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为区属建制镇,主要职责是执行上级党委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本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负责制定本镇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负责经济体制改革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村镇建设,土地规划,环境综合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绿化美化工作,加速农村城市化进程。负责辖区内劳动生产安全、外来人口管理工作,本镇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承办优抚社救,劳动和社会保障以及双拥工作,指导村委会、加强村委会的组织建设等工作。财政、财务隶属通州区财政局。漷县镇党委、政府综合设置7个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机关重要文件的起草、审核和调查研究工作;承担信息、建议议案提案办理、保密、外事、政府信息公开、绩效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承担“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交办事件的统筹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应急值守、后勤服务工作。
2.党群工作办公室(加挂人大工作办公室牌子)
负责党内监督,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协调工作;负责村(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经济组织及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负责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报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换届选举、辖区村务监督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统战、宣传、选举等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按照权限,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老干部工作,统筹编制外人员管理;承担人大、政协等相关具体工作;负责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等群团组织工作。
3.平安建设办公室(加挂司法所、人民武装部牌子)
负责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推动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负责信访、人民调解、具体实施社区戒毒和康复、民兵、征兵、人民防空、地下空间治理、防震减灾、突发事件应对等相关工作;承担法制相关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组织开展法治宣传等工作;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承担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国家安全、反恐、防范处理邪教、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协同开展辖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做好辖区“扫黄打非”工作。
4.城乡建设办公室
负责区域内城乡规划工作;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受理农村地区住宅建设的申请工作;负责控制和查处辖区内违法建设;负责征地补偿安置、乡村道路建设养护、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摸排无证无照经营和“开墙打洞”等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和生活垃圾日常管理,开展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和爱国卫生运动;负责统筹辖区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负责植树护林、森林防火、防汛抗洪和河长制等相关工作;负责镇域生态环境保护及生态环境质量监管工作,重点做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负责协助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综合协调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工作;承担协管员管理职责。
5.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统计所牌子)
负责全镇经济发展、经济指标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企业服务和引进、高新技术认定、项目扶持、人才服务和引进、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负责全镇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镇预算内(外)资金、自筹资金的年度预决算编报、收支核算及各类上报工作,按镇财政预算核拨各类资金及镇机关的日常财务核算工作;负责属于审计监督范围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监督等工作;负责做好食品安全日常工作;依法管理、开展统计工作。
6.农业农村办公室
负责编制实施农业发展规划、美丽乡村建设、村级基础设施管护、煤改清洁能源、农业补贴等工作;负责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农业机械化、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植物疫情、动物防疫、农产品监管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工作。
7.社区建设和民生保障办公室
负责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群众自治等工作;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社区规范化建设、业主委员会工作;负责管理社会组织、社区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工作;协助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社区科普、全民健身、家庭教育、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实施等工作;协助做好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负责组织开展基层就业服务,协调劳动关系、调解劳动争议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救助的受理调查工作;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工作;按权限做好养老助残、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卫生计生、社会救助、拥军优属、伤残抚恤、丧葬补贴、住房保障、征收补偿、便民服务、政务服务等领域相关工作。
8.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要职责为:负责辖区内赋权行政职权事项相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9.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便民服务中心(挂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主要职责为:承担政务服务、就业服务、失业人员管理、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医疗保障、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调劳动关系、调解劳动争议以及其他需直接面向群众和驻镇单位的综合便民服务工作,协调推动便民服务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相关的事务性工作。
10.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市民活动中心(挂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党群活动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为:负责加强全镇综合性文化服务建设,承担社区服务、党群文体活动组织、典型选树活动、各类文化活动场所管理以及文明城区创建复查等工作。
