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统计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职责
2024年度,纳入本地区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共1个,无下级单位,与上年无变化。其中:单位录入1户,其中含单位1个,占单位总数的100.00%。为行政单位,实行政府会计制度,属于县级单位。
根据中国北京市通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的《关于为北京市通州区统计局增加编制等有关事项的批复》(通编办[2022]14号),内设8个科室,4个事业单位。内设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统计科、工业统计科、农业经济统计科、社会科、基本建设统计科、服务业科、监测评价科。事业单位分别为北京市通州区综合调查队、北京市通州区统计执法检查队、北京市通州区统计局普查中心、北京市统计研究分析和应用事务中心。
2、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本市关于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负责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区情区力的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各行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5)负责组织实施全区能源、投资、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旅游、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6)负责组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科室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反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核或备案各科室统计调查项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9)指导本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统计教育和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的相关工作。
(10)建立健全并管理本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贯彻执行市局总队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11)承办区政府和市局总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3432.29万元,比上年增加206.83万元,增长6.4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297.79万元,比上年增加72.33万元,增长2.24%。
1.财政拨款收入3297.7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97.7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432.29万元,比上年增加206.83万元,增长6.41%,其中:基本支出2738.2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9.78%;项目支出694.0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0.2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32.29万元,比上年增加206.83万元,增长6.41%。主要原因:一方面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另一方面新增追加“北京城市副中心统计监测评价”项目,导致项目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2.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10.6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3.15%;教育支出29.7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1.4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66%;卫生健康支出179.6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23%;住房保障支出380.8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1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122.03万元,2024年度决算251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42%。
其中:
“统计信息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122.03万元,2024年度决算251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42%,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根据工作需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和年度人口抽样调查劳务费由区财政直接拨付街道乡镇;另一方面2024年购买服务项目经费压减。
2、“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9.77万元。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9.77万元。主要原因:培训费支出功能科目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15.92万元,2024年度决算33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2024年度年初预算315.92万元,2024年度决算33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2%。主要原因:2024年退休人员增加,退休人员补贴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04.37万元,2024年度决算179.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8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04.37万元,2024年度决算179.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89%。主要原因:2024年各类保险缴费基数下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92.24万元,2024年度决算38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9%。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92.24万元,2024年度决算38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9%。主要原因:一方面2024年公积金基数下调;另一方面2024年退休1人,公积金及购房补贴支出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738.2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306.50万元,比上年增加71.37万元,增加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6.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1.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5.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5.1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1.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8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通州区统计局共有车辆0台;单位价值100.