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机构设置、职责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外事、安全保密、新闻发布、对外宣传和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监督工作;负责本系统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重点课题调查研究;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
2.政工科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政法、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群团相关工作。
3.财务科
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负责机关预算资金、基本建设资金、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及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财政预算运维资金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和绩效检查;检查指导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4.城乡环境建设管理科
组织编制区城乡环境建设发展规划,落实城市管理、环境建设相关标准和规范;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环境建设工作机制研究;负责落实重大环境建设项目计划安排;指导全区及相关行业的城市管理及环境建设工作;负责研究提出本区城市管理、区城乡环境建设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城市管理和城乡环境建设中重大、综合性问题;牵头组织重大会议活动、重要节庆假日环境保障工作;联系市属单位、驻通部队及周边地区协调开展城市管理和环境建设工作;负责城市环境秩序管理和执法工作的综合协调;承担区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5.法制和监督考评科(加挂网格化城市管理办公室)
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起草本区有关城市管理、城乡环境建设综合协调、市政公用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规定;负责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协调;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本区城市管理和城乡环境建设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建立健全相关监督检查和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拟定城市管理相关科室、相关行业、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环境建设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对全区城市管理和环境建设工作的考核评价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协调“门前三包”制度常态化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综合监督考评制度,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和环境建设工作的社会评价;负责本区城市管理网、社会服务管理网、社会治安网等“多网”融合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本区城市管理网格化体系建设、运行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城市管理网格化系统工作。
6.市政管理科
参与拟订本区市政基础设施发展规划;负责本区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工作;负责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的批准;组织协调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管理;负责本辖区内的公共停车场管理工作;负责市政重点工程的协调和工程验收工作;负责本区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监管;负责相关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防汛工作;负责城市桥梁、过街天桥及地下通道的管理工作。
7.地下管道设施管理办公室
负责本区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综合协调管理,研究建立地下综合管廊日常运行管理机制,参与编制地下综合管廊规划,负责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的监督管理;承担相关市政设施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参与相关市政设施建设工程规划、建设、管理的联合验收;负责本区城市地下管线及其检查井和井盖设施、架空杆线等综合协调管理;牵头建立地下管线运行管理体制;建立地下管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统筹协调地下管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综合协调地下管线专业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地下管线及其检查井和井盖设施的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负责本区石油、天然气管道(不包括化工企业厂区内部管道)保护工作;负责输油气地下管道的协调、管理,协调处理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8.城市景观管理科
负责本区市容景观管理工作;拟定城市容貌景观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相关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落实重点地区、重点街道容貌景观规划、建设、治理和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参与重大活动的景观布置和治理;组织协调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管理,组织编制专项规划、拟订设置标准,并组织落实建设、治理和维护工作;负责本区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标语和宣传品的设置管理工作;组织落实专业规划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本区市政道路照明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组织落实相关管理标准和规定,指导照明节能工作,指导全区有关单位的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工作。
9.环境卫生管理科
负责拟订本区环境卫生管理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环境卫生作业标准、规范和定额,并监督实施;组织划定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协调各行业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及行业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管理和公厕管理;负责指导、管理本区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协调扫雪铲冰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管理本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粪便、渣土等固体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工作;按有关规定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拟定固体废弃物管理和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监督管理的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生活垃圾排放登记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相关发展政策、管理规定、作业标准和运输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管理本区生活垃圾处理、再生资源回收、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建设工作,参与审查城市建设和改造过程中相关配套环卫设施规划方案和设计方案,并参与有关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再生资源中转设施的运行管理、统筹生活垃圾物流调度。
10.能源运行管理办公室
负责统筹本区能源运行工作;拟订年度能源运行调控方案,协调解决能源运行相关重大问题;建立健全热、电、气常态化联调联供机制;负责组织拟订本区加气(电)站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落实;负责加油(气、电)站管理的综合协调;负责加气站经营资格的审查工作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桩)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参与加油(气、电)站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本区电力、煤炭行业管理;负责煤炭经营许可及市场监管;依法对煤炭经营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依法对电力行业的规范、技术标准及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电源点的行业管理;协调解决电力、煤炭行业的有关重大问题;承担通州区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本区供热行业管理和改革组织工作;拟订供热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供热行业管理标准和规范;参与重要供热项目的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监督检查供热行业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和管理供热节能工作;负责本区燃气行业管理工作;拟定燃气发展规划和年度燃气供应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燃气设施建设运行、安全管理及燃气供应服务的标准;监督检查燃气行业安全和服务工作;参与重要燃气供用气项目的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组织实施重大燃气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负责燃气安全宣传和专业培训。
11.安全应急办
负责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承担通州区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安全运行应急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演练;负责相关应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报告和发布;负责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负责重大活动的有关保障工作;参与组织市政公共设施防汛工作;负责综合值守(管理)工作。