11.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市民诉求处置中心(挂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综治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为:承担全镇大数据管理、网格化管理等与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密切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市民服务热线等交办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办落实及统一答复工作;负责综合治理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负责实体化综合执法平台的管理运行。
12.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为:承担农业、林业、新农村建设、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动物卫生方面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13.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生态环境事务中心
主要职责为:负责镇域环境卫生、绿化美化、道路养护和水电气热等物业管理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协助做好城镇开发建设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44293.43万元,比上年增加17550.74万元,增长13.8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4014.43万元,比上年增加17271.74万元,增长13.63%。
1.财政拨款收入144014.4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306.0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6.5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708.4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3.4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4293.43万元,比上年增加17550.74万元,增长13.85%,其中:基本支出6677.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63%;项目支出137616.4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5.3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4293.43万元,比上年增加17550.74万元,增长13.85%。主要原因:2024年新增了石小路(京津公路-市界)道路工程配套征迁款25708.1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585.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09.6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23%;公共安全支出789.6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1%;教育支出150.4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66.0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5.8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9%;卫生健康支出105.6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0%;节能环保支出3060.4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77%;城乡社区支出25771.3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3.30%;农林水支出66278.7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9.93%;住房保障支出1037.3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9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5199.06万元,2024年度决算11309.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7.53%。其中:
“人大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86.4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增加86.40万元,主要为区级、镇级人大代表履职经费。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199.06万元,2024年度决算6169.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66%。主要原因:增加部分为在职在编人员年度奖金、补发补贴及本年度各项新产生的办公费用。
“统计信息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70.89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增加70.89万元,主要为镇五经普劳务费。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27.13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7.13万元,主要为各项党类活动经费。
“组织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4956.11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956.11万元,主要为党建活动经费、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等经费,部分资金为市区级专项资金,未在预算列支范围内。
“统战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0.04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04万元,主要为民宗侨办工作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789.61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增加789.61万元,主要为两个派出所雇佣保安费用。
3、“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150.4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50.40万元,主要为镇级教育支持资金及派遣人员工资。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766.06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增加766.06万元,主要为镇级宣传及开展各类活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96.06万元,2024年度决算1315.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1.15%。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370.1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70.10万元,主要为三支一扶补贴。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96.07万元,2024年度决算49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1.25%,主要为镇级退休人员各项补贴。
“社会福利”(款)2024年度决算434.45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34.45万元,主要为镇级丧葬慰问、春节慰问、残保金等。
6、“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105.63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05.63万元,主要为两个卫生院安保人员费用及慰问。
7、“节能环保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3060.46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060.46万元。主要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垃圾分类、大气污染防治、煤改清洁能源补贴等市区级专项资金。
8、“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25771.33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5771.33万元。主要为耕地保护空间项目、石小路道路工程配套征迁等市区级专项资金。
