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水务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5-10-17 10:06    来源: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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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水务所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通编办【2020】65号文件,组建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水务所。主要职责:宣传贯彻落实水务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承担区域内水利设施运行、管理、维护及防汛抗旱和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与运行维护的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区域内河道、沟渠及河长制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水利科技推广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保护、水资源合理开发利和节约用水工作;配合开展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与运营;协助协调水事纠纷;负责水务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负责水务便民服务等工作。

单位内部下设办公室,财务室,工程科等业务科室。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总计761.04万元,比上年增加4.01万元,增长0.53%。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54.63万元,比上年增加5.51万元,增长0.74%。

1.财政拨款收入754.6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4.6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54.04万元,比上年增加7.93万元,增长1.06%,其中:基本支出555.9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3.73%;项目支出198.0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6.2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761.04万元,比上年增加4.01万元,增长0.53%。主要原因:2024年有一人退休,工资较上年无补发情况,基本支出减少40.06万元;2024年新增一个项目,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48.01万元。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比上年增加4.0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4.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9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54%;

卫生健康支出37.7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00%;

农林水支出568.5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5.40%;

住房保障支出75.8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69.74万元,2024年度决算7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1%。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69.74万元,2024年度决算7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1%。主要原因:2024增加退休人员1人,退休费增加0.74万元,在职职工保险基数较上年增加,保险缴费支出略有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7.27万元,2024年度决算37.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6%。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7.27万元,2024年度决算37.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6%。主要原因:在职职工保险基数较上年增加,保险缴费支出略有增加。

3、“农林水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567.65万元,2024年度决算56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6%。

其中:

“水利”(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567.65万元,2024年度决算56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6%。主要原因:水利设施运维项目运行中压缩成本,实际支出略有减少,在职职工保险缴费支出略有上浮,导致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79.86万元,2024年度决算7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8%。

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79.86万元,2024年度决算7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8%。主要原因:在职职工公积金基数较上年下降,住房公积金缴费减少,购房补贴基本持平。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55.9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9.02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9.90万元减少0.8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无差异。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 ,无差异。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9.02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9.90万元减少0.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未购车,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9.02万元,主要原因:全年车辆运行维护费全部支出,剩余维护费财政收回。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水务所共有车辆7台;单位价值100.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3.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4.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反映国家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牧区水利建设、小型水源建设、农村河塘政治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17.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水务所决算公开报表附件2-2(人员)附件2-2(水利运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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