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办公室、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通办字[2019]49号),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33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法制科、执法协作科、登记注册科、市场监督管理一科、市场监督管理二科、企业信用建设与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知识产权科、公平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工作办公室)、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监督科、标准化科、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科(区食药安委办秘书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市场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科、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应急管理科(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质量发展科、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宣传科、科技与财务审计科、人事教育科、党建工作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
下辖3家独立预算事业单位:北京市通州区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北京市通州区特种设备检测所、北京市通州区计量检测所。
下辖6家非独立预算事业单位:许可事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投诉举报事务中心、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消费者协会、北京市通州区私营个体经济指导服务中心。
下辖1家副处级行政执法机构: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
下辖1家副处级派出机构: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旅游区分局。
下辖21个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主要职责
负责本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本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负责监督管理本区市场秩序;负责本区质量管理工作;负责本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负责本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本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负责统一管理本区计量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本区标准化工作,落实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地方标准;负责本区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本区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和质量管理,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使用环节质量管理;配合本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负责本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法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简称特殊管理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区知识产权管理及保护工作;按照规定权限依法对认证活动实施现场监督;负责本区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职能转变;有关职责分工。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27280.07万元,比上年减少1068.79万元,下降3.7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6788.65万元,比上年减少1052.88万元,下降3.78%。
1.财政拨款收入26778.6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778.6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1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4%。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6786.71万元,比上年减少1070.73万元,下降3.84%,其中:基本支出22464.5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3.86%;项目支出4322.1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6.1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778.65万元,比上年减少1052.88万元,下降3.78%。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因为2024年7月社保公积金调减;项目经费减少因降本增效压降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778.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453.8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2.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0.7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64%;卫生健康支出1640.4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13%;节能环保支出100.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7%;住房保障支出3003.1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2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9411.50万元,2024年度决算1945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2%。其中: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19411.50万元,2024年度决算1945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2%。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取暖费,压减项目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494.88万元,2024年度决算258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2494.88万元,2024年度决算252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9%。主要原因:社保基数调整后实际支付与测算略有差异。
“抚恤”(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51.18万元。主要原因:去世3名职工,追加抚恤金。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624.43万元,2024年度决算164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1624.43万元,2024年度决算164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9%。主要原因:社保基数调整后实际支付与测算略有差异。
4、“节能环保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00.35万元。其中:
“污染防治”(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00.35万元。主要原因:年中拨付市级资金用于成品油抽检项目。
5、“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022.61万元,2024年度决算300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6%。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3022.61万元,2024年度决算300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6%。主要原因:公积金基数调整。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2464.5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72.72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82.50万元减少9.7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6.94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6.94万元。主要原因:赴西班牙、奥地利小组执行招商引资任务,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1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65.77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82.50万元减少16.7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65.77万元,主要原因:7辆应急车转机服中心,相应的运维费由机服承担。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89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2416.93万元,比上年增加413.40万元,增加原因:2023年公用经费压降幅度较大,对前后两年的对比影响较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26.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08.1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05.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9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28.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8.0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96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5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594.88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当年使用的所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反映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反映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反映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医疗器械事务(项):反映用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化妆品事务(项):反映用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反映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注:有中央转移支付的一级预算部门,公开“一、二、三、四”;没有中央转移支付的一级预算部门,公开“一、二、三”;二级预算单位仅公开“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