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通州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按照市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工作要求,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24〕19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牵头组织修订了《北京市通州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目前已完成了修订稿,现将修订有关工作说明如下:
一、修订的必要性
2024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修订印发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24年12月北京市修订印发了《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按照市区工作要求,区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1月启动了《北京市通州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并结合我区预案管理工作实际,特别是对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评估和修订等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规范,进一步提升其针对性和实用性。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办法》共9章53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分级管理职责。明确本区预案按照区、乡镇(街道)二级管理,延伸到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社会组织等。明确区政府统一领导本地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本区预案体系建设,并负责本地区应急预案数据管理,提升应急预案管理效能;区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工作小组)、相关部门、有关单位结合各自职责,负责本部门(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并对本部门(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根据需要编写本部门(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二)关于预案体系构成。明确本区预案体系覆盖四大类突发事件,按照制定主体划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方案)两大类。政府及其部门预案包括总体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明确基层组织预案特指村(社区)应对本区域突发事件而预先制定的方案;单位预案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为应对本单位突发事件而预先制定的方案。
(三)关于预案编制。明确区应急管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级应急预案制定修订工作计划。明确应急预案编制前要开展风险评估、资源调查、案例分析,并分别细化了各级各类预案内容的侧重点,提出应对措施要符合场景化、指令化、清单化要求,以推动解决预案编制计划性、操作性和实用性不强的问题。
(四)关于预案审批。优化了各级各类预案审批印发程序,各级总体预案按程序报本级党委、政府批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类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将应急预案提请区应急管理部门报区政府批准,必要时报请区政府会议审议批准;社会安全类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将应急预案报区委相应领导机制或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必要时报请区委会议审议批准。区级部门预案报本部门或有关区级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单位和基层组织预案(方案)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
(五)关于预案实施。规范了预案的解读、培训、宣传,以及演练等工作制度。以区应急委名义印发的各类预案,应当编制通俗易懂的要点解读、宣传通稿和应急预案简本,同步通过媒体公开公布。对应急演练的策划实施、评估作出具体规定,细化了演练评估要求。对需要公众广泛参与实施的预案,应当配套制作通俗易懂、好记管用、操作性强的风险防范、预警响应、应急避难逃生等宣传科普和提示信息,并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发放宣传品等途径和形式加强日常宣传,提升公众风险防范和科学应对能力。
(六)关于为基层减负和赋能。明确提出乡镇(街道)、村(社区)可以编制应急预案,也可以结合实际编制应急方案,其形式、要素和内容等,可结合实际灵活确定,力求简明实用,突出人员转移避险,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此外,本次修订还对预案的备案、评估、修订、保障等内容作了进一步规范。
三、需说明的有关情况
(一)关于修订依据。本次修订的主要依据有《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二)关于征求意见。区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2月10日,完成了《北京市通州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全区69家单位意见建议,未收到相关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现已完成了《北京市通州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