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供水事务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关于调整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编办【2020】65号),2021年7月成立北京市通州区供水事务中心,下设三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业务室。主要职责:为通州区供水各项事务提供相关服务。组织编制供水专业规划;负责全区供水设施的运行调度工作;负责全区供水行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506.16万元,比上年减少15.66万元,下降3.0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03.48万元,比上年减少16.34万元,下降3.14%。
1.财政拨款收入503.4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3.4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02.99万元,比上年减少11.71万元,下降2.28%,其中:基本支出502.9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06.16万元,比上年减少15.66万元,下降3.00%。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2023年因工资改革补发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岗位绩效故而2023年人员经费较多。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2.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0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34%;
卫生健康支出36.6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29%;
农林水支出336.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6.99%;
住房保障支出72.3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3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52.71万元,2024年度决算57.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5%。主要原因:养老保险的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比预算数略有增长。
2、“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6.12万元,2024年度决算3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6.12万元,2024年度决算3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5%。主要原因:医疗保险的基数调整,医疗保险比预算数略有增长。
3、“农林水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64.38万元,2024年度决算33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7%。其中:
“水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64.38万元,2024年度决算33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7%。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74.71万元,2024年度决算7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0%。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的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比预算数略有下降。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其他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原因: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原因: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其他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原因: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0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02.9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459.27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43.72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0.00万元。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34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85万元减少0.5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34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85万元减少0.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未购置(更新)公务用车,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34万元,主要原因:单位在公车使用上严格控制公车开支。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43.72万元,比上年增加3.34万元,增加原因:物业管理费、福利费等略有增长。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通州区供水事务中心共有车辆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正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15.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应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政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6.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7.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18.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9.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20.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资源节约、监管、配置、调度、保护和基础管理工作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反映国家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牧区水利建设、小型水源建设、农村河塘政治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24.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反映中央财政划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包括对销售电量加价部分征收的增值税返还,以及用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定额补助。
25.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安全监督(项):反应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督和水利建设项目稽查业务支出。
26.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信息管理(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信息管理事业单位支出。有关事项包括业务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保存以及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等。
27.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8.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1.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项): 反应政府预算安排用于自然灾害恢复重建的补助支出。
3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反应其他用于自然灾害救灾、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的支出。
33.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还支出。
34.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35.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36. 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反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的直接发放给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的补助支出。
37. 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反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用于扶持大中型水库移民生成生活的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支出等。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格式详见附件)
2024年我单位未申报预算项目,未参与项目自评工作。
2024-602014-北京市通州区供水事务中心决算公开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