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29 17:38    来源:区教委

分享:
字号:        

目   录

第一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1: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2024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通政发〔2019〕4号),设立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内设15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党建科、宣传科、发展规划科(审批科)、基建科、学前教育科、小教科、中教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体育美育科、督导科、法治安全科、审计科、财务科、人事科。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本级1个行政单位和155个所属二级事业单位(幼儿园49个,中小学81个,中等职业学校1个,特殊教育学校1个,教师进修学校1个,直属事业单位14个,社区教育学校(院)8个),具体名单如下:

决算单位名单

2.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推进依法治教,研究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教育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落实各级各类教育相关标准体系。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区教育工作。统一管理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事业。

(3)负责本区教育系统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推进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指导本区教育系统及农村、企业、社区的综合教育改革工作。

(4)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区学习型社会、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5)根据管理权限,负责审核、审批国家举办的、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项目的设置、变更和终止,并履行监管职责。

(6)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招生考试与评价制度改革政策和中等教育招生计划,并负责本地区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学基本要求和基本文件,监督管理教材使用情况。负责本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学籍管理工作。

(7)管理、指导本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各类学生的社会实践和校外教育工作。

(8)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本区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制定本区实施方案。组织教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对义务教育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对义务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均衡发展状况实施督导检查。

(9)负责本区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状况和质量的监测及办学状况和教育教学水平的督导评估。对街道乡镇及区属有关单位的教育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教育政策的施行效果进行评价,提出报告和建议。负责发布督导报告。

(10)负责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教师工作及教育类社会团体的管理。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地区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协调、指导本区教育系统人事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统筹、指导教育系统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

(11)落实市区关于教育经费筹措、教育基本建设投资的政策。负责管理区本级教育国有资产和教育基本建设项目。负责监督教育经费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教育收费政策落实情况。统筹管理本区教育基本建设投资、教育经费、教育贷款。

(12)规划、指导本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后勤和后勤改革工作。协调组织街道乡镇及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等工作。

(13)负责本区教育系统国际及对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与交流。负责国际学生及港澳台侨学生相关工作。负责中外合作办学相关管理工作。指导本区汉语国际教育工作。

(14)负责本区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规划、指导本区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工作。

(15)负责本区教育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以区教委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733316.17万元,比上年增加15188.74万元,增长2.1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22186.41万元,比上年增加45085.42万元,增长6.66%。

1.财政拨款收入713601.6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8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3601.6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8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5939.1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82%;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2645.5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37%。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13332.50万元,比上年增加10410.18万元,增长1.48%,其中:基本支出504740.6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0.76%;项目支出208591.8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9.2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16349.97万元,比上年增加14545.39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本年项目支出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2671.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1.4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6%;教育支出533068.0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5.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400.0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31%;卫生健康支出35908.4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11%;捐助其他地方支出4.9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67838.3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6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51.40万元。其中:

“组织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44.4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预算调整增加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等经费。

“统战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7.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预算调整增加统战部慰问经费。

2、“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511371.24万元,2024年度决算533068.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4%。其中:

“教育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519.94万元,2024年度决算155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3%。主要原因:本年区教委本级预算调整增加人员经费。

“普通教育”(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58069.40万元,2024年度决算49398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4%。主要原因:本年区教委二级单位预算调整增加项目支出经费。

“职业教育”(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400.54万元,2024年度决算418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96%。主要原因:本年中等职业教育预算调整增加项目支出经费。

“成人教育”(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207.15万元,2024年度决算222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7%。主要原因:本年成人高等教育预算调整增加项目支出经费。

“特殊教育”(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013.03万元,2024年度决算208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8%。主要原因:本年特殊教育预算调整增加项目支出经费。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583.44万元,2024年度决算735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76%。主要原因:本年进修及培训预算调整增加项目支出经费。

“其他教育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8577.74万元,2024年度决算21689.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22%。主要原因:本年其他教育支出部分项目经费结转下年使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69339.53万元,2024年度决算6540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2%。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7.55万元。主要原因:本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预算调整增加项目支出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8742.17万元,2024年度决算6539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3%。主要原因:本年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部分预算结转下年使用。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8541.97万元,2024年度决算35908.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8511.93万元,2024年度决算35908.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4%。主要原因:本年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部分预算结转下年使用。

5、“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95万元。其中:

“其他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95万元。主要原因:本年援助其他地区支出预算调整增加项目支出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54858.38万元,2024年度决算6783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66%。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4858.38万元,2024年度决算6783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66%。主要原因:本年住房改革支出预算调整增加人员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01976.9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47.42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87.82万元减少40.4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44.25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44.25万元。主要原因:本年预算调整增加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芬兰考察交流、赴香港姊妹校交流访问,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25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本年度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203.17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287.82万元减少84.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53.95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区教委二级单位因工作需要购置公务用车,2024年度购置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49.22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50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2856.98万元,比上年减少1731.70万元,减少原因:本年区教委二级单位公用经费由区财政直接拨付。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033.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629.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238.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165.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100.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2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446.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7.5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共有车辆15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6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8949.21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幼儿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初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普通高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普通高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普通本科(包括研究生)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包括研究生)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6.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不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7.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成人高等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函授、夜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方面的支出。

18.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其他成人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成人教育方面的支出。

19.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20.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反映教师进修、师资培训支出。

2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其他进修及培训(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进修及培训方面的支出。

22.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方面综合性管理事务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1.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3: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2024年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4: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