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本级)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办公室文件(京通办字【2019】45号),拟定的单位职能为:
部门机构设置、主要职责
1、主要职责:
(1)、负责保障本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2)、组织开展本区水资源保护工作;
(3)、负责本区水文工作;
(4)、负责本区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5)、按规定制定本区水务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6)、负责本区供水、排水行业的监督管理;
(7)、负责本区节约用水工作;
(8)、组织开展本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9)、指导监督本区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10)、指导本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11)、负责本区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12)、负责本区河长制工作;
(13)、指导监督本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14)、负责本区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出,协调和仲裁跨区域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
(15)、依法依规负责本区负责落实本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和水务工程安全监管工作
(16)、负责开展本区水务科技和信息化工作;
(17)、负责落实本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下设8个职能科室:党政办公室、法制科(行政审批科)、规划计划科、水资源管理科(北京市通州区节约用水办公室)、工程建设运行与管理科(应急与安全管理科、水旱灾害防御科)、供排水管理科(河长制办公室、海绵城市工作科)、财务审计科、政工科。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83646.34万元,比上年增加105357.22万元,增长134.5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77208.46万元,比上年增加98919.34万元,增长126.35%。
1.财政拨款收入177208.4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3442.8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6.5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765.6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3.4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83646.34万元,比上年增加105357.22万元,增长134.57%,其中:基本支出1452.6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79%;项目支出182193.6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9.2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3646.34万元,比上年增加105357.22万元,增长134.57%。主要原因:本年新增温潮减河、潮白河治理等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880.7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5%;
卫生健康支出100.4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6%;
节能环保支出29676.6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8.56%;
城乡社区支出4180.5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61%;
农林水支出32335.8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0.22%;
住房保障支出179.7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1%;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3715.46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8.2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初预算165.83万元,2024年度决算23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9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下同)2024年初预算165.83万元,2024年度决算16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9%。主要原因:保险基数调整。
“抚恤”(款,下同)2024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65.1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退休员工去世人,发放的死亡抚恤金。
2、“卫生健康支出”(类) 2024年初预算97.76万元。2024年度决算10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初预算97.76万元,2024年度决算10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4%。主要原因:保险基数调整。
3、“节能环保支出”(类) 2024年初预算11930.86万元,2024年度决算29676.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8.74%。其中:
“污染防治”(款,下同)2024年初预算11930.86万元,2024年度决算29676.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8.74%。主要原因:追加碧水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河东再生水厂污水处理费。
4、“城乡社区支出”(类) 2024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180.52万元。其中: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下同)2024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180.52万元。主要原因:追加通州区通惠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项目、土地补偿费项目。
5、“农林水支出”(类) 2024年初预算4877.56万元,2024年度决算3233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2.95%。其中:
“水利”(款,下同)2024年初预算4877.56万元,2024年度决算3233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2.95%。主要原因:追加通州区美丽乡村建设生活污水收集管渠工程(第三批)、通州区美丽乡村建设供水管线工程(第三批)等项目。
6、“住房保障支出”(类) 2024年初预算189.38万元,2024年度决算179.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9%。
其中:“住房改革支出”(款,下同)2024年初预算189.38万元,2024年度决算179.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9%。主要原因:保险基数调整。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 2024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93715.46万元。其中:
“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下同)2024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93715.46万元。主要原因:本年新增温潮减河、潮白河治理等项目。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65.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城乡社区支出23765.6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5962.49万元,2024年度决算23765.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8.59%。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5962.49万元,2024年度决算23765.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8.59%。主要原因:追加北京城市副中心水环境治理建设项目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政府补贴资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452.6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5.58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00万元增加5.5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5.58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5.58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出国考察一次;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新加坡重点工程项目招商引资考察,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1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187.25万元,比上年增加15.12万元,增加原因:本年新增出国考察,培训等业务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644.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57.3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084.8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873.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3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13.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6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本级)共有车辆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5980.81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正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12.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应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政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3.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4.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15.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6.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17.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资源节约、监管、配置、调度、保护和基础管理工作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反映国家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牧区水利建设、小型水源建设、农村河塘政治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21.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安全监督(项):反应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督和水利建设项目稽查业务支出。
22.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信息管理(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信息管理事业单位支出。有关事项包括业务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保存以及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等。
23.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4.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7.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项): 反应政府预算安排用于自然灾害恢复重建的补助支出。
28.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反应其他用于自然灾害救灾、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的支出。
29.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还支出。
30.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31.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格式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