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办公室京通办【2019】3号文件、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通编办[2023]6号与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通编[2024]4号文件,设立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共内设8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科、法制科(行政审批科)、发展规划科、村镇科、改革与经管科、种养殖管理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科)、种业园区建设协调推进办公室。下属11家单位,分别为:北京市通州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北京市通州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农机事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植物保护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农业(种植)技术推广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农产品供应保障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种业技术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国际种业科技园区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关于“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工作。
2、统筹推动发展本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工作。参与编制、修订村镇建设规划,协调推进村镇建设。指导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统筹协调农民增收和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
3、负责指导本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并指导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本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转型优化升级。负责农业产业化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指导农产品流通工作,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承担主要农产品市场供应信息和价格信息的采集、分析等工作。负责农村经济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组织构建本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负责推动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行业发展和监督管理。指导农产品生产。依法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6、负责本区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管理农业产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工作。
7、指导本区基本农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承担湿地保护相关管理工作。
8、负责本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等方面的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动物诊疗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本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的管理工作,承担北京市通州区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0、负责本区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区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组织拟定财政支农资金计划安排,并协调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指导农村金融工作。
11、推动本区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进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城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承担农业农村对外交流与合作相关工作。
12、负责通州区国际种业科技园区的规划、建设、管理等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北京通州国际种业科技园区的发展规划和投资促进工作,梳理、挖掘、培育前沿项目和重大项目,研究制定产业扶持政策,精准组织和培育以种业园区发展为核心的种业产业;负责相关企业服务工作;负责统筹国际种业园区建设;负责协调管理使用专项资金和园区国有资产,承担北京市通州区国际种业科技园区开发建设、产业发展和管理服务相关的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本区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5、与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职责分工。
(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
(2)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50063.56万元,比上年增加13302.53万元,增长36.1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9305.25万元,比上年增加12690.50万元,增长34.66%。
1.财政拨款收入49305.2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146.2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3.5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59.0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6.4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0063.56万元,比上年增加13302.53万元,增长36.19%,其中:基本支出14183.7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8.33%;项目支出35879.8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1.6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0063.56万元,比上年增加13302.53万元,增长36.19%。主要原因:下属单位:1.本年追加预算项目美丽乡村建设项目4000.0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其他费1687.68万元;2.增加原因通州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230.00万元、通州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涉地合同和水域滩涂测绘工作257.60万元、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数字乡村建设项目157.80万元,经济合同审查法律服务项目84.60万元,共计730.00万元。局本级:相比上年度,1、本年度追加煤改电电费补贴以前年度资金缺口,相比上年增加2416.44万元;追加拨付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049.91万元。2、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主要原因是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达到支付条件,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支付130.03万元,农田补助资金支付2603.01万元,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425.98万元。3、其他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略有浮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904.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教育支出2.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3.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23%;卫生健康支出994.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12%;节能环保支出9917.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1.14%;农林水支出29547.7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3.00%;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2230.4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76%;住房保障支出1751.0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7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7.61万元。其中:
