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局成立于2019年3月25日,其前身是北京市通州区环境保护局。根据《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办公室、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通办字〔2019〕42号),设立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方面行政职能,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建立健全本区生态环境基本制度;
2.负责本区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负责监督管理本区污染减排目标的落实;
4.参与提出生态环境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本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6.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7.负责本区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8.负责本区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9.负责本区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
10.组织本区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1.组织开展本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2.组织指导和协调本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13.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14.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生态环境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共设有5个行政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生态环境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批科、大气环境科、水和土壤环境科;1个副处级执法机构: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3个局属事业单位: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指挥调度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机动车排放管理站。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5514.86万元,比上年减少1,808.53万元,下降10.4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5506.35万元,比上年减少1,778.56万元,下降10.29%。
1.财政拨款收入15506.3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06.3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5514.41万元,比上年减少1,808.53万元,下降10.44%,其中:基本支出6253.5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0.31%;项目支出9260.8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9.6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514.86万元,比上年减少1,808.53万元,下降10.44%。主要原因:项目支出严格落实 “过紧日子” 政策、优化预算与全流程成本管控,未影响项目质量,符合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导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14.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3.0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27% ;
卫生健康支出443.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86%;
节能环保支出13560.3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7.40%;
住房保障支出848.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4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620.80万元,2024年度决算66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0%。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620.80万元,2024年度决算66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0%。主要原因:本年度新增人员,缴费人数较预算编制时有所增加,进而导致养老社保支出总额超出年初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424.96万元,2024年度决算44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5%。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4年度年初预算424.96万元,2024年度决算44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5%。主要原因:本年度新增人员,缴费人数较预算编制时有所增加,进而导致医疗社保支出总额超出年初预算。
3、“节能环保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30060.89万元,2024年度决算1356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11%。
其中: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28410.89万元,2024年度决算594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93%。主要原因:年初预算包含市级污染防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后续根据工作需要分配至具体项目。
“污染防治”2024年度年初预算475.52万元,2024年度决算6619.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2.10%。主要原因:市专资金年初预算列入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后续根据工作需要部分资金调整至污染防治支出。
“污染减排”2024年度年初预算744.48万元,2024年度决算995.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71%。主要原因:市专资金年初预算列入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后续根据工作需要部分资金调整至污染减排支出。
“环境监测与监察”2024年度年初预算43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支出功能分类因正常工作需要进行科目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874.69万元,2024年度决算848.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6%。
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874.69万元,2024年度决算848.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6%。主要原因:本年度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支出中,实际核算基数低于年初预算测算基数。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6253.5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7.23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2.50万元减少5.2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50万元减少1.5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7.23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1.00万元减少3.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7.23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厉行节约管理要求,减少非必要用车、优化维修保养成本及控制燃油消耗等方式,降低实际支出。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804.48万元,比上年增加173.47万元,增加原因:本年度新增人员,相关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38.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6.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30.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62.0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02.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9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81.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8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局共有车辆6台;单位价值100.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28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7560.02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土壤(项):反映政府在土壤污染调查、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1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反应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支出,环境行政稽查支出,执法装备支出,排污费申报、征收与使用管理支出,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支出,突发性污染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支出。
1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1.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局成立于2019年3月25日,其前身是北京市通州区环境保护局。根据《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办公室、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通办字〔2019〕42号),设立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方面行政职能,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建立健全本区生态环境基本制度;
2.负责本区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负责监督管理本区污染减排目标的落实;
4.参与提出生态环境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本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6.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7.负责本区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8.负责本区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9.负责本区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
