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通州区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一、文件依据
根据《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农发﹝2026﹞22号)要求,切实保护耕地、提升地力,有力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本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具体包括以下情形:一是拥有耕地承包权的承包方自行耕种本户家庭承包耕地的,补贴对象为承包方;二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自有耕地的,补贴对象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是耕地通过土地流转、其他方式承包、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方式耕种的,依据合同(协议、证明)约定确定补贴对象;未约定的,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承包方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补贴范围
2025年8月至2026年7月,本区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耕地(各乡镇可参考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综合考虑实际种植情况确定)。对存在以下情形的耕地不予补贴:
(一)已批准转为建设用地未按规划实施或移交、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退耕还林、与果(林)间作等改变用途或性质的耕地;
(二)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三)存在故意毁坏种植的粮食作物青苗、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露天焚烧秸秆、未按规定及时回收农用薄膜、“非农化”、“非粮化”、撂荒一年以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耕地;
(四)因生产管理不到位,造成粮食作物或经济作物绝产绝收的耕地。
四、补贴标准
市级补贴标准为每亩300元。同一地块按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占地面积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不能按照不同农作物播种面积核算。同一地块已经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不可再申报蔬菜生产补贴。
五、补贴程序
按照“补贴对象自愿申请、村委会公示确认、镇政府审核、区政府批准”的程序开展申报。申报信息对接“一卡通”平台,经录入审核、复核、资金确认后,由区级农业农村部门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补贴对象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通州区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