“组织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7.61万元。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组织部—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
2、“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2.48万元,2024年度决算2.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5%。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2.48万元,2024年度决算2.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5%。主要原因:调整公用经费-培训费功能分类,年中培训费据实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842.73万元,2024年度决算245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3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125.73万元,2024年度决算216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7%。主要原因:职工保险基数浮动,据实支出。
“抚恤”(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717.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9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55%。主要原因:年中发放去世人员抚恤金,据实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977.57万元,2024年度决算99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977.57万元,2024年度决算99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0%。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单位人员情况,支付职工保险。
5、“节能环保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5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9917.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834.86%。其中:
“污染防治”(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9917.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834.86%。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煤改电”低谷电价电费贴补资金及2024年通州区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项目。
6、“农林水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9209.97万元,2024年度决算29547.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81%。其中:
“农业农村”(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9209.97万元,2024年度决算29427.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19%。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2023-2024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区级保费补贴项目、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地区水产站涉诉案件判决执行资金项目,通州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及通州区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其他费项目等项目。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20万元。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0.0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769.09万元,2024年度决算175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8%。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769.09万元,2024年度决算175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8%。主要原因:2024年度据实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
8、“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230.46万元。其中:
“其他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230.46万元。主要原因:年中追加2024京蒙协作资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59.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3159.0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2240.65万元,2024年度决算3159.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99%。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2240.65万元,2024年度决算260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17%。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农田补助资金。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556.01万元。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4183.7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9.44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5.31万元减少25.8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9.06万元减少9.06万元。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公务接待费,我单位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29.44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46.25万元减少16.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29.44万元,主要原因:根据2024年度车况及车辆使用情况据实支出。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25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670.31万元,比上年增加30.09万元,增加原因:本年度我部门机关新增入职人数,导致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88.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6.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92.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9.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61.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7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46.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0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28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2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328.38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节能环保支出(类) 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 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 农业农村(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 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 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 (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 (毒) 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 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人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1)
