碳排放配额的行为进行处罚 查询或者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完成配额清缴 已按规定清缴其碳排放配额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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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对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社会生活噪声的行为进行处罚 【1】现场监测噪声,社会生活固定设备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2】非现场检查调取资料了解采取有效噪声措施以及噪声监测情况。
【1】通过现场检查、监测,社会生活固定设备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2】通过非现场检查调取资料,防止社会生活固定设备噪声干扰周围生活环境、超标排放。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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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对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的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未与监督管理部门联网,或者未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行为进行处罚 【1】现场检查是否安装了自动监测系统并联网、保存原始监测记录,执行《建筑施工噪声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402—2024)。
【2】非现场检查调取资料了解是否在应安装名单内,是否安装了自动监测系统,是否与部门联网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1】通过现场检查,安装了自动监测系统并联网、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符合《建筑施工噪声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402—2024)。
【2】非现场检查调取资料,应安装名单内的单位应安装自动监测系统并联网、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________________
124 对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行为进行处罚 【1】现场监测噪声,建设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
【2】非现场检查调取资料了解采取有效噪声措施以及噪声监测情况。
【1】通过现场检查、监测噪声,建设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
【2】非现场检查调取资料了解采取有效噪声措施以及噪声监测情况。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市、区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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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
检查结论
检查人员签名 姓名:            执法证号:                                              

姓名:            执法证号:                                              
备注

污染源管理行政检查单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