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告
北京东方金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案已调查终结,现向北京东方金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航星(海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东方辉山数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王紫豪、张雨、张招花、聂洪菲送达听证告知书,特此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听证告知书如下: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听证告知书
京通市监北苑撤听告字〔2025〕第121101号
北京东方金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登记(备案)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撤销内容告知如下:
经调查,经查,你(单位)未按照公司档案所记载“以电话的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参加会议”,通过做出召集程序违法的股东会决议及虚假的《北京东方金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丢失公章的情况说明》、执照遗失声明于2025年7月25日取得变更登记(备案)。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所指的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本局拟撤销你单位2025年7月25日将公司股东变更为张招花,将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联络员变更为王紫豪的登记(备案)。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登记(备案),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本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也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 徐文谦 联系电话:010-89503078
张 烨 联系电话:010-89503078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