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496.92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 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物(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物(款)专项统计业务(项):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物(款)统计管理(项):反映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执法、统计人员上岗资格认定、职称考试等方面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物(款)统计抽样调查(项):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物(款)其他统计信息事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统计信息事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1、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内设8个科室,4个事业单位。内设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统计科、工业统计科、农业经济统计科、社会科、基本建设统计科、服务业科、监测评价科。事业单位分别为北京市通州区综合调查队、北京市通州区统计执法检查队、北京市通州区统计局普查中心、北京市统计研究分析和应用事务中心。
(2)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1.贯彻执行国家、本市关于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负责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区情区力的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各行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5.负责组织实施全区能源、投资、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旅游、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6.负责组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科室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反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核或备案各科室统计调查项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9.指导本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统计教育和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的相关工作。
10.建立健全并管理本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贯彻执行市局总队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11.承办区政府和市局总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绩效目标的设定需要与部门的职责任务紧密相关,确保目标的实现能够有效推动部门职责的履行。2024年本单位依据部门职责任务、年度主要工作及开展的统计调查项目设立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目标设立合理,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客观实际,能够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年预算数343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2738.2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694.03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0.00万元。资金总体支出343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8.27万元,项目支出694.03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
2024年本单位开展统计调查项目个数14个。
(2)产出质量。
2024年本单位开展的14个统计调查项目均按年初设置质量绩效目标完成。
(3)产出进度。
2024年本单位开展14个统计调查项目均在12月15日前完成。
(4)产出成本。
2024年本单位开展14个统计调查项目实现相关目标的投入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支出费用严格控制在财政资金支出标准范围内。
2、效果实现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2024年本单位通过开展14个统计调查项目为区委、区政府准确判断经济走势,科学制定决策,推进首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支撑和依据。
(2)社会效益。
未设置该项指标。
(3)环境效益。
未设置该项指标。
(4)可持续性影响。
未设置该项指标。
(5)服务对象满意度。
未设置该项指标。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包含财务管理总体要求、资金计划、资金管理及使用、货币资金管理办法、调查宣传、入户纪念品管理、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使用及管理、发票管理、账户、账目管理、其他要求九个方面,每年依据最新财经法规及上级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对财务制度进行修订。
(2)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
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规、安全,资金支出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存在制度流程不健全、内部控制运行不合规的风险。
(3)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
本单位财务机构设置和财务人员配备符合《会计法》要求,会计基础信息完善。
2、资产管理。
本单位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资产安全和完整。管理和使用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职责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计算机等电子通讯设备由计算站管理,办公家具车辆由办公室管理。各科室确定专人负责科室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资产的登记、统计、维护、保管等,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
3、绩效管理
按照《北京市通州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通财绩效发〔2023〕34号)等有关规定,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本单位制定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并在内部控制手册中制定了绩效自评(项目简易评价)流程,项目绩效自评管理实行科室负责制。2024年14个项目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并上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财务对科室上报绩效自评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自评项目汇总表》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4、结转结余率
2024年本单位无结转结余资金。
