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学校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10-16 22:07    来源:区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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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学校决算公开报表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机构设置:我单位机构数量1,没有下属单位。本单位设置了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

2.主要职责

实施初中义务教育,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初中学历教育,小学学历教育。

办公室在校长、党支部书记领导下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指示、决定。

(2)负责教职工的调资、考核、晋级、评优、职称评审、聘用、奖励,办理教职工调动和离退休工作。

(3)完成学校总结报告及有关统计报表。管理学校综合档案室。

(4)协助校长安排校务会,做好校务会、教师大会会议记录。

(5)协调校内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按照要求督察各部门对学校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6)处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教处职责:

(1)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和工作目标,制订学校德育工作计划,指导班主任制订班级工作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期末做好工作总结。

(2)检查班主任工作计划及其落实情况,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研究班主任工作,交流情况与经验,督促和帮助班主任开展工作。

(3)制定班主任工作职责及其考核办法、班级常规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学生奖惩条例、文明班级等评比细则,并组织实施进行考核评比。

(4)协助校长和班主任召开学生家长会议,听取收集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指导班主任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工作。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抓好学生行为规范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及时处理好学生中的偶发事件,严格校风校纪,严肃认真地处理好学生违纪、违规问题。

(6)指导共青团工作及体育工作,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教育活动,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好全校性的运动会。

(7)组织各学科教师开展学生课外兴趣小组活动,培养学生的特长。

教务处职责:

教务处是学校主管教育教学行政工作的部门。在分管校长领导下,具体组织管理全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检查和督促教师完成教学计划。开展教研教改活动,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安排各学科教育教学活动。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制定全校教学工作计划,建立教学常规和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计划的执行。

(2)依据学校工作需要和师资队伍状况,提出新学期教师安排意见,经分管校长同意,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3)做好每学年度的入学和毕业班工作。

(4)领导教研组工作,帮助教研组制定具体的教研计划,领导各教研组的教学研究活动,总结交流教学经验。

(5)组织教师学习和贯彻课程标准,制定教育教学计划,研究教育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

(6)开展教育教学检查,组织教研活动,深入课堂听课。召开教师、学生及家长座谈会,考核和了解教师教学效果,检查、督促教师完成教学任务。

(7)总结教学经验,组织教师,特别是年轻教师做好业务进修和接受继续教育。组织教师参观学习,转变教育观念,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

(8)根据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要求,认真抓好学校集体或个人承担的各级各类立项课题的管理,确保按期完成。举办各种形式的学校教育科研评奖活动,及时推广教师的教育科研研究成果,并汇集成册。

总务处职责:

总务处是在校长、分管校长领导下的后勤行政管理部门,立足三个服务原则,其主要职责是:

(1)坚持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思想,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2)按照学校工作计划,制订并实施学校总务工作计划,明确全体总务人员的分工。

(3)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健全账务制度,完善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收费政策。

(4)负责校产的使用登记、采购和维修,安全用水、用电。定期校园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安全。美化、绿化校园。

(5)办好食堂,加强食堂的管理与监督。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7355.87万元,比上年增加1419.97万元,增长23.9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310.94万元,比上年增加1622.91万元,增长28.53%。

1.财政拨款收入7255.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2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55.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2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7.5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48.2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66%。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216.72万元,比上年增加1327.83万元,增长22.55%,其中:基本支出6294.5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7.22%;项目支出922.1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2.7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255.20万元,比上年增加1452.65万元,增长25.03%。主要原因:2023年上半年教职工社会保险、公积金、退休人员统筹外补贴、一次项绩效奖金平安奖、去世人员抚恤金、补充公用经费等经费纳入其他应付款核算,2024年经费计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核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19.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教育支出(205类)4881.5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8.5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863.4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96%。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472.0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54%。

住房保障支出(221类)902.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5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731.31万元,2024年度决算488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8%。其中:

“普通教育”(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4731.31万元,2024年度决算488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8%。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826.98万元,2024年度决算863.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493.49万元,2024年度决算50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6%。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29.12万元,2024年度决算29.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0%。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66.01万元,2024年度决算472.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466.01万元,2024年度决算472.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9%。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28.10万元,2024年度决算90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0.76%。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428.10万元,2024年度决算90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0.76%。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6294.5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5.36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7.40万元减少2.0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5.36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7.40万元减少2.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5.36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7.40万元减少2.04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费用降低。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8.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6.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1.3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6.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4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6.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4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学校共有车辆4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初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8.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学校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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