(一)部门概况
1.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机构设置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我局”)是负责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相关工作的行政部门,内设8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科、法制科(行政审批科)、发展规划科、村镇科、改革与经管科、种养殖管理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科)、种业园区建设协调推进办公室。下属11家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通州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北京市通州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农机事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植物保护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农业(种植)技术推广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农产品供应保障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种业技术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国际种业科技园区综合服务中心。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关于“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工作。
(2)统筹推动发展本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工作。参与编制、修订村镇建设规划,协调推进村镇建设。指导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统筹协调农民增收和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
(3)负责指导本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并指导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本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转型优化升级。负责农业产业化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指导农产品流通工作,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承担主要农产品市场供应信息和价格信息的采集、分析等工作。负责农村经济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组织构建本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负责推动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行业发展和监督管理。指导农产品生产。依法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6)负责本区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管理农业产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工作。
(7)指导本区基本农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承担湿地保护相关管理工作。
(8)负责本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等方面的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动物诊疗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本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的管理工作,承担北京市通州区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0)负责本区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区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组织拟定财政支农资金计划安排,并协调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指导农村金融工作。
(11)推动本区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进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承担农业农村对外交流与合作相关工作。
(12)负责通州区国际种业科技园区的规划、建设、管理等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北京通州国际种业科技园区的发展规划和投资促进工作,梳理、挖掘、培育前沿项目和重大项目,研究制定产业扶持政策,精准组织和培育以种业园区发展为核心的种业产业;负责相关企业服务工作;负责统筹国际种业园区建设;负责协调管理使用专项资金和园区国有资产,承担北京市通州区国际种业科技园区开发建设、产业发展和管理服务相关的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
①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③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本区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5)与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职责分工。
①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
②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③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年度工作任务
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保障农业根基,夯实粮食安全基础。强化"大棚房"动态巡查,推进土地复耕整治,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耕地质量监测分类管理。发展绿色农业提升品质,培育"通州优农"特色品牌,推动"一村一品"提质扩面。
二是发展都市现代产业,建设好产业平台、推进好标杆项目。构建现代种业新体系,用好产业政策,推进农业微生物中心等重大项目落地,吸引国家级科研平台布局。布局新一批高标准农田,启动一批高效设施农业建设。推广“西集樱桃”“西槐萝卜”“柏庄生菜”等成熟品牌,打造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助力副中心特色优质农产品向精品化、品牌化发展。
三是打造美丽乡村示范片区,改善人居环境。推进333个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及347个村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按照相关政策,统一规划,形成副中心乡村振兴示范样板,力争2024年能起到规模示范带动作用。
四是加强“三资”监管,扶持壮大集体经济。创新"三资"监管模式:建立数字化管理系统,实现资产数据动态监管。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持续开展集体经济薄弱村帮扶行动,鼓励采取镇级统筹、联村发展等多种形式,促进村集体联动共富。
五是强化党建引领,夯实治理基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培育农民企业家、农村创新创业人才、家庭农场主和合作社职业经理人,为“三农”工作储备提供“带头人”,助力农业农村高质量建设发展。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我局根据部门职能、职责,结合部门中长期规划及年度重点工作、工作计划,以及预计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预期产出和效果,确定部门总体目标。2024年度,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置为:
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加强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守好耕地基本农田,抓实“田长制”,强化基本农田巡查监管,加强大棚房问题巡查整改力度,继续推进复耕复种、土地整治等工作,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坚持聚焦种业产业。扶植好种业产业、建设好产业平台、推进好标杆项目。持续推进333个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消除农村环境问题顽疾,不断提升农村地区人居环境水平。抓好集体经济管理,抓好集体资源利用,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总体上,绩效目标设立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年度工作实际,部门绩效目标内容较为全面、合理。总体目标以各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为支撑,与预算资金投入相匹配,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合理性。但我局在绩效指标设置上仍存在优化的空间,2024年度指标不够全面,部门重点工作未设置具体产出、效益指标,未能充分反映部门履职情况。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年预算数5006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14183.7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35879.81万元,无其他支出预算。资金总体支出5006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83.75万元,项目支出35879.81万元,无其他支出。预算执行率为100%。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产出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我局重点任务基本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产出数量
