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通州区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公 告
新诚优聘(芜湖)企业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岳超于2026年4月8日向北京市通州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工伤评残)鉴定、确认申请,北京市通州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已受理,并于2026年4月16日经北京市通州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医疗专家组对岳超同志进行了劳动能力(工伤评残)鉴定,按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岳超同志的鉴定、确认结论是:目前已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玖级。现向新诚优聘(芜湖)企业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公告送达北京市通州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北京市通州区(2026年)劳鉴GS第00759号),限新诚优聘(芜湖)企业服务外包有限公司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北京市通州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北京市通州区(2026年)劳鉴GS第00759号),逾期视为该通知书送达。
用人单位如对本鉴定、确认结论不服,自公告期限届满15日内可向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北京市通州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公 告
北京金鹏顺安吊装运输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刘志祥于2026年4月10日向北京市通州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工伤评残)鉴定、确认申请,北京市通州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已受理,并于2026年4月17日经北京市通州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医疗专家组对刘志祥同志进行了劳动能力(工伤评残)鉴定,按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刘志祥同志的鉴定、确认结论是:目前已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捌级。现向北京金鹏顺安吊装运输有限公司公告送达北京市通州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北京市通州区(2026年)劳鉴GS第00841号),限北京金鹏顺安吊装运输有限公司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北京市通州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北京市通州区(2026年)劳鉴GS第00841号),逾期视为该通知书送达。
用人单位如对本鉴定、确认结论不服,自公告期限届满15日内可向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北京市通州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通州区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