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本单位2024年年初预算数4034.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2783.2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1251.35万元。2024年支出决算数343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8.27万元,项目支出694.03万元(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和年度人口抽样调查项目由财政直接拨付街道乡镇651.50万元未计入本单位支出),预决算差异率7.53%。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2024年根据工作需要追加北京城市副中心统计监测评价项目经费134.50万元。
5、总体评价结论
(1)评价得分情况
本单位对2024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批复13个,经财政批准追加1个项目,14个项目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占部门项目总数的100.00%,涉及金额1345.53万元。其中,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14个、评价得分在80-90分(含80分)的 0个、评价得分在60-80分(含60分)的 0个、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的0个。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4年度本部门14个项目绩效运行的整体质量较好,未存在明显偏差情况。从总体评价结果来看,各项目资金使用规范,预算执行金额控制在预算批复范围内,绩效目标设定较为合理、清晰,各项目标及指标的完成情况较好,根据相关管理制度严格过程管理,绩效管理规范,绩效产出和效益指标基本达到预定目标。
(六)措施建议
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捋顺项目核心任务,完善绩效目标及指标设置,对绩效目标进行分解细化,完善产出数量指标、可持续影响及满意度指标,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细化水平,进而强化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经济普查是大型的国情国力调查,逢3和8的年度定期开展。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京政发〔2023〕2号)、《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要求,我区于2023年至2025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包括普查准备,单位清查,普查登记及验收,普查数据汇总,数据发布,资料开发,总结表彰等相关工作。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经济普查由区统计局、通州经济社会调查队牵头,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此次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区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2023年为普查准备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落实普查所需办公地点、人、财、物等保障工作,制定普查方案,普查区划分,“两员”选聘与培训,开展清查,数据处理设备采购(或租赁),组织宣传动员等。根据北京市经普办总体工作部署,通州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拟分成4个阶段进行。一是普查准备阶段(2023年12月31日前),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落实普查所需人、财、物等保障工作,制定普查方案及相关工作细则,普查区划分与绘图,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以下简称“两员”)选聘与培训,编制清查底册并实施单位清查,配备数据处理设备,组织宣传动员等工作。二是普查登记验收阶段(2024年1-8月),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普查登记,并对普查数据进行审核、检查和验收工作。三是普查数据汇总与评估阶段(2024年6-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普查登记数据的事后质量抽查、汇总和数据评估。四是数据发布、资料开发和总结表彰阶段(2024年10月-2025年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发布普查主要数据,开展研究分析、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开展普查总结表彰,编印普查资料,普查资料整理与归档等。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4年项目批复预算金额956.20万元,其中:登记培训费30.00万元;劳务费660.50万元;移动办公数据传输项目服务费183.20万元;宣传费10.00万元;办公费5.00万元;邮电费3.00万元;印刷费33.50万元;汽车租赁费6.00万元;委托业务费25.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支出924.9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6.70%。
2、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全面调查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我区融入“五子”联动新发展格局、参与构建首都现代化经济体系发挥的整体作用,充分展示全区坚持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高精尖产业结构、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等方面取得的新进展。通过普查,完善覆盖全区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为实现构建“一核两翼”的战略格局,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更好地促进城市副中心建设提供科学准确的数字支撑。
(2)阶段性目标。按照全市工作部署,统一组织开展普查登记,并对普查数据进行审核、检查和验收工作、普查登记数据的事后质量抽查、汇总和数据评估。区经普办于1月31日前完成全区各级普查机构以及大部分“两员”的业务培训,未在第一时间参加培训的,各街乡经普办自行培训;4月30日前完成各类单位10万余家和个体户1700余户的登记任务(个体户为全市统一抽样)。为配合普查登记,发送宣传短信10余万条,并通过楼门电视广告解读经济普查,扩大普查影响力。5月23日,市数据质量检查组一行来通州检查,对玉桥街道等四个街乡的424家单位和15户个体户进行实地抽查。检查结果符合市经普办规定的允许误差范围。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按照区财政局对于“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要求及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文件,通过项目绩效评价,促进项目单位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对通州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2024年度项目经费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
科学规范原则。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科学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按照规范的评价程序进行。
公开公正原则。评价工作客观、公正、透明,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接受有关机构和公众的监督。
绩效相关原则。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能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方式方法