一是保障农业根基,夯实粮食安全基础方面。新建及改造高标准农田面积3.65万亩,推进“两高一智”示范区、植物工厂建设。对2180个经营主体项目进行覆盖巡查,坚决防止“大棚房”问题发生反弹。对通州区23.03万亩耕地选取484个样点开展耕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监测、耕地土壤面源污染调查监测等工作。按照600元/亩/年标准对蔬菜实际生产经营者进行补贴,共补贴52891.42亩。按300元/亩/年对耕地进行补贴,补贴面积101663.8亩。开展粮食高产高效示范田建设和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赋能粮食亩产提升4.2%。打造“京农·运河人家”区域公用品牌,现场成交额30余万元,间接助推农产品销售收入增长700余万元。
二是重科技,强优势,构建都市型现代农业新体系。成功举办第三十一届中国北京种业大会,推动国投种业、奥瑞金农业等25家国内外知名农业企业落地通州,直播发布120项重点成果,签订22项成果转让及种业合作协议。同时,结合种业园区扩区实际,启动编制通州国际种业科技园区发展规划。制定印发《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兑现奖励资金140余万元。对2.0582万亩土地进行商品有机肥补贴,促进商品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全年完成农机深松整地5.2万亩,秸秆粉碎覆盖还田11.1万亩,少免耕播种12.3万亩。建立通州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参保覆盖9个村庄,涉及30种险种。开展1个高效设施农业建设项目,提高单位面积产出率。通过小程序宣传等方式推荐优质农场、农产品,举办21次进社区活动,开展1场成果巡演,媒体宣传报道22篇文章。
三是打造乡村示范片区,改善人居环境方面。扶持10家农民合作社开展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在5家种植园区进行老旧设施改造,改造面积350亩;创建台湖镇“环影宿游”示范片区1个。持续推进333个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享受低谷电价政策补贴户数达13.2万户。废旧农膜及农药废弃物回收率超91%。
四是加强监管,壮大集体经济方面。对各项惠农补贴工作开展全过程审计、监督、管理,每个项目实施乡镇检查均开展不少于1次检查。制定印发《通州区农村集体财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构建“1+8”制度体系。印发《2024年通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实施方案》1份,风险监测农产品4.1万个;监督抽检抽样1250个(分别为种植类875个,水产养殖类60个畜禽养殖类315个)。推进绿色有机认证工作,认证产量8.4万余吨。支持4个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给予相应奖励,对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予以奖励。
五是强化党建,培养人才方面。成立区农服中心党委、种业园区党支部,完成3个党支部换届选举,新发展党员3人。实训农民1276人次,培训农村实用人才85人,组织培训70名基层农技人员。推荐6名农业新主体入选“头雁”项目,6个创业项目参加市级大赛。推进接诉即办改革。工单解决率同比提升17.8%,满意率同比提升17.2%,全年考核满分。
2.产出质量
一是保障农业根基,夯实粮食安全基础方面。设施农业巡查覆盖率达100%,各项补贴资金均按规定标准足额发放。二是发展种业产业,构建现代农业新体系方面。重点保障第三十一届种业大会顺利举办。通过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深松深度≧30cm,通过对6个监测点运维实现农田扬尘抑制率≧32%。申请财政贴息的贷款项目按时还本付息比例提升。三是打造乡村示范片区,改善人居环境方面。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符合相关要求。享受“煤改电”低谷电价电费补贴用户覆盖率达100%。四是加强监管,壮大集体经济方面。全区完成监督抽检农产品合格率99.76%;风险监测农产品合格率100%。圆满完成了“中非”论坛、北京两会、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保障任务。全区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五是强化党建,培养人才方面。各项均按计划标准实施。
整体上,我局2024年度各项任务产出质量整体较好。
3.产出进度
2024年度,我局项目基本均按计划进度序时完成。个别项目资金支付略有滞后结转至2025年支付。
4.产出成本
2024年度工作开展过程中,我局各项产出活动均在财政批复的资金范围内开展,并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节约财政资金,各项经费未出现超预算支出的情况,实际成本控制在预算批复范围内。部门整体支出成本控制较好。
效果实现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通过创建台湖镇“环影宿游”示范片区,形成民宿主导、多产融合发展态势。充分吸纳村民就近就业,农户年平均租金收入显著提升,有效促进农民增收。通过支持村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支持村集体建成可持续性增收产业,带动村集体经济收入不断增加,村集体自我保障能力及带动能力不断增强。
2.社会效益
通过对全区各项惠农补贴工作开展全过程审计、监督、管理工作,保障资金安全,提升工作质量。通过菜田补贴,提升种植主体积极性,促进蔬菜生产面积有序提升并稳定,保障蔬菜生产任务完成。通过开展耕地质量等级监测评价与分类管理等工作,有效保护耕地质量。通过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提高通州区农业抗灾能力,保证农民稳定增收,降低农民损失。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为契机,形成目标明确、上下一体、部门联动、职责清晰、标准统一的长效工作机制,坚决防止“大棚房”问题发生反弹。通过开展高效设施农业建设项目,提高单位面积产出率,直接带动基地对当前生产经营模式转型。通过举办种业大会,推介“京农·运河人家”区域公共品牌,充分利用新闻报道、网络媒体等渠道,提升了区域品牌社会影响力,促进参与企业主体不断增加。通过开展农村实用人才等业务培训,有效提高农民和农技人员专业能力。
3.生态效益
通过有机肥补贴,促进商品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持续推进农业生态环境改善。通过对“煤改电”电费进行补贴,有效降低了平房住户冬季使用电取暖负担电费的资金压力。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数较大幅度减少。在全区推广农机深松整地、秸秆粉碎覆盖还田、少免耕播种三项抑制季节性裸露农田扬尘的关键保护性耕作技术,有效抑制土壤风蚀,减少农田扬尘。
4.可持续影响
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作的开展,有效巩固和提高了农业生产能力,为保障粮食安全筑牢根基,还极大地提升了农田综合生产能力。同时,高标准农田设施的完善,提高了抗灾能力,有效抵御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平均节水率显著提升,实现了水资源的高效利用,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5.服务对象满意度
项目实施过程中,服务对象满意度基本都大于90%。但个别项目未及时开展问卷调查,效益资料不够完整,不利于反映项目整体实施效果。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一)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为加强财务管理和规范资金使用,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了财务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等制度,使财务管理有章可循。
为了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提升工作效率,根据《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议事规则》《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行政事务办公会和局长专题会议事规则》,财务部门对《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日常资金支出及费用报销实施细则》《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基层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制度》中涉及大额基本支出、重大项目等内容的财务审批流程进行了修订,2024年制定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日常资金支出及费用报销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财务管理的要求。
2.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