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所属单位: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北京市通州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市容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燃气事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环境建设考评事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市政道路管护事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道路交通附属设施事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市政设施巡查与应急处置中心、北京市通州区供热和电力运行保障事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地下管廊管线事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垃圾分类事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照明和景观事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停车事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共14家单位。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80467.63万元,比上年减少39741.56万元,下降18.05%。增减变动原因进行说明如下:主要由于本年度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执行的农村地区“煤改气”自采暖用户冬季采暖气价补贴、城市副中心老城地区主次干路电力架空线入地项目、副中心新型电力系统坚强骨干网架建设提升工程等47个项目已于2023年完成资金支付,2024年无支付情况。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75997.84万元,比上年减少29099.33万元,下降14.19%。
1.财政拨款收入175997.8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630.3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5.5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367.5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4.4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77194.60万元,比上年减少36305.73万元,下降17.01%,其中:基本支出18308.6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33%;项目支出158885.9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9.6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9398.30万元,比上年减少37390.24万元,下降17.25%。主要原因:本年度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执行的农村地区“煤改气”自采暖用户冬季采暖气价补贴、城市副中心老城地区主次干路电力架空线入地项目、副中心新型电力系统坚强骨干网架建设提升工程等47个项目已于2023年完成资金支付,2024年无支付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976.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0.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89.6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77%;卫生健康支出1292.6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6%;节能环保支出121.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8%;城乡社区支出122351.5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81.34%;住房保障支出6421.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2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8.42万元,2024年度决算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1%。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8.42万元,2024年度决算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1%,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压减培训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8178.19万元,2024年度决算2078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3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170.10万元,2024年度决算218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7%,主要原因:本年度在职人员晋级晋档,调整保险基数,根据实际情况追加人员保险。
“抚恤”(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92.48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退休人员离世,按批复申请退休人员抚恤金。
“社会福利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6008.09万元,2024年度决算18508.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2%,主要原因:根据市区两级政策,对煤改气、民用液化石油气进行补贴。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312.50万元,2024年度决算129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312.50万元,2024年度决算129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9%,主要原因:根据在职人员实有人数变化以及年度社保基数变化,据实安排相关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21.00万元。其中:
“污染防治”(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21.00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市区两级政策,安排大气资金开展垃圾粪便处理监测。
5、“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2035.19万元,2024年度决算12235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1.07%。其中:
“城乡社区事务管理”(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235.94万元,2024年度决算224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9%,主要原因:本年度在职人员晋级晋档,根据实际情况追加公车补贴。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115.12万元,2024年度决算211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4%,主要原因一是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二是根据在职人员实有人数变化据实安排相关支出。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1819.67万元,2024年度决算37007.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61%,主要原因:市政道路基建项目根据年度计划增加支出安排。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5864.46万元,2024年度决算80987.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0.50%,主要原因:依据155平方范围环卫作业服务量增加支出安排。
6、“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553.46万元,2024年度决算642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1.48%。其中: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000.00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市区两级政策,安排年市对区一般债务转贷支出,用于支持老旧小区改造。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553.46万元,2024年度决算242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3%,主要原因一是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二是根据在职人员实有人数变化据实安排相关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704.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25704.8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8129.61万元,2024年度决算2570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41%。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8129.61万元,2024年度决算25704.86万元,主要原因:落实中央政策,根据市区两级部署,安排资金支持我区电力领域重点事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出18026.8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15683.74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1931.45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308.46万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103.21万元。