结合项目的特点,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等方法,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对本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按照区财政局关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特性,根据申报的项目绩效目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的设计,明确评价内容。评价内容包括项目资金、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四个方面,满分100分。一是项目资金(10分),主要评价项目资金预算和使用等内容;二是产出指标(50分),主要评价项目产出等内容;三是项目效益指标(30分),主要评价项目效果等内容;四是满意度指标(10分)主要评价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内容,评价指标体系如下: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项目资金 |
资金管理 |
预算执行率 |
10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区普查办聘用临时人员 |
5 |
单位登记培训 |
4 |
||
普查员登记单位个数 |
2 |
||
普查员登记个体户个数 |
2 |
||
|
开发库外审核软件 |
2 |
|
质量指标 |
参培率 |
5 |
|
登记率 |
5 |
||
时效指标 |
登记培训完成时间 |
5 |
|
登记完成时间 |
5 |
||
培训完成时间 |
5 |
||
成本指标 |
人员经费 |
1 |
|
办公费 |
1 |
||
登记培训费用 |
1 |
||
宣传费 |
1 |
||
移动数据服务费 |
1 |
||
印刷费 |
1 |
||
邮电费 |
1 |
||
汽车租赁费 |
1 |
||
委托业务费 |
2 |
||
社会效益指标 |
全面调查我区自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以来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 |
20 |
|
效益指标 |
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逐步整合各部门行政记录,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市经普办采取检查、督导、质量抽查等质量控制方式,对区经普办监督管理 |
10 |
合计 |
|
|
100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自评得分 |
项目资金 |
资金管理 |
预算执行率 |
10 |
9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区普查办聘用临时人员 |
5 |
5 |
单位登记培训 |
4 |
4 |
||
普查员登记单位个数 |
2 |
1.64 |
||
普查员登记个体户个数 |
2 |
2 |
||
开发库外审核软件 |
2 |
2 |
||
质量指标 |
参培率 |
5 |
4.24 |
|
登记率 |
5 |
4.44 |
||
时效指标 |
登记培训完成时间 |
5 |
5 |
|
登记完成时间 |
5 |
5 |
||
培训完成时间 |
5 |
5 |
||
成本指标 |
人员经费 |
1 |
1 |
|
|
办公费 |
1 |
1 |
|
|
登记培训费 |
1 |
1 |
|
|
宣传费 |
1 |
1 |
|
|
移动数据服务费 |
1 |
1 |
|
|
印刷费 |
1 |
1 |
|
|
邮电费 |
1 |
1 |
|
|
汽车租赁费 |
1 |
1 |
|
|
委托业务费 |
2 |
2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全面调查我区自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以来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 |
20 |
20 |
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逐步整合各部门行政记录,实 |
10 |
8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市经普办采取检查、督导、质量抽查等质量控制方式,对区经普办监 |
10 |
10 |
合计 |
|
|
100 |
95.32 |
(4)绩效评分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标准为计划标准,以该项目预先制定的项目绩效目标、计划、预算作为评价标准,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根据确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自评每个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产生偏差原因,撰写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自评得分 |
项目资金 |
资金管理 |
预算执行率 |
10 |
9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区普查办聘用临时人员 |
5 |
5 |
单位登记培训 |
4 |
4 |
||
普查员登记单位个数 |
2 |
1.64 |
||
普查员登记个体户个数 |
2 |
2 |
||
开发库外审核软件 |
2 |
2 |
||
质量指标 |
参培率 |
5 |
4.24 |
|
登记率 |
5 |
4.44 |
||
时效指标 |
登记培训完成时间 |
5 |
5 |
|
登记完成时间 |
5 |
5 |
||
培训完成时间 |
5 |
5 |
||
成本指标 |
人员经费 |
1 |
1 |
|
|
办公费 |
1 |
1 |
|
|
登记培训费 |
1 |
1 |
|
|
宣传费 |
1 |
1 |
|
|
移动数据服务费 |
1 |
1 |
|
|
印刷费 |
1 |
1 |
|
|
邮电费 |
1 |
1 |
|
|
汽车租赁费 |
1 |
1 |
|
|
委托业务费 |
2 |
2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全面调查我区自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以来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 |
20 |
20 |
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逐步整合各部门行政记录,实现信息 资源共享。 |
10 |
8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市经普办采取检查、督导、质量抽查等质量控制方式,对区经普办监督 管理 |
10 |
10 |
合计 |
|
|
100 |
95.32 |
该项目各指标得分和综合评价结论具体如下:
经认真分析各项指标,经费总体预算执行得分9分;产出指标得分48.32分;效益指标得分28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总分95.32分。总体自评结果为“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为做好普查,从2022年上半年区统计局相关科室开始研讨五经普的有关问题,同时深入各街道、乡镇统计所走访调研;2022年6月—9月,区统计局主动承担了国家统计局五经普专项试点工作,对经济普查新内容、组织实施新方式、调查手段新技术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测试,圆满完成了既定任务,为正式开展普查积累经验;2023年3月27日,区政府印发了《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精神,在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区统计局初步确定了通州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名单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根据工作需要拟定了《关于全面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意见》并取得了区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核结果。该意见在区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讨论通过。