2024年度工作推进过程中,我局主要根据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及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资金使用和财务管控。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用途,会计核算规范,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资金使用符合政府采购的程序和流程,能够按要求公开政府采购计划。资金使用符合相关制度和规定。
3.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
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准则,认真审核原始凭证、规范编制记账凭证,及时做好会计核算,如实编报财务报告,确保会计档案资料完整有效;准确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做好预算收支情况分析;不断加强对预决算、财务报告、内控管理等各项制度的学习和完善,规范做好落实,始终确保会计基础工作扎实和有效,会计数据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二)资产管理
资产的管理情况
根据《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一固定资产》等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资产管理部门及职责、资产配置、固定资产的分类与计价、固定资产的购置、固定资产的领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等相关要求。我局定期对固定资产的账、实情况进行盘点清查,包括:核对资产信息相符情况,查看固定资产使用人、使用部门和存放地点、规格型号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核对资产标签粘贴情况,查看标签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对发生变更的资产在资产信息系统中进行更新。2024年度我局盘点工作中发现资产管理过程中还存在资产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的问题,如个别固定资产在系统中品牌及规格型号不明确,个别固定资产在变更存放地点后资产管理系统中未能及时更新。
(三)绩效管理
2024年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市财政局关于“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扎实开展预算绩效目标填报、预算绩效监控、预算绩效评价等工作。
在绩效目标的编制阶段,不断强化部门及项目负责人的
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将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填报范围,按时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的审核及系统录入工作。
在绩效运行监控阶段,对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分析,形成监控报告。
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阶段,对2024年度项目全部开展了绩效评价,形成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对“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奖励经费”项目开展部门重点项目自评,形成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同步开展了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形成了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总体完成情况较好,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得到了应有的发挥。从评价结果看,项目立项符合部门职责和相关管理制度,制定的项目绩效目标较合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任务完成质量较高,保障了各项履职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结转结余率
2024年度,无结转结余资金。
(五)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2024年初部门总体预算数为27102.50万元,全年预算数为50063.56万元,差异金额为22961.06万元,差异率为84.72%。主要为:1基本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年底退回部分剩余资金,包括人员经费(工资及社保剩余)及公用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2.项目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资金,主要包括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煤改电电费补贴以前年度资金缺口及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等。
五、总体评价结论
(一)评价得分情况
2024年我局推进“两高一智”示范区建设,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成功举办第三十一届中国北京种业大会,推动国投种业等企业落户通州,扶持10家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产品初加工、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和改善生产条件相关项目,年度工作任务基本保质保量完成。但还存在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不够规范合理、资产管理不够精细、反映项目实施效果、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的支撑资料不足等问题。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综合评价得分为95.5分,评价等级为“优”,得分情况见表2。
表2综合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当年预算执行情况(20) |
-- |
20 |
20 |
100% |
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60) |
产出 |
30 |
29 |
96.67% |
效果 |
30 |
29 |
96.67% |
|
预算管理情况(20) |
财务管理 |
4 |
4 |
100% |
资产管理 |
4 |
3.5 |
87.5% |
|
绩效管理 |
4 |
4 |
100% |
|
结转结余率 |
4 |
4 |
100% |
|
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
4 |
2 |
50% |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我局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具体如下:
1.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不够规范
部门整体支出和部分项目绩效目标及指标设置不够科学规范,存在绩效目标及指标设置不够齐全、核心产出和效益未能充分体现、指标值不够清晰明确等问题,具体内容不够明确,且缺少衡量标准。
2.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我局在资产管理中精细化程度有待提高。2024年度我局盘点工作中发现部分固定资产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品牌及规格型号登记模糊,存在信息不明确的情况;同时,当固定资产的存放地点发生变更后,资产系统中的相关信息未能及时更新,导致账实不符。
3.部门履职效益佐证材料收集整理略有不足
我局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度目标任务,取得了一定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但部分项目完成后,未能及时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缺少满意度调查相关资料,部门履职效益佐证材料收集整理略有不足,现有资料不能全面、客观地反映项目实施效果和绩效实现情况,也不利于部门对服务质量和改进方向进行评估。
六、措施建议
(一)合理编制绩效目标及指标
我局将继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相关人员对财政绩效目标管理有关文件的学习,根据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和项目年度计划开展内容设置绩效目标及指标,确保年度绩效目标与预算相匹配,绩效指标细化、量化、可考核。并加大绩效目标审核力度,进一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二)加强资产管理,提高管理质量
我局将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水平。按照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要求,规范登记资产信息,在资产入库时详细、准确填写品牌、规格型号等信息;同时针对资产管理相关信息存在变化的,定期查看并更新资产管理系统中资产相关信息,确保资产“账、实、卡”保持一致。
(三)及时开展满意度调查,完善效益支撑材料
我局将尽快督导相关项目人员,及时开展满意度调查,对项目满意度情况进行分析,为下一步项目规范管理、工作优化提供支撑。同时,注重效益资料的收集整理,为展现部门履职实际完成的影响力和效果提供支撑。
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2.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2.项目过程情况。
3.项目产出情况。
4.项目效益情况。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六)有关建议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