9、“农林水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66278.76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增加66278.76万元。主要为平原造林、美丽乡村建设等市区级专项资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29.23万元,2024年度决算1037.30万元。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29.23万元,2024年度决算1013.70万元。主要为危房改造、低保户翻建以及机关人员个人部分负担住房补贴、公积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708.4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33708.4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33708.4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3708.40万元。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4年度决算33708.4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3708.40万元。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为市区级专项资金,主要为耕地保护空间项目、石小路征拆补助。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支出,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6677.0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仅包括本部门1个行政单位。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8.99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9.25万元减少了0.2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8.99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9.25万元减少0.26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实行过“紧日子”思想政策,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8.99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9.25万元减少0.26万元,主要原因:决算基本和年初预算保持一致。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4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6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2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64万元。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6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766.90万元,比上年减少3051.50万元,减少原因:落实市区级相关精神过“紧日子”思想政策,减少不必要开支。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870.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12.0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845.8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本级)共有车辆15台,共计185.73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503.71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2.“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反映用土地出让收益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租赁补贴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反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1.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为区属建制镇,主要职责是执行上级党委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本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负责制定本镇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负责经济体制改革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村镇建设,土地规划,环境综合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绿化美化工作,加速农村城市化进程。负责辖区内劳动生产安全、外来人口管理工作,本镇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承办优抚社救,劳动和社会保障以及双拥工作,指导村委会、加强村委会的组织建设等工作。财政、财务隶属通州区财政局。漷县镇党委、政府综合设置7个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机关重要文件的起草、审核和调查研究工作;承担信息、建议议案提案办理、保密、外事、政府信息公开、绩效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承担“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交办事件的统筹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应急值守、后勤服务工作。
2.党群工作办公室(加挂人大工作办公室牌子)
负责党内监督,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协调工作;负责村(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经济组织及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负责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报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换届选举、辖区村务监督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统战、宣传、选举等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按照权限,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老干部工作,统筹编制外人员管理;承担人大、政协等相关具体工作;负责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等群团组织工作。
3.平安建设办公室(加挂司法所、人民武装部牌子)
负责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推动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负责信访、人民调解、具体实施社区戒毒和康复、民兵、征兵、人民防空、地下空间治理、防震减灾、突发事件应对等相关工作;承担法制相关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组织开展法治宣传等工作;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承担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国家安全、反恐、防范处理邪教、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协同开展辖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做好辖区“扫黄打非”工作。
4.城乡建设办公室
负责区域内城乡规划工作;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受理农村地区住宅建设的申请工作;负责控制和查处辖区内违法建设;负责征地补偿安置、乡村道路建设养护、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摸排无证无照经营和“开墙打洞”等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和生活垃圾日常管理,开展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和爱国卫生运动;负责统筹辖区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负责植树护林、森林防火、防汛抗洪和河长制等相关工作;负责镇域生态环境保护及生态环境质量监管工作,重点做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负责协助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综合协调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工作;承担协管员管理职责。