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19.19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71.9万元减少52.7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4.15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4.15万元。主要原因:按照有关批准,出国执行洽商工作,支出金额4.15万元;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开展低碳供热转型工作交流合作以及随团出访,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1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1.00万元减少11.00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15.04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60.9万元减少45.86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过紧日子要求,无公车购置支出。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15.04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89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06.78万元,比上年增加163.94万元,增加原因:根据单位日常运行情况以及工作实际,据实安排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5963.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9.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3.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5510.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485.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6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058.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6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共有车辆159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4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45315.47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城市建设支出(项):反映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费用,反映城市建设相关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反映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相符合条件职工、军队向转役复原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1.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1)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外事、安全保密、新闻发布、对外宣传和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监督工作;负责本系统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重点课题调查研究;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
(2)政工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政法、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群团相关工作。
(3)财务科。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负责机关预算资金、基本建设资金、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及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财政预算运维资金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和绩效检查;检查指导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4)城乡环境建设管理科。组织编制区城乡环境建设发展规划,落实城市管理、环境建设相关标准和规范;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环境建设工作机制研究;负责落实重大环境建设项目计划安排;指导全区及相关行业的城市管理及环境建设工作;负责研究提出本区城市管理、区城乡环境建设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城市管理和城乡环境建设中重大、综合性问题;牵头组织重大会议活动、重要节庆假日环境保障工作;联系市属单位、驻通部队及周边地区协调开展城市管理和环境建设工作;负责城市环境秩序管理和执法工作的综合协调;承担区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5)法制和监督考评科(加挂网格化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起草本区有关城市管理、城乡环境建设综合协调、市政公用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规定;负责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协调;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本区城市管理和城乡环境建设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建立健全相关监督检查和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拟定城市管理相关科室、相关行业、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环境建设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对全区城市管理和环境建设工作的考核评价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协调“门前三包”制度常态化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综合监督考评制度,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和环境建设工作的社会评价;负责本区城市管理网、社会服务管理网、社会治安网等“多网”融合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本区城市管理网格化体系建设、运行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城市管理网格化系统工作。
(6)市政管理科。参与拟订本区市政基础设施发展规划;负责本区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工作;负责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的批准;组织协调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管理;负责本辖区内的公共停车场管理工作;负责市政重点工程的协调和工程验收工作;负责本区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监管;负责相关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防汛工作;负责城市桥梁、过街天桥及地下通道的管理工作。
(7)地下管道设施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区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综合协调管理,研究建立地下综合管廊日常运行管理机制,参与编制地下综合管廊规划,负责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的监督管理;承担相关市政设施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参与相关市政设施建设工程规划、建设、管理的联合验收;负责本区城市地下管线及其检查井和井盖设施、架空杆线等综合协调管理;牵头建立地下管线运行管理体制;建立地下管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统筹协调地下管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综合协调地下管线专业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地下管线及其检查井和井盖设施的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负责本区石油、天然气管道(不包括化工企业厂区内部管道)保护工作;负责输油气地下管道的协调、管理,协调处理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8)城市景观管理科。负责本区市容景观管理工作;拟定城市容貌景观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相关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落实重点地区、重点街道容貌景观规划、建设、治理和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参与重大活动的景观布置和治理;组织协调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管理,组织编制专项规划、拟订设置标准,并组织落实建设、治理和维护工作;负责本区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标语和宣传品的设置管理工作;组织落实专业规划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本区市政道路照明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组织落实相关管理标准和规定,指导照明节能工作,指导全区有关单位的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工作。
(9)环境卫生管理科。负责拟订本区环境卫生管理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环境卫生作业标准、规范和定额,并监督实施;组织划定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协调各行业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及行业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管理和公厕管理;负责指导、管理本区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协调扫雪铲冰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管理本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粪便、渣土等固体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工作;按有关规定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拟定固体废弃物管理和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监督管理的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生活垃圾排放登记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相关发展政策、管理规定、作业标准和运输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管理本区生活垃圾处理、再生资源回收、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建设工作,参与审查城市建设和改造过程中相关配套环卫设施规划方案和设计方案,并参与有关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再生资源中转设施的运行管理、统筹生活垃圾物流调度。
