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机构设置、职责
(1)、机构设置:
办公室、法律事务科、信息科、宣传培训科、基层指导科、内控监督科、基金科、业务档案管理科、咨询服务科、登记科、养老保险待遇支付科(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科、养老行政事务受理科)、综合业务服务科(居民保险科)、权益科、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科、转移接续科(账户管理科)。
(2)、主要职责是:
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经办社会保险事务,为参保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权益记录查询和其他社会保险服务;负责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离休统筹等不同险种人员医疗费用的审核管理工作,对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进行协议管理。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4888.51万元,比上年增加4403.28万元,增长907.4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4888.51万元,比上年增加4403.28万元,增长907.46%。
1.财政拨款收入4888.5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88.5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888.51万元,比上年增加4403.28万元,增长907.00%,其中:基本支出3524.9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2.11%;项目支出1363.5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7.8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888.51万元,比上年增加4403.28万元,增长907.00%。主要原因:人员经费由一级单位代发划转至本中心统发;由于职能划转,自2024年6月由我部门支付征地超转人员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需由区财政拨付至区社保中心城乡养老收入户。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88.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03.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5.00%;卫生健康支出281.7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00%;住房保障支出503.6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721.23万元,2024年度决算410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78%。
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219.03万元,2024年度决算232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2%。主要原因:人员晋升、晋级晋档经费增加。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02.20万元,2024年度决算63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43%。主要原因:人员晋升、晋级晋档经费增加。
“社会福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832.32万元。主要原因:由于职能划转,自2024年6月由我部门支付征地超转人员补助。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312.15万元。主要原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需由区财政拨付至区社保中心城乡养老收入户。
2、“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45.13万元,2024年度决算28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9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45.13万元,2024年度决算28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92%。主要原因:人员晋升、晋级晋档经费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90.78万元,2024年度决算50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2%。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90.78万元,2024年度决算50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2%。主要原因:人员晋升、晋级晋档经费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出3524.9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00万元增加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无度此项支出。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无度此项支出。2024年度公务接待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无度此项支出,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无度此项支出。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29.51万元,比上年增加161.23万元,增加原因: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电费等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1.1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通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共有车辆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报表详见附件2。
附件:
1、
2024-302003-北京市通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决算公开报表
2、
2024-302003北京市通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绩效自评
北京市通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