2、项目过程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为搞好普查,国务院要求:“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了通州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其中,市监局、税务局、编办、民政局负责提供所管理企业、事业、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单位的名录库,协助建立通州区经济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配合做好普查核查登记和核查结果的评估认定及核实工作。宣传部负责协调落实全区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协调区、街道(乡镇)普查经费的落实。国资委、住建委、文化委、教委、商务局、经信委、交通局、卫健委、文旅局、司法局、体育局、园区管委会协助做好本系统单位的普查基础工作组织,以及普查核查登记、结果评估认定及核实工作。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助做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工作。区民政局负责提供各级普查机构所需的最新规划信息及相关资料。公安分局、城管委协助做好入户核查登记工作。为了便于工作开展,通州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还建立了成员单位联系人制度,各相关委办局需指定一名主管领导和一名具体工作人员,负责与经济普查有关的业务协调。
按照要求,各乡镇、街道也建立了相应的普查机构,负责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主管统计工作的副乡镇长、办事处副主任担任普查办公室主任,各统计所所长担任普查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通州区第五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永杰担任,领导小组由29个委办局组成,区统计局局长杨连元,区经济社会调查队队长刘宗刚任领导小组副组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下设普查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副局长赵开艳兼任。区统计局副局长方向东,区经济社会调查队副队长韩秀玲,区统计局总统计师张春妹,区统计局副局长刘德龙任办公室副主任,协助赵开艳开展工作。
(2)项目管理情况。为保证普查工作有序进行,合理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区经普办先后分别制定了诸如:区普查办工作制度、五经普两员经费发放办法、五经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五经普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相关文件。
做好培训工作。培训是保证登记质量的基础。根据实际特点,区普办采取直培到底的方式,集中对全区各类普查人员进行登记培训,培训人数1800余人次。区经普办各专业组分别建立了微信群和京办群,把平台使用说明录制成视频,根据工作进度时时更新,使培训结果更加直观。学员们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也可在群里提问,方便在群中交流,同时可以广泛宣传,确保普遍性问题不出错,个别性问题都知晓,数据基础进一步夯实。
各专业针对自身特点,制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非一套表填报指南》、《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采集处理系统操作指南》,对易错、难点指标及整体平台操作流程整合细化,帮助街乡经普办及各企业快速查找填报方法和需要注意问题,切实提高填报的可操作性。同时区经普办还为各街乡经普办印制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便于细致查找行业编码,使行业赋码更加精准到位。
(3)日常检查监督情况。普查登记工作是经济普查的中心环节,直接决定着整个普查的数据质量和工作进度。这一阶段主要关注登记进度和登记总量。全区非一套表单位普查登记底册数10万余家,总体量在全市排名第六。区政府几次召开调度会,督促登记进度;区经普办自2024年1月15日起每周2次,从3月11日起每日向街镇经普办通报进度。各街乡经普办责任到人,下基层包片监督入户登记。各成员单位积极提供企业单位各种联系方式,加大登记力度。全区上下、各单位、各部门克服了“双节”放假、部分小微企业财务基础薄弱、企业配合度低等不利因素,想方设法,督促企业配合报表,最大限度的做到应登尽登。
加强数据质量控制。制定《五经普分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从基本单位管理、数据采集、数据审核、数据评估等各环节把控数据质量。定期通报进度,督促后进,确保单位登记不重不漏、应登尽登;强化平台审核,从强制性、准强制性、核实性、可忽略性四类审核关系来控制基础数据质量。
全市率先组织专业联审,切实提高数据质量。针对春节前实现套表报送的2.5万家企业数据审核,对普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重点强调出错风险高的问题,消除隐患,避免重复出现质量问题。
深化自检自查,夯实数据质量。区普办先后三次组织开展事中数据质量检查工作,覆盖全区22个街道乡镇。为保障数据的真实可靠,区普办按照随机的原则在每个街乡镇抽取一个普查小区,不提前公布抽中小区名单,开展数据质量检查,对参与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街乡镇主管领导进行全流程培训,讲解检查方案,明确检查要求。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对抽中小区内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及个体经营户开展全面核查,抽查内容主要包括普查工作的规范性以及主要经济指标的填报质量,认真填写各项数据检查表,杜绝弄虚作假,夯实数据质量。同时要求各街道乡镇对其他未抽中的普查小区进行自查,严格按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对主要指标数据等重点自查,保障数据质量。
3、项目产出情况。 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和“两员”登记培训,为正式登记打好基础;区经普办聘用工作人员116人(含为各街道经普办聘用工作人员100人);参加单位登记培训人数1885人,参培率84.70%;开展入户登记,进行普查数据采集和传输工作,共登记单位个数10万余家,抽样登记个体户1700余户;开展数据汇总和评估,为普查总结做好准备。面向全区调查单位,已发送短信形式开展宣传,要求企业配合普查登记;利用楼门电视播放普查公益片,在全社会形成支持普查、理解普查、配合普查的良好氛围。
4、项目效益情况。截至2024年4月30日,完成全区各类单位及被抽中个体经营户的登记;全面掌握我区自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以来,各类企业数量,各类企业经济发展情况以及经营获利情况,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一定的数据支持。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主要工作经验及做法有以下三点:
1、全区高度重视,区领导多次过问普查进展情况,定期听取区经普办汇报;财政、税收、市监等成员单位群策群力,及时提供部门相关信息,督促管辖部门配合普查;各街道乡镇领导主动协调相关部门配合普查,从人员、经费和办公条件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2、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规定,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为确保普查经费合理使用,区经普办严格按照《通州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普查经费的审批及发放,所有经费必须先由经费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局长办公会和党组会通过,各主管领导和经手人逐一签字,最后以区经普办名义下发文件至各街乡,逐级把关,确保普查经费合理使用,安全使用,及时拨付。同时,财务部门定期对街乡进行检查,强化管理和监督。
3、以数据质量为中心,以效益效果为导向,努力做好各项工作。数据质量是经济普查的生命线,普查期间,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深化责任意识,坚持实事求是,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本着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和对全区人民负责的态度,在加大力度加快速度的同时,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市经普办在登记期间对通州区进行数据质量检查,清查结果符合市经普办工作要求,得到了市经普办的高度认可。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附件1:北京市通州区统计局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