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10-14 13:31    来源: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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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2024年,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及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通州区机构改革方案》,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以下简称“区民政局”)进行了机构改革。改革后区民政局下设综合办公室、法制和行政审批科、社会救助和福利管理科、社会组织工作科、社会事务工作科和计划财务和审计科六个内设机构。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区委有关工作要求,把坚持党中央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以及北京市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本区有关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定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老龄工作。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拟定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落实促进北京市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四)负责本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街道乡镇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五)落实北京市残疾人社会福利政策,指导有关权益保护工作。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六)拟定本区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婚姻登记机构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定本区殡葬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八)落实北京市儿童福利、孤困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有关儿童机构管理工作。

 (九)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落实北京市城乡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负责特困人员供养工作。指导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十一)落实北京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标准。负责本区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及派出机关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区行政区域界限的管理工作。负责各街道乡镇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十二)落实北京市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权益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实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权益保护工作。

 (十三)依法负责民政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承担接济服务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总计84685.57万元,比上年减少49890.61万元,下降37.0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6549.81万元,比上年减少52634.02万元,下降40.74%

 1.财政拨款收入56363.4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3.6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010.7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1.8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2.6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7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20186.3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6.37%。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4565.78万元,比上年减少41874.64万元,下降33.12%,其中:基本支出4557.7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39%;项目支出80008.0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4.6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56431.97万元,比上年减少506.68万元,下降0.89%。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社会工作部分职责转出导致支出较2023年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959.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065.8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8.37%;卫生健康支出284.6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2%;城乡社区支出9.0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22.8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住房保障支出544.8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99%;其他支出1.2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31.00万元。其中:

 “组织事务”(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31.00万元。主要原因:收到基层党组织各项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初预算53221.09万元2024年度决算54065.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9%。其中:

 “民政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初预算3591.40万元2024年度决算314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4%。主要原因:2024年机构改革,区委社会工作部人员调出区民政局导致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初预算791.67万元2024年度决算807.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5%。主要原因:病故地退人员超预期导致

 “抚恤”(款)2024年度初预算15.18万元2024年度决算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32%。主要原因:2024年未产生通州籍见义勇为人员导致见义勇为人员优待金未支出

 “社会福利”(款)2024年度初预算30901.23万元2024年度决算32605.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2%。主要原因:使用2660.07万元结转资金用于养老服务项目支出

 “残疾人事业”(款)2024年度初预算5746.71万元2024年度决算5903.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4%。主要原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调整导致。

 “最低生活保障”(款)2024年度初预算850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8109.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0%。主要原因:低保人员数量减少导致。

 “临时救助”(款)2024年度初预算1299.90万元2024年度决算119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9%。主要原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不及预期导致。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2024年度初预算180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62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6%。主要原因:新增特困人员不及预期导致。

 “其他生活救助”(款)2024年度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25.40万元。主要原因:支付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助资金导致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4年度初预算575.00万元2024年度决算53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68%。主要原因:2024年机构改革,社会工作部分职责转至区委社会工作部导致本年度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初预算312.09万元2024年度决算28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初预算312.09万元2024年度决算28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0%。主要原因:2024年机构改革,人员转出导致

 4、“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初预算2193.00万元2024年度决算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41%。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9.07万元。主要原因:上年度结转资金支出导致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24年度初预算2193.00万元2024年度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原因:机构改革,职责转出导致相关支出转至区委社会工作部

 5、“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2024年度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2.84万元。其中:

 “其他支出”(款)2024年度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2.84万元。主要原因:支出通州区对口支援内蒙古地区援助资金等

 6、“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初预算618.81万元2024年度决算54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05%。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年度初预算618.81万元2024年度决算54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05%。主要原因:2024年度机构改革,人员转出导致

 7、“其他支出”(类)2024年度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27万元。其中:

 “其他支出”(款)2024年度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27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度机构改革,预算调整导致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2.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340.9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13%;其他支出11.7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340.90万元。其中:

 “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340.90万元。主要原因:支付适老化改造产品消费补贴资金导致

 2、“其他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25万元,2024年度决算1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80%。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25万元,2024年度决算1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80%。主要原因:部分支出资金为2024年当年度下达资金导致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557.7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52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8.55万元减少15.0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4.85万元减少14.85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3.52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3.70万元减少0.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3.52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要求,减少公务用车。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475.95万元,比上年增加94.09万元,增加原因:2024年机构改革,增加老龄事业发展中心办公经费,同时区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部分办公经费也在本局列支导致较上年度办公经费大幅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9.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81.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6.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9.8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5.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3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本级)共有车辆3台;单位价值100.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129.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反映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反映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等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反映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包括用于除优抚对象、失业人员之外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的价格临时补贴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5.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除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教育、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农业农村、交通运输、住房保障支出以外的其他支出。

 3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8.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3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附件:2024-301001-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本级)决算公开报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