5.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统计所牌子)
负责全镇经济发展、经济指标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企业服务和引进、高新技术认定、项目扶持、人才服务和引进、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负责全镇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镇预算内(外)资金、自筹资金的年度预决算编报、收支核算及各类上报工作,按镇财政预算核拨各类资金及镇机关的日常财务核算工作;负责属于审计监督范围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监督等工作;负责做好食品安全日常工作;依法管理、开展统计工作。
6.农业农村办公室
负责编制实施农业发展规划、美丽乡村建设、村级基础设施管护、煤改清洁能源、农业补贴等工作;负责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农业机械化、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植物疫情、动物防疫、农产品监管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工作。
7.社区建设和民生保障办公室
负责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群众自治等工作;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社区规范化建设、业主委员会工作;负责管理社会组织、社区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工作;协助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社区科普、全民健身、家庭教育、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实施等工作;协助做好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负责组织开展基层就业服务,协调劳动关系、调解劳动争议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救助的受理调查工作;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工作;按权限做好养老助残、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卫生计生、社会救助、拥军优属、伤残抚恤、丧葬补贴、住房保障、征收补偿、便民服务、政务服务等领域相关工作。
8.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要职责为:负责辖区内赋权行政职权事项相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9.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便民服务中心(挂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主要职责为:承担政务服务、就业服务、失业人员管理、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医疗保障、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调劳动关系、调解劳动争议以及其他需直接面向群众和驻镇单位的综合便民服务工作,协调推动便民服务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相关的事务性工作。
10.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市民活动中心(挂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党群活动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为:负责加强全镇综合性文化服务建设,承担社区服务、党群文体活动组织、典型选树活动、各类文化活动场所管理以及文明城区创建复查等工作。
11.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市民诉求处置中心(挂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综治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为:承担全镇大数据管理、网格化管理等与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密切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市民服务热线等交办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办落实及统一答复工作;负责综合治理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负责实体化综合执法平台的管理运行。
12.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为:承担农业、林业、新农村建设、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动物卫生方面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13.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生态环境事务中心
主要职责为:负责镇域环境卫生、绿化美化、道路养护和水电气热等物业管理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协助做好城镇开发建设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严格落实市区级财政政策,将坚持过“紧日子”思想贯彻预算管理全过程,执行“先预算后支出”原则,做好“惠民生、保民生”等各项保障。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年预算数14401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667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137337.43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0万元。资金总体支出14429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77万元,项目支出137616.43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19%。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谋篇布局之年,我镇紧紧围绕区委“11311”工作体系,以“强产业、兴乡村、美环境、优治理、惠民生、守底线”为工作主线,高质量完成了“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2024年1-12月实现税收106021万元,实现财政总收入144014.43万元,其中,财政体制分成收入18347.59万元,上级补助专项资金收入125666.84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79万元。紧紧围绕全镇重大工程和重点任务,着眼全局,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增强重点领域财力保障,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从严管理政府债务,提升财政监督效能,为实现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了坚强保障。
2.效果实现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推动了产业集聚发展成势,聚焦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医药服务三大赛道,围绕甘李药业、一方健康谷、北大人民医院等辖区内重点企业及医疗卫生机构搭建了合作交流平台。盘活了镇域闲置土地,积极探索在集体土地上落位产业项目,形成了产业化集群建设新做法、新路径。坚持稳存量,巩固了主体税源,加强了税源动态监控,真正做到“应纳尽纳,应统尽统”。
(2)社会效益
公共服务不断优化,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医疗卫生保障得到不断的强化,全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超过50%,农村劳动力就业参保、失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等均超额完成年度指标。
