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6月 | |||||||||||
项 目 | 收入合计(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
企业营业收入(万元) | |||||||||||
1-6月 | 同比增长(%) | 1-6月 | 同比增长(%) | 1-6月 | 同比增长(%) | ||||||
合 计 | 1822931.5 | -2.1 | 1776139.3 | -2.2 | 9521.0 | - | |||||
文化核心领域 | 1561770.7 | -0.6 | 1518483.3 | -0.6 | 11694.1 | - | |||||
新闻信息服务 | 78549.2 | -24.9 | 76351.2 | -25.7 | 5288.1 | -59.5 | |||||
内容创作生产 | 192044.8 | 56.5 | 182812.9 | 89.3 | 945.4 | -63.9 | |||||
创意设计服务 | 774712.2 | -10.6 | 774712.2 | -10.6 | 76108.7 | 314.6 | |||||
文化传播渠道 | 90433.1 | 6.8 | 87711.0 | 6.9 | -403.5 | - | |||||
文化投资运营 | 4310.0 | -12.3 | 4310.0 | -12.3 | 38813 | - | |||||
文化娱乐休闲服务 | 421721.4 | 8.8 | 392586.0 | 4.8 | -109057.6 | - | |||||
文化相关领域 | 261160.8 | -10.6 | 257656.0 | -10.6 | -2173.1 | - | |||||
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 | 145442.0 | -15.1 | 141937.2 | -15.3 | -4272.3 | - | |||||
文化装备生产 | 36873.1 | -5.3 | 36873.1 | -5.3 | 2382.8 | 20.1 | |||||
文化消费终端生产 | 78845.7 | -3.7 | 78845.7 | -3.7 | -283.6 | - | |||||
注:规模以上文化产业统计范围、指标解释、增速等详见表底说明。 | |||||||||||
文化产业统计范围、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本表数据统计范围为规模以上文化产业法人单位。 1.文化产业:执行国家统计局印发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内涵具体包括:(1)以文化为核心内容, 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2)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2.规模以上的标准具体为: (1)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2)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单位。 (3)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4)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5)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6)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7)年收入合计1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事业、民间非营利组织服务业法人单位。 (8)其他等相关行业法人单位。 3.本表数据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标准汇总。 二、指标解释 收入合计:指单位取得的各类收入,包括企业的营业收入和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合计。企业营业收入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事业单位收入合计指从各种渠道获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合计指从各种渠道获得的收入,包括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 利润总额: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是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 三、相关说明 1.“利润总额”1-本月数据或者同期1-本月数据为负数时,不计算同比增长,相应位置标为“-”。 2.同比增长是利用统计范围内调查单位填报的相关指标“1-本月”以及“上年同期”数据计算取得。 3.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计量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附件下载:通州区2025年1-6月规模以上文化产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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