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10-17 14:28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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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通州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为区属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上级主管单位为北京市通州区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内设办公室、财务室、档案室、业务室、检测1室、检测2室、农安技术研用室等七个部门。

主要职责是负责农药、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接受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局下达的检测任务和社会各界客户委托的检测任务。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总计560.56万元,比上年增加102.37万元,增长22.3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60.56万元,比上年增加102.37万元,增长22.34%。

1.财政拨款收入560.5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0.5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60.56万元,比上年增加102.37万元,增长22.34%,其中:基本支出434.5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7.51%;项目支出126.0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2.4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560.56万元,比上年增加102.37万元,增长22.34%。主要原因:本单位项目数增加,项目金额增加,人员数增加1人,人员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0.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0.3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4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00%;卫生健康支出32.4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78%;农林水支出418.0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4.58%;住房保障支出59.3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5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39万元,2024年度决算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05%。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39万元,2024年度决算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05%。主要原因:减少单位继续教育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62.71万元,2024年度决算5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4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62.71万元,2024年度决算5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47%。主要原因:本年未支出抚恤金。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1.19万元,2024年度决算3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31.19万元,2024年度决算3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1%。主要原因:本单位新招入1人,单位负担医疗保险支出增加。

4、“农林水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58.71万元,2024年度决算41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55%。其中:

  “农业农村”(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358.71万元,2024年度决算41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55%。主要原因:本单位新招入1人,人员经费有所增加;本单位项目数增加,项目金额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57.94万元,2024年度决算5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6%。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57.94万元,2024年度决算5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6%。主要原因:本单位新招入1人,公积金支出有所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34.5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4.07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85万元减少1.7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30万元减少0.30万元。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公务接待费,我单位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4.07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5.55万元减少1.48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4.07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根据2024年度车况及车辆使用情况据实支出,本年度车辆加油费用降低。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2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2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通州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共有车辆3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2台。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四部分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附件1:2024-601011-北京市通州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2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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