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10-17 15:25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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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北京市通州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是根据中共北京市通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通编办[2020]61号文关于调整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设置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区农业农村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副处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

设置综合办公室、农村规划建设科、农村人居环境事务科、农村设施管护科、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科、宅基地指导科6个科室。

北京市通州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主要职责为:承担本区农村地区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长效管护相关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承担本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就业指导和妇女儿童、残疾人等领域社会事业发展工作;承担本区农村人居环境、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参与村镇建设规划编制修订、村镇建设及特色小镇建设等工作;承担本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承担本区农民增收和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承担宅基地调查、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等相关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负责违法用地查处、闲置其他新农村建设方面的管理、监督、协调等方面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总计8182.60万元,比上年增加5727.90万元,增长233.3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182.60万元,比上年增加5727.90万元,增长233.35%

1.财政拨款收入8182.6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82.6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182.60万元,比上年增加5727.90万元,增长233.35%,其中:基本支出1720.7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1.03%;项目支出6461.8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8.9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8182.60万元,比上年增加5727.90万元,增长233.35%。主要原因2024年实有人数较上年增加3人人员经费及相关公用经费增加。本年追加预算项目美丽乡村建设项目4000.0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其他费1687.68万元,占全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的69.51%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82.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0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48%;卫生健康支出130.0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9%;节能环保支出49.6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1%;农林水支出7580.4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2.64%;住房保障支出219.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6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89.13万元,2024年度决算20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89.13万元,2024年度决算20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8%。主要原因:本年度实有人数较上年增加3人,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增长。

2、“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11.74万元,2024年度决算13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11.74万元,2024年度决算13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5%。主要原因:本年度实有人数较上年增加3人,医疗保险增长。

3、“节能环保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5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9.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0%。其中:

“污染防治”(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9.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0%。主要原因:以比选中标金额签订合同,并支付金额。

4、“农林水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800.46万元,2024年度决算758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1.03%。其中:

“农业农村”(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800.46万元,2024年度决算758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1.03%。主要原因:本年追加预算项目美丽乡村建设项目4000.0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其他费1687.68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87.60万元,2024年度决算219.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7%。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87.60万元,2024年度决算219.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7%。主要原因:本年度实有人数较上年增加3人,且本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公积金单位部分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720.7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39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85万元减少3.4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2.00万元减少2.00万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公务接待费,我单位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39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85万元减少1.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39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未使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9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7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7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通州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见附件:2024年度北京市通州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部门决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601015-北京市通州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2024年度北京市通州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部门决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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