10.组织本区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1.组织开展本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2.组织指导和协调本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13.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14.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生态环境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共设有5个行政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生态环境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批科、大气环境科、水和土壤环境科;1个副处级执法机构: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3个局属事业单位: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指挥调度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机动车排放管理站。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办公室、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的通知》(京通办字[2019]42 号)确定的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结合局内中长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4 年度工作计划、上级政策要求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设立本单位年度整体绩效目标如下,全面反映部门预算资金在履职过程中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根据本单位职能职责合理设置绩效目标:一是污染防治,制定大气治理多类方案,淘汰老旧机械、推广电动叉车,清退重污染企业,开展扬尘“零点”执法及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同时治理黑臭水体、推进污水厂升级与雨污水调蓄工程,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建设“无废城市”并管控污染地块;二是绿色低碳与生态保护,核实北京碳市场碳排放单位,推进气候适应型城市等试点,征集气候投融资项目,开展碳普惠研究,编制绿视率提升方案,调查鸟类多样性,处理生态红线线索;三是督察与执法,督查点位并通报情况,推进中央及市级环保督察整改与区级“回头看”,深化“督查纠因+纪检监督”,制定执法方案,开展“三监”联动、跨区域联合及非现场执法,实施生态损害赔偿。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年预算数15514.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6253.9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9260.87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0.00万元。资金总体支出1551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53.54万元,项目支出9260.87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99%。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局围绕污染防治、绿色低碳与生态保护、督察与执法、政务服务与应急等方面开展工作,截至2024年底,各项指标均按年初设置指标值完成。
污染防治方面:制定大气治理专项方案4项,明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路径,淘汰国二及以下老旧机械509台、推广电动叉车431辆,加快清退重污染D级企业,开展扬尘“零点”执法每周不少于1次,形成扬尘执法监管防线,推动解决39座临时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等环保督查整改事项实施路径,截止2024年末已完成25座以上临时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推进17个优先监管地块管控,开展制度控制和环境监测等措施,黑臭水体风险点位整改完成率100.00%,饮用水水源地评估符合国家规范,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00%;
绿色低碳与生态保护方面:核实北京碳市场碳排放单位,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CCER)交易。持续推进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成功获批国家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制定试点建设工作方案。开展鸟类多样性调查,截至2024年末完成四轮次调查,覆盖4种生态系统类型,20个固定点位,264条1公里样线;记录数据5754条,共记录44704只鸟,隶属于53科227种,占北京市总鸟种记录的76.00%;
督察与执法方面:截止2024年末,共督查检查点位5060处,发现问题1220处,对其中2处严重问题点位下发督办通知、46处较严重问题点位下发督查通知、350处一般问题点位下发督查移交函、822处较轻问题点位移交属地立行立改。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17次,推进跨区域联动执法走深走实,非现场执法4202家次,问题发现率提升22.00%,非现场占比提升152.00%,通过执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治污责任,完成生态损害赔偿15件,共计减免行政处罚79.90万元。以生态损害赔偿方式购置11台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授牌10家乡镇集体林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基地;
2.效果实现情况分析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抓手,认真落实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以生态“含绿量”提升发展“含金量”,推动美丽副中心建设取得新成效。
生态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2024年,通州区PM2.5年均浓度为33.90微克每立方米,较2023年同比改善9.60%,实现有监测记录以来优良天数历年最多、重污染天数历年最少,蓝天白云逐步成为副中心常态。同时,通州区8个国市控考核断面水质均值都达到了Ⅳ类及以上,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走在副中心的绿地公园中,不时就会遇到带着各种望远镜的观鸟人,透过镜头,越来越多种类的飞鸟正见证着区域生态环境的变化。据区生态环境局统计,截至2024年11月,通过样线法等调查记录鸟类289种(其中鸣声设备和红外相机识别70余种),较2023年增加7种,调查记录到全市新记录鸟类、通州新记录鸟类各1种。2024年冬天,上万只水鸟在副中心越冬。鸟类多样性的丰富象征着区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的提高。作为北京平原地区首个“国家森林城市”,通州区绿化覆盖率53.60%,400余公里绿道纵贯南北,8个万亩森林组团串联东西,口袋公园、小微绿地星罗棋布,达到了出门“300米见绿、500米见园”。
现代环境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持续增强,深化“三监联动”机制,固定源检查9525家次,问题发现率45.50%;移动源核查柴油车26.47万辆,筛查超标9670辆。科技执法水平显著提升,非现场执法检查4202家次,问题发现率提升22.00%,占比提升152.00%,应用热点网格、走航监测等手段实现精准监管。环境风险有效防控,印发5部应急预案,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完成24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中的23项销号。接诉即办成效突出,建立分级预警机制。探索生态损害赔偿改革,完成赔偿案件15件,购置11台新能源机械,授牌10家生态修复基地。
绿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促进。2024年,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落户副中心并开市运行,北京绿色交易所提供集中统一的交易和结算服务,升级为国家级绿色交易所。通过制定实施分年度应对气候变化行动计划,通州区持续加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推进能源、产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通州区作为全国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之一,储备了150余个可再生能源发电、低碳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项目,引导促进投资转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州区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创建,开展无废工地、无废校园等建设工作,用“无废细胞”概念为各类单位提供了一个清晰、可行的路径。不仅如此,通州区制定了0.10微克行动实施方案,鼓励企业“创A、退D”,2024年全区绩效为A、B级的企业比率达到23.70%;在文化旅游区、运河商务区等建立清洁运输示范区,探索建立零排放货运车队;在3个大型项目中推广使用基坑气膜全密闭施工技术。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
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局根据自身业务开展情况制定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等管理制度,实施内部控制管理,各项制度相对健全,为部门资金使用管理提供有效制度保障。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纪律和局内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支出管理办法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在资金使用监管上,能够落实重大支出集体研究制度。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及局内采购管理制度和流程执行。会计核算方面,专款专用,项目资金在统一会计账簿中按照项目明细单独核算,会计凭证资料保存完整、装订规范。会计基础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范会计基础工作,确保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资产管理
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实现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现资产安全完整、合理配置与有效利用,明确了资产管理的机构及职责、资产核算标准、资产配置、资产日常管理和资产处置等关键内容;通过规范和强化资产管理工作,切实维护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保障资产能够得到合理配置与有效利用,为局内各项生态环境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资产保障。
3.绩效管理
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局按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与审核、事前绩效评估、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质量和效益。为规范和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与绩效,执行中严格落实绩效目标与预算执行“双监控”,及时纠偏,对部门预算管理的所有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
4.结转结余率
2024年末结转4500.00元,结转结余率为0.01%,全部为聘请专家评审劳务费。
5.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2024年部门预决算全年收入数15506.35万元,全年支出数15514.41,差额差异率为0.05%,主要为年初结转社保经费,于本年内支出导致产生差额。
(五)总体评价结论
1.评价得分情况
2024年度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为98.00分,绩效评定结论为“优”。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个别项目绩效指标设置科学性与准确性不足,指标执行与计划存在一定偏差。
(六)措施建议
建议进一步梳理部门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值,提高绩效目标和指标编报质量。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见附件
四、中央对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局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