(3)环境效益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序推进,第一批美丽乡村建设已竣工,第二批污水管线改造工程和供水管线改造工程已完成,第三批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正稳步推进,公共区域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做好清脏治乱工作,完成了市区级台账及小卫星整治点位共3300余处,整改率100%。聚焦“三尘”管理,针对工地、裸地、工业大院腾退拆除区域等扬尘问题多发点位,提升了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大了日常巡查力度,强化了综合执法效能。
(4)可持续性影响
2024年是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实施十周年,也是漷县文化健康小镇积厚成势、抢抓机遇,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拼搏奋进之年,紧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机遇,围绕城市副中心建设大局,聚焦文化健康功能定位,高质量发展了产业、高水平建设了美丽乡村、高效能提升了基层治理,确保了我镇各项事业的加速发展。
(5)服务对象满意度
漷县镇域内含61个行政村、3个社区,通过实地走访的方式从群众对我镇服务态度、办事效率、问题解决率等核心维度设置指标评价,整体评价较高。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为做好我镇财务支出规范性,特制定了漷县镇财务管理制度。
(2)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
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依照区级相关文件及镇级财务制度要求合理合规进行支出。
(3)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
会计基础信息完善且准确。
2.资产管理
为规范我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各业务科室设置资产管理员,对资产进行统一管理,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资产管理业务培训,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3.绩效管理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项目进行绩效管理,做好事前预测、事中监管、事后评估,根据年度计划、项目开展情况、资金支出进度、达成目标效果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和打分,但是在目前工作中仍存在工作人员专业性较弱、人力不足等情况。下一步,我部门将制定相关制度,开展人员学习与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4.结转结余率
2024年度年初结转结余279.00万元,结转结余率100%,属于2121单位收回存量资金。
5.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2024年全年预算数144014.43万元,资金总体支出144293.4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19%。
(五)总体评价结论
1.评价得分情况
整体评价得分96分。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预算编制精准度不足。按照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要求,明确财务收支预算编制的标准,避免出现支出进度不合理,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等问题,但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仍存在问题,当年预算编制是基于参考上年数据,在后期预算执行中,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导致了预算执行的不准确性,容易出现偏差。
(六)措施建议
细化编制依据,要求各部门编制预算时要充分沟通协调,强化前期调研与论证,提供实地调研记录、市场询价单,尽可能按照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执行预算。也要推动预算与绩效目标深度衔接,同步编制绩效目标并将绩效目标纳入考核。
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部门)概述
(一)项目概况
2017年,北京市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2021年延续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创建工作。2024年,漷县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漷县镇政府”)根据北京市及通州区文件要求,结合自身任务,持续推进违法建设拆除工作,重点落实“拆、治、管、用”一体化推进,确保完成2024年度拆除违法建设14万平方米、腾退土地11公顷的目标。
(二)项目资金情况
根据《北京市“疏解整治促提升”引导资金管理办法》,通州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下达漷县镇2024年拆违补助资金607.17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区两违联席办台账备案的拆违任务相关费用。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拆违工作的进度款或尾款。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607.17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三)绩效目标
漷县镇政府结合2024年拆违任务,设立绩效目标“2024年市级销账任务14万平米”。
总体评价结论
2024乡镇拆违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1.60分,绩效级别为“良”。其中:项目决策7.28分,项目管理16.52分,项目绩效57.80分。
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管理子项目立项依据不足、立项程序不规范
(1)项目管理子项目与部门职责范围边界不够清晰。
一是2024年漷县镇政府为完成当年度拆违任务,聘请项目管理公司提供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工作。但漷县镇政府作为项目管理主体,直接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另聘请项目管理公司参与项目管理的必要性不足,且与漷县镇政府本身职责范围边界不够清晰。二是漷县镇政府聘请了监理公司负责拆违工作的监督、管理,但项目管理公司工作内容也覆盖拆违工作的管理,项目管理公司与监理公司工作内容重叠,存在重复管理风险。
(2)立项程序不规范。
区两违联席办下达漷县镇政府2024年拆违任务后,漷县镇政府即启动当年度拆违工作,虽召开了党委会对启动项目招投标工作进行了决策,但项目名称与区财政局批复的项目名称不统一,且未针对项目计划拆除地块进行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以及风险评估工作,立项程序不够规范。2.项目目标及绩效指标设置的完整性和合理性不足
(1)绩效目标不完整。绩效目标设定“2024年市级销账任务14万平米”,仅体现了项目单位产出目标,预期效益情况不清晰。
(2)绩效指标合理性不足。设定的时效指标约束对象不清晰,成本指标针对分项成本约束性不强,效益指标为定性指标不利于量化考核,满意度指标值设置偏低,整体绩效指标设置合理性不足。
3.预算评审有效性不足,影响项目成本把控
项目预算评审合理性不足。2024年4月委托第三方评审预算,送审4212.43万元,审定4171.62万元,审减率仅0.97%,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审减合理性不足,影响成本管控。
4.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过程管理不够规范
(1)缺少项目管理制度。项目单位提供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漷县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漷县镇违法建设认定管理办法》等办法,但缺少针对拆违项目具体开展的专项管理制度和治理机制。
(2)合同管理不规范。2024年漷县镇违法建设拆除项目拆除合同分包。漷县镇政府与服务方签订的合同中包含建筑垃圾清运消纳工作,但该服务方不具备开展垃圾消纳工作的特定资质,故服务方与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签订了“北京市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服务合同”。漷县镇政府招标文件要求和合同条款明确规定不得转包、分包,但服务方“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的服务”分包给其他公司完成。
(3)安保服务过程管理不够规范。2024年6月19日分别实施北京北机机电工业有限公司和北京合润伟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拆除工作。根据花名册显示,北京北机机电工业有限公司在岗530人,北京合润伟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在岗600人,但通过对比花名册,同日期不同地点存在相同人员,材料未明确在岗时间,存在人员交叉的可能,项目过程管理不够规范。
