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5-09-29 08:48    来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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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北京市通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3月依据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成立的正处级单位。内设一个行政机构,为综合服务管理办公室。下属全额事业单位四个,分别为区光荣院、区军休所、区双拥工作事务中心、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其中区双拥工作事务中心、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同局本级一同核算。区光荣院、区军休所为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单独核算。

2.主要职责:包括拟定本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本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组织落实本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本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工作等。为军休干部提供休养住所与相关服务,包括:军休干部休养住所的提供与管理;军休干部的生活扶助;军休干部的医疗保健;军休干部生活待遇费的发放;军休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军休干部的文体活动组织;军休干部的其他重要活动组织。保障在院孤老优抚对象及有偿代养社会老人衣、食、住、行、医、安全保卫及娱乐需求,使他们能够幸福安度晚年,为他们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总计38293.25万元,比上年减少833.39万元,下降2.13%。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7506.87万元,比上年减少48.23万元,下降0.13%

1.财政拨款收入35036.5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3.4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036.5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3.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2470.3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6.59%。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7039.19万元,比上年减少1301.07万元,下降3.39%,其中:基本支出2679.3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23%;项目支出34359.8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2.7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35036.51万元,比上年增加450.11万元,增长1.30%。主要原因:优抚对象人数及发放标准增加,军休服务对象人数增加及待遇提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034.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84.3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4.15%;

卫生健康支出445.8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7%;

住房保障支出1603.9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5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3264.21万元,2024年度决算3298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6%。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291.77万元,2024年度决算31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8%。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抚恤”(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9831.36万元,2024年度决算887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1%。主要原因: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资金当年为调标补发

退役安置”(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21817.60万元,2024年度决算2243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3%。主要原因:军休干部人员及工资增加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1323.48万元,2024年度决算135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4%。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518.24万元,2024年度决算44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03%。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181.54万元,2024年度决算18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6%。主要原因:保险基数调整

优抚对象医疗”(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336.7万元,2024年度决算265.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73%。主要原因:当年报销人数没有往年多

3、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607.79万元,2024年度决算1603.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6%。

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1607.79万元,2024年度决算1603.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6%。主要原因:职工公积金基数调增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679.3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71.78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99.24万元减少27.4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5万元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71.78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98.74万元减少26.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67.94万元,主要原因:购买的车型改变,单价比预计金额减少,2024年度购置(更新)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3.84万元,主要原因:减少公车使用,节约开支。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118.16万元,比上年增加3.80万元,增加原因:人员增加导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2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7.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7.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通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5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49.16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 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 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项:反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 活补助 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 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符合领取定期生活补助条件的 “两参”人员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反映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人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款“褒扬纪念 ”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烈士纪念设施和军人公墓的修缮维护、烈 土遗骸搜寻发掘鉴定、英烈事迹宣传等烈士褒扬工作支出,以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的运行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 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老烈士子女、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反映用于退役军人安置方面的支出。 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反映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 疗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反映军队转业干部(含选择逐月领取退役金的军士)教育 培训、管理服务、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反映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反应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光荣院项:反映光荣院运行及管理维护服务支出。

7.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 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 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7.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1.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本单位内设机构为综合服务管理办公室。局本级预决算覆盖事业单位两个,分别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双拥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能包括拟定本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本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组织落实本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全区拥军优属工作等。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包括绩效目标设立依据、目标与职责任务匹配情况、目标合理性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及要求,保障好人员工资、办公费用优抚对象各项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我局对年初预算以及年中追加预算的各项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义务兵优待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退役士兵安置经费、军转干部医疗保险取暖房补经费、双拥工作经费等预算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目标绩效指标,结合实际,设立了绩效工作目标,符合项目业务工作实际要求,可行性强。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年预算数3539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2607.7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32782.53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0.00万元。资金总体支出37039.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9.32万元,项目支出34359.87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4.66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各项目责任部门,严格按照计划目标开展项目策划,并进行科学有序的实施,各项目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

2)产出质量:我区退役军人工作取得重大突破,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就业安置、服务保障、教育管理、权益维护等各项工作均能有序开展,切实保障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3)产出进度:全局项目均能按照要求按期完成支付。

4)产出成本:能够有效控制单位运行总成本                                  

2.效果实现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在项目成本控制方面,各部门均本着高效、节约的原则,严格把关,合理实施项目。各项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各项管理规定进行有效实施,财务主管部门也是做好专项资金核算,严格审核各类资金的申报和支出情况,项目资金基本达到了成本最优化运行.

2)社会效益: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就业安置、服务保障、教育管理、权益维护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切实保障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按时足额发放抚恤补助金,圆满完成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转业士官安置任务等,退役军人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3)环境效益:无。

4)可持续性影响:退役军人工作领导机制更加健全、退役军人安置就业取得新突破、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全面提升,为全社会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5)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可达到95%以上。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坚持将制度建设放在首位,规范单位内部经济和业务活动,制定完善工作制度、财务制度、内控制度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编制预算、收支、政府采购、项目、资产、合同等管理制度,健全财政资金审核审批、三重一大管理等相关制度,严格支出控制。

(2)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执行财务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项目资金的使用上,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把关,财务部门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把关。对于项目资金的审批,均由项目负责人及部门主管领导对项目资金进行先行审批,再由财务主管、单位主要领导签批执行。并保证项目预算按进度执行,保证项目落实和项目资金高效使用。各项资金使用时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经费使用前根据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履行事前审批程序。经费拨付时,对于未履行事前审批程序的、事前审批程序不完整的、与审批支出事项不一致的,不予报销;对于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超过部分不予报销;对于未提供合法、有效票据的,或票据不完善的不予报销;对于无预算或超预算的、报销程序不完善的不予报销。

