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29 11:16    来源: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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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内设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通州区司法局。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通州区机构改革方案》,内设12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法治调研科、规范性文件审查科、行政应诉科,行政复议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社区矫正管理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公证律师工作科(行政审批科)。参公事业单位1个,北京市通州区法援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北京市通州区阳光中途之家、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室。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北京市潞洲公证处。
(二)主要职责
1.承办以区政府或者区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报请区政府会议审议和区政府审批的涉及法律问题的有关文件或者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2.承担统筹推进本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办理工作。承办区政府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承办由市政府裁决的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工作。
3.承担统筹规划本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组织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4.负责本区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5.负责拟定本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本区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6.负责本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5386.12万元,比上年减少186.37万元,下降3.4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386.12万元,比上年减少186.37万元,下降3.46%。
1.财政拨款收入5386.1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86.1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386.12万元,比上年减少186.37万元,下降3.46%,其中:基本支出314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8.37%;项目支出2242.1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1.6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386.12万元,比上年减少186.37万元,下降3.46%。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压减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86.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86.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6%;公共安全支出4287.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9.6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9.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80%;卫生健康支出229.5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26%;住房保障支出440.4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1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8.99万元。
其中: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8.99万元。主要原因: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部主管业务处室相关重点任务明细,结合通州区实际需求,于年中追加我单位2024年社会建设资金10万元,用于区级党建引领行业治理工作项目资金项目。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5459.02万元,2024年度决算4287.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53%。其中:
“司法”(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459.02万元,2024年度决算4287.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53%。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压减部分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02.99万元,2024年度决算41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02.99万元,2024年度决算41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1%。主要原因:当年人员变动及社保缴费基数统一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16.58万元,2024年度决算229.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16.58万元,2024年度决算229.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9%。主要原因:当年人员变动及社保缴费基数统一调整。
5、“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40.48万元。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40.48万元。主要原因:单位负担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14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94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4万元减少0.0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活动;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公务接待活动。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3.94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4万元减少0.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3.94万元,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区政府调拨至我单位公车1辆。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381.34万元,比上年增加84.16万元,增加原因:我单位办公楼老旧,日常运维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9.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6.7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3.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9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3.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9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通州区司法局共有车辆8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256.44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相关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反映全面依法治国相关工作和行政立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方面的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司法方面的支出。
1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附件1:北京市通州区司法局决算公开表

附件2:2024年度北京市通州区司法局绩效评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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