(10)能源运行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本区能源运行工作;拟订年度能源运行调控方案,协调解决能源运行相关重大问题;建立健全热、电、气常态化联调联供机制;负责组织拟订本区加气(电)站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落实;负责加油(气、电)站管理的综合协调;负责加气站经营资格的审查工作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桩)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参与加油(气、电)站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本区电力、煤炭行业管理;负责煤炭经营许可及市场监管;依法对煤炭经营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依法对电力行业的规范、技术标准及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电源点的行业管理;协调解决电力、煤炭行业的有关重大问题;承担通州区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本区供热行业管理和改革组织工作;拟订供热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供热行业管理标准和规范;参与重要供热项目的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监督检查供热行业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和管理供热节能工作;负责本区燃气行业管理工作;拟定燃气发展规划和年度燃气供应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燃气设施建设运行、安全管理及燃气供应服务的标准;监督检查燃气行业安全和服务工作;参与重要燃气供用气项目的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组织实施重大燃气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负责燃气安全宣传和专业培训。
(11)安全应急办。负责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承担通州区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安全运行应急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演练;负责相关应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报告和发布;负责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负责重大活动的有关保障工作;参与组织市政公共设施防汛工作;负责综合值守(管理)工作。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立足副中心高质量发展大局,聚焦“二十年之问”的时代命题,积极主动发挥城市管理行业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职能,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服务保障任务,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勇挑重担、攻坚克难,奋力争当服务保障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承担的48项市区折子工程和民生实事任务均已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年预算数1525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4254.49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11000 .00万元,我其他支出预算数0.00万元。资金总体支出1525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54.49 万元,项目支出11000 .00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
2024年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均在自评范围内,包括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项目和所属二级预算单位项目。
(2)产出质量
全面落实市、区领导关于城市管理领域各项指示批示精神,以更高效能管理和更高标准服务,扎实推进城市管理事业向更高质量发展、向更高目标迈进。
(3)产出进度
按照区财政局要求,我委涉及项目在2024年底100%完成绩效支出任务。
(4)产出成本
严格按照成本绩效等要求推进项目进展。
2.效果实现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立足副中心高质量发展大局,保障副中心高质量发展。
(2)社会效益
立足副中心高质量发展大局,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勇挑重担、攻坚克难,奋力争当服务保障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对行政办公区及其周边落实精细化环境环卫保障,保障水准和成效获得各级领导高度肯定。承担的48项市区折子工程和民生实事任务均已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为万套保障房、北京学校、安贞医院、万象汇、三大文化设施、潞城地铁站等重点功能区供给停车位6000余个,新增施划和复划共享单车电子围栏1000余处,试点投放电动共享单车3000辆,为市民营造良好出行环境,彰显新时代城市大管家的责任和担当。
(3)环境效益
以打造“近悦远来、心向往之”的魅力之城品质之城为目标,下足“绣花”功夫,深耕细作,点线面齐发力,聚力雕琢“有颜有序”的城市新形象。
(4)可持续性影响
以协同推动“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以“一体化”改革创新为牵引,聚焦源头减量,促进资源全量化高值化绿色化循环利用,逐步构建一套与副中心千年城市相匹配的环卫建设和管理标准,加快推动城市古中心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
(5)服务对象满意度
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以主动服务和诉求解决为核心,全年圆满完成12345工单处置3667件、网格案件工单处置约2.3 万件,全年12个考核周期,获得7次委办局组排名第一的好成绩。完成“通州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和有偿错时共享停车场建设类问题”2项“每月一题”专项整治,推动解决了一批城市管理民生急难愁盼问题。通过中央、市级和区级平台制播电视新闻和报纸新闻252条,通过各类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753条,大力传播行业正能量,弘扬行业发展良好形象。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本单位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依照内控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年末有序组织决算编报工作,由通州区财政局进行审核。
(2)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
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使用规范安全。
(3)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
严格遵循会计准则和法规,确保会计处理合规完善。
2. 资产管理
资产均处于正常在用状态,无盘亏盘盈,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其中本级固定资产按照种类逐一盘查,共盘点资产卡片573件,资产原值为36328882.97元,净值为25912325.97元。其中房屋构筑物类11处,资产原值为33457111.19元,净值为25064719.13元;家具用具类224件,资产原值为540628.44元,净值为347898.55元;通用设备类(含车辆)337件,资产原值为2304143.34元,净值为498958.29元;无形资产1件,资产原值为27000.00元,净值为750.00元。
3. 绩效管理
全面落实和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规范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及透明度。预算项目绩效管理,贯穿项目全过程全覆盖,“事前有目标、事中有监控、事后有评价、评价结果有运用”的预算绩效闭环系统。
4. 结转结余率
年末结转结余2716.70万元。主要为城市副中心老城地区主次干路电力架空线入地建设项目1992.66万元,以及基本支出结转。
5. 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2024年全年预算数1525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4254.49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11000 .00万元,我其他支出预算数0.00万元。资金总体支出1525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54.49 万元,项目支出11000 .00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五)总体评价结论
1.评价得分情况
项目依据自身特点,逐项对照绩效自评要求进行评价并据实评分。
2.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和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们进一步树立了绩效理念、明确了工作职责、增强了责任意识,可以督促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及时收集相关工作数据,与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使我们的绩效工作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六)措施建议
按照《北京市通州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通财绩效发〔2025〕11号)要求,区城市管理委员会高度重视,切实提高绩效管理意识,强化部门成本管控责任和绩效结果运用,定期梳理本部门的绩效执行期间的工作管理、工作落实等情况,指导相关工作进行绩效管理的各项工作,按时提交报送相关材料。
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