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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 告
北京莱傲明商贸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案已经调查终结,现向北京莱傲明商贸有限公司、刁全令、黄娅等送达听证告知书,特此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听证告知书如下: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登记(备案)听证告知书
京通市监台撤听告字〔2026〕第 0424 号
北京莱傲明商贸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一案,现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登记(备案)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撤销内容告知如下:
经调查,你(单位)未经谭显春同意冒用其身份信息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等身份于2017年7月10日取得设立登记(备案)。本局于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3月22日将上述涉嫌冒用他人身份登记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所指的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本局拟撤销你(单位)于2017年7月10日取得的设立登记(备案)。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的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登记(备案),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李钗、 恒炳超 联系电话: 010-81502191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新华联工业园南区2号楼3层东侧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1日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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