5.项目产出未达预期目标,效益呈现不够充分
(1)部分拆除地块质量不高。根据《北京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台账工作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2023年度“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核验标准》等文件要求,拆除工作需达到“场清地净”,但通过现场调研发现,类型为“建设用地”的地块,仅拆除了地上建筑物,保留了部分地基,存在拆除不彻底,未达到拆除标准的问题。
(2)项目成本控制不到位。一是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残值未加以利用。根据调研了解,经过拆除清理后残留下来的建筑材料,由拆违服务方处理,项目单位未加以回收利用。二是已支出部分工作未结算,已支付法律服务费、监理服务费和安保费,但三项工作实际完成工作量不清晰,不利于项目单位把控成本。如“2024年度拆违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中漷县村老小学拆除工作,该学校已搬迁至新校区,旧校区闲置,拆除工作不存在争议,受阻碍的风险较小,但此次拆除仍在2024年7月9日雇用了120人次保安,存在财政资金浪费的风险。三是漷县镇政府对项目成本控制数进行了测算,测算金额包含施工费、渣土消纳费、措施费税金等所有费用。漷县镇政府测算项目成本控制数42,124,279.67元,折算单价300.89元/平方米。在测算控制数时单价即高于通州区补助标准规定的300元/平方米,成本控制意识淡薄,不利于成本节约。
(3)归档材料不够完整,效益成果展示不够充分。一是归档材料不够完整,项目单位于2024年购买拆除服务、监理服务、安保服务、法律服务、测绘服务和项目管理服务。但根据提交的资料,未见全部成果性文件和过程性文件。二是项目单位效益实现情况展示不够充分。虽按时完成了拆违任务,在一定程度上对落实无违建提供了保障,但绩效指标“改善环境质量”“疏解整治促提升”的佐证不够充分。
(4)满意度调查的深度、广度不足。56.25%群众认为施工无影响,62.5%对拆后环境满意,整体满意度偏低;调查以乡村为单位,未区分群众与被拆对象,问题缺乏针对性,难以全面反映真实意见。
(二)相关建议
1.明确立项依据,规范立项程序明确政府、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公司的职责边界,避免交叉重复;启动前组织专家论证拆除地块可行性,与财政部门沟通统一项目名称,完善立项程序。
2.提升绩效管理意识,科学设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需涵盖产出、效益及实现路径,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优化指标体系,细化成本分项控制,量化效益指标,提高满意度调查科学性。
3.完善项目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项目指导性。健全专项业务管理制度和相关制度条款,细化管理决策机构的职责分工,明确岗位责任,从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构建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
4.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强化监督职能。规范合同签订流程,加强履约检查;严格执行招投标公示制度,全程监督招标活动;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做好验收审计,避免资金浪费;加强安保人员管理,确保过程规范。
5.充分收集绩效佐证资料,加强数据归集分析。建立残值回收机制,规范成本结算;完整归集档案资料,强化效益佐证;优化满意度问卷设计,区分调查对象,增加实施过程与后续追踪问题,全面了解反馈。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保安公司安保服务费 |
||||||||||||
主管部门 |
后勤办 |
实施单位 |
后勤办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44.00 |
144.00 |
124.91 |
10 |
86.74 |
8.5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
124.91 |
124.91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做好漷县镇人民政府区域内治安巡逻、应急处突及其他临时性安排的稳控工作。 |
圆满完成了安全保卫工作,有效维持2024年度正常的工作秩序,对各种突发事件能及时处理控制,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安保人数 |
≥30人 |
≥30人 |
5 |
5 |
|
||||||
安保人员上岗培训率 |
100% |
100% |
5 |
5 |
|
||||||||
质量指标 |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数 |
0 |
0 |
10 |
10 |
|
|||||||
巡逻频率 |
24小时,三班换岗 |
24小时,三班换岗 |
5 |
5 |
|
||||||||
时效指标 |
支出进度 |
按合同序时完成 |
86.74% |
10 |
8.5 |
依据合同约定时限付款 |
|||||||
服务期限 |
2024.1.1-2024.12.31 |
在规定期限完成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安保预算控制数 |
144万元以内 |
144 |
10 |
10 |
|
|||||||
安保人员费用 |
144万元以内 |
144 |
10 |
10 |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行 |
保障良好,安全平稳 |
良好 |
10 |
10 |
|
|||||||
解决社会就业 |
≥30人 |
30 |
5 |
5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为工作正常运行、安全提供保障 |
全年正常、稳定运行 |
秩序正常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标 |
服务对像满意度 |
≥95% |
95% |
10 |
9 |
|
||||||
总分 |
100 |
97.5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保洁会服项目服务资金 |
||||||||||||
主管部门 |
后勤办 |
实施单位 |
后勤办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95.00 |
195.00 |
47.35 |
10 |
24.28 |
2.5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
47.35 |
47.35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漷县镇人民政府综合办公楼卫生及会议室卫生、管理、会议接待工作正常运行。 |
能够严格执行合同相关规定,每日进行常规性的卫生保洁、基础设施日常维护管理。会议接待做好会前充分准备,会后及时整理会场,充分发挥了物业服务公司的正规化管理优势,保障漷县镇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秩序。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按照项目内容要求和实际工作需求,完成规定内容的保洁服务 |
年度会议保洁工作及时到位,得5分 |
年度会议保洁工作及时到位 |
10 |
10 |
|
||||||
服务人员(会服、保洁等) |
服务人员(会服、保洁等)大于等于21人,得5分 |
大于等于21人 |
10 |
10 |
|
||||||||
对综合办公楼卫生及会议室卫生、管理、接待工作按要求实施保障 |
综合办公楼卫生及会议室卫生、管理、接待工作及时完成,得5分 |
及时完成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日常监督检查合格率 |
综合办公楼卫生及会议室卫生、管理、接待工作日常检查合格率大于90%,得10分 |
合格率大于90% |
10 |
9 |
|
|||||||
保障单位正常秩序和工作运行 |
工作现场无脱岗现象,得10分 |
无脱岗现象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按合同序时完成 |
2024.1.1-2024.12.31 |
在规定期限完成 |
10 |
2.5 |
本年度资金缺口较大 |
|||||||
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数 |
195万元以内 |
195万元以内 |
10 |
10 |
|
|||||||
社会效益指标 |
会议保洁管理规范,服务热情,保障单位正常工作运行,维护和提高单位良好形象 |
服务场所干净整洁卫生,保障单位正常工作运行,单位形象得到提高 |
服务场所干净整洁卫生,保障单位正常工作运行,单位形象得到提高 |
10 |
1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为工作正常运行开展提供保障 |
为工作正常运行开展提供保障,起到可持续影响 |
为工作正常运行开展提供保障,起到可持续影响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标 |
满意度 |
满意度大于等于90%的,得10分 |
≥90% |
10 |
9 |
|
||||||
总分 |
100 |
90.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