3)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财务记账做到日清月结,数据准确。

2.资产管理:我局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在资产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全部录入,新购资产同时进行了入库登记,按规定计提折旧,信息系统数据与财务账数据一致。

3.绩效管理:在年度预算编制中,严格按照财政印发的预算编制口径和标准编制人员经费,根据上年度项目支出情况,结合部门重点工作实际,本着厉行节约、突出重点的原则安排,按照预算编制要求编制本部门预算,预算编制依据充分,符合本部门工作实际需求。

4.结转结余率:我局结转结余率1%,结转结余率低。

5.部门预决算差异率:部门基本支出与年初预算增加71.6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1577.34万元,主要原因是军休干部人员及工资增加。

(五)总体评价结论

1.评价得分情况:综合2024年度财政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我局在财政预算资金管理上措施得力,管理到位,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单位预算编制程序合规,信息准确,动态调整及时,年初目标任务明确,专项预算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目标绩效完成较好,资金管理制度健全,使用较为规范,制度执行较好,支出控制严格,支出范围合规,达到了预期目标。自评得分96分。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年初预算编制时按照往年经验做出调标准备,但上级未发文件。

(六)措施建议(整改措施、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的前期调查研究,进一步提升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

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及时掌握预算执行情况和进度三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合理调整支出进度

四是加强财务人员的学习培训

建议财政部门每年多组织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单位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体现,是建立联系服务退役军人的桥梁纽带。通州区强化退役军人三级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围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目标,聚焦发力,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全区退役军人事业新发展。

2024年,强化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围绕思政引领、就业创业、走访慰问、服务站创建等方面开展工作,预算47.5万元,项目组织实施单位为通州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依据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活动、订阅杂志等金额共计47.49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项目年度总体目标为:组织三级服务保障体系培训会,开展团建;强化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开展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招聘会,进一步提高退役军人就业率;组织创业沙龙,持续加强就业创业服务;订阅中国退役军人杂志。保障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提高退役军人的尊崇感和幸福感,确保社会的稳定,助力副中心高质量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进一步总结和分析财政资金的支出效果,检验财政支出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考核财政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三是为区财政局研究以后年度相关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强化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经费支出金额47.49万元,资金执行力100%。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

科学规范原则。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科学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按照规范的评价程序进行。

公开公正原则。评价工作客观、公正、透明,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接受有关机构和公众的监督。

绩效相关原则。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能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方式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采用自评方式,运用数据核对法来全面评价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确保自评结论有支撑依据。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

为了保证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区财政局绩效考评中心的要求,参照《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绩效〔2020〕2146号)的规定,通过分析研究业务资料和财务资料,制定了项目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

绩效评价结果分为4个等级。绩效等级标准为:

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80—90分(含80分)为良,60—80分(含6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根据《北京市通州区财政局关于对通州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级说明的通知》(通财绩效发〔2019〕599号)文件,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过程中,项目存在未按要求进行政府采购的、未按要求进行财政投资评审的或支出进度未达到财政预算安排资金额度75%的,其评价结果在相应的考核基础上降低一个级别。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成立绩效评价小组。制定该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在项目实施期间,加强多方沟通协调,注重收集工作材料及数据,按照相关要求使用资金,并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1前期准备

为保证按时按质完成绩效评价工作,自评人员认真研究制定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方案中根据绩效评价总体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确定了项目绩效评价具体工作内容和进度安排并根据要求准备绩效自评报告及资料,提供了较为完整的项目资料。

2实施阶段

以公平公正为前提,根据方案客观评价项目执行,分析项目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及实际支出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3分析评价

就项目情况财务人员业务负责人局进行了充分沟通。根据项目资料情况及沟通情况,形成自评意见。总结本次评价工作,撰写评报告。绩效评价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本次评价项目基本情况、绩效评价工作情况、绩效评价结论、绩效评价指标分析、相关问题和建议,以及评分表附件,较全面地反映了绩效评价工作的过程和成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根据项目自评,本项目自评结果为:优。

强化退役军人三级服务保障体系,打通服务退役军人的“最后一公里”,推进了退役军人服务部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切实增强了退役军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归属感。主要表现为:

1.春节、八一走访关爱模范功臣、家庭困难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对象共五百余人次,共发放慰问品折合资金13.28万元。

2.通过组织开展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的形式,进一步提高退役军人就业率,共计4万元。

3.持续强化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打造西集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组织三级服务保障体系团建活动;召开退役军人三级服务保障体系培训会,全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科级干部、服务站业务骨干共100余人参加培训会。进一步提升全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水平,共计23.2万元。

4.组织辖区50余名“兵支书”开展了“老兵永远跟党走-重温入党誓词”主题活动,坚定“兵支书”永远跟党走的信念和决心,共计9750元

5.承办2024年北京市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职业技能竞赛东部赛区选拔赛5万元

6.订阅退役军人杂志9540元。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项目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符合科学性、合理性。

2.项目过程情况。

2024年1月,区财政局下达区级财政资金47.50万元,截止年底项目支出47.49万元。评价分析认为,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100%,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项目实施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3.项目产出情况。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按照计划内容完成各项任务,各项活动参与人数基本符合年初设定,资金拨付率及及时拨付率达到100%。

4.项目效益情况。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加大了困难帮扶力度,确保社会稳定;拓宽了退役军人就业渠道,提高军人尊崇度;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提高了服务对象满意度。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预算管理、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一直坚持思想重视、制度健全、责任明晰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执行。

(五)有关建议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年度)

项目名称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

指标2:

……

质量指标

指标1:

指标2:

……

时效指标

指标1:

指标2:

……

成本指标

指标1:

指标2:

……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

指标2:

……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

指标2:

……

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

指标2:

……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

指标2: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标

指标1:

指标2:

……

总分

100

项目绩效自评表

2024-320-北京市通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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