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林业工作总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10-14 17:07    来源:区园林绿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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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林业工作总站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北京市通州区林业工作总站,本单位是北京市通州区园林绿护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单位的宗旨和服务范围是为通州区林业各项工作提供服务。主要承担乡镇生态林地养护管理相关的事务性、服务型工作;承担乡镇林业工作的协调和技术指导工作;组织开展林业技术人员培训和技术交流、推广以及林业技术服务工作;承担本区林木种质资源相关的技术性、服务性、事务性工作。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单位有行政机构0个,事业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0个,本年与上年无变化。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总计2178.37万元,比上年减少13934.84万元,下降86.4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170.06万元,比上年减少511.30万元,下降19.07%

1.财政拨款收入2170.0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70.0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150.23万元,比上年减少549.48万元,下降20.35%,其中:基本支出1344.0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2.51%;项目支出806.2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7.4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2178.37万元,比上年减少569.58万元,下降20.73%。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较上年相比,两个预算项目预算金额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0.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50.2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本单位支出均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443.21万元,2024年度决算2178.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16%。

其中:

“人大事务”(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0.0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344.0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12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10万元减少0.9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无,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10万元减少0.10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度本单位无公务接待,本单位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2.12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3.00万元减少0.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因上年度购置新公务用车,本年度维修经费减少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2.12万元,主要原因:因上年度购置新公务用车,本年度维修经费减少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0.00万元,比上年减少0.00万元,减少原因: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6.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6.6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通州区林业工作总站共有车辆4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办理公务出差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市内交通费等费用的统称,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常规支出项目。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11011224T000002472320-通州区平原生态林养护监督管理

填报人:

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

603-北京市通州区园林绿化局

实施单位:

603004-北京市通州区林业工作总站

是否公开:

网址:

资金构成(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资金总额:

735.00

734.723315

734.723315

10.00

100

10

其中:财政资金:

735.00

734.723315

734.723315

10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

0

单位资金:

0.00

0.00

0

0

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作为全区平原生态林养护经营工作的行业管理部门,对各乡镇平原生态林养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培训和考核。一是林地资源保护的监督指导工作,指导督促各乡镇做好林地巡查看护、林木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治、林地防火等林地资源保护工作,避免出现违法违规侵占林地、严重林木有害生物疫情及森林火灾,一旦出现问题,及时督促进行整改恢复,确保全区生态林林地资源安全稳定。二是常规养护措施的督促指导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政府落实林地卫生清理、地被灌草控制、涂白、浇水、施肥、林木修剪、枯死树清理及补植等各项常规养护管理措施,确保全区平原生态林健康,景观效果良好。三是推动各乡镇积极完成林分结构调整、村头片林景观游憩功能提升、生物多样性保育小区建设等高质量经营工作,持续提升生态林森林质量和综合功能。

完成了对各乡镇155范围外平原生态林养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培训和考核。一是林地资源保护的监督指导工作,指导督促各乡镇做好林地巡查看护、林木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治、林地防火等林地资源保护工作,未出现违法违规侵占林地、严重林木有害生物疫情及森林火灾。二是常规养护措施的督促指导工作,完成对各乡镇政府落实林地卫生清理、地被灌草控制、涂白、浇水、施肥、林木修剪、枯死树清理及补植等各项常规养护管理措施的督促指导,全区平原生态林健康,景观效果良好。三是推动各乡镇完成林分结构调整2.96万亩、村头片林景观游憩功能提升18处、生物多样性保育小区建设19处等高质量经营工作,持续提升生态林森林质量和综合功能。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年度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实际完成值

完成率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督促落实常规养护措施面积

29.77

万亩

30.10

4.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督促落实生态景观保障面积

29.77

万亩

30.10

4.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督促完成资源保护面积

29.77

万亩

30.10

3.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巡查频次

3

频率(频道)次

1.00

5.00

指标调整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应监管面积

29.77

万亩

30.10

3.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导督促完成村头片林景观游憩功能提升

18

18.00

4.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导督促完成村头片林景观游憩功能提升面积

360

253.81

4.00

技术标准规定每处10-50亩,年初按照20/处设定指标。各乡镇根据选址立地条件,按需开展建设工作。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导督促完成林分结构调整面积

2

万亩

2.96

4.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导督促完成生物多样性保育小区核心区建设面积

270

1684.39

4.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导督促完成生物多样性保育小区建设

18

19.00

4.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指导督促重点养护经营措施完成率

100

%

100

2.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重点养护经营问题发现率

100

%

100

3.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12月31日前资金总支出率

100

%

100

3.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督促二季度常规养护措施完成时限

6

6月30日

2.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督促三季度常规养护措施完成时限

9

9月30日

2.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督促四季度常规养护措施完成时限

12

12月31日

4.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督促一季度常规养护措施完成时限

3

3月31日

2.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指导督促村头片林景观游憩功能提升完成时限

12

9月30日

5.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指导督促林分结构调整工作完成时限

12

12月31日

5.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指导督促生物多样性保育小区完成时限

12

6月30日

5.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督促本地劳动力绿岗就业比例

80

%

90.05

4.0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指导督促新增保育小区核心区面积

270

1684.39

4.0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指导督促新增生态游憩场所面积

360

253.81

4.00

技术标准规定每处10-50亩,年初按照20/处设定指标。各乡镇根据选址立地条件,按需开展建设工作。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推动平原造林可持续发展

定性

优良中低差

2.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97.5

2.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市园林绿化局年度考评

5

1

2.00

2024年全市春季检查排名第一,秋季检查暂未出结果。

合计

100.00

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11011222T000000398947-平原造林项目土地流转费拨付审核及检查

填报人:

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

603-北京市通州区园林绿化局

实施单位:

603004-北京市通州区林业工作总站

是否公开:

网址:

资金构成(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资金总额:

71.50

71.50

71.50

10.00

100

10

其中:财政资金:

71.50

71.50

71.50

100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

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针对2012-2015年第一轮百万亩平原造林工程土地流转资金,对各乡镇提交的土地流转资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开展两次联合检查工作,督促各乡镇政府规范使用土地流转资金,确保惠农资金落实到农户手中。

严格对图对表,对各乡镇提交的土地流转资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涉及10乡镇、18.53万亩,共计27792.10万元;经联席会审议后,由区财政将资金拨付至各乡镇,结合乡镇的末端拨付情况,跟踪资金支出进度,已完成联合延伸检查工作。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年度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实际完成值

完成率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2012-2015年平原造林土地流转费面积

18.53

万亩

18.53

100.00%

5.00

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2012-2015年平原造林土地流转资金

27802.4055

万元

27792.1

99.96%

10.00

1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2012-2015审核2012-2015年平原造林土地流转资金申报材料的准确性

100

%

100

100.00%

15.00

15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审核与检查问题发现率

100

%

100

100.00%

10.00

1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督促乡镇政府资金发放的及时性

100

%

100

100.00%

10.0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惠农资金不流失,确保土地流转费按时按量下发到农户手中

100

%

100

100.00%

15.00

1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带动农户收入增长,保证农户的合法权益

100

%

100

100.00%

10.00

1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保证园林绿化成果稳定发挥生态综合功能

100

%

100

100.00%

10.00

1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在2028年之前维持园林绿化成果用地的稳定性

2028

2028

100.00%

5.00

5

合计

100.00

90

2024-603004-北京市通州区林业工作总站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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