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水务综合执法队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北京市通州区水务综合执法队主要职责:负责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负责相关领域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查处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北京市通州区水务综合执法队为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为公益一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本单位设置3个部门,分别是:稽查股、管理股和财务室。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单位收入314.75万元,上年640.53万元,同比减少325.78万元,同比降低50.86%。增减变动原因进行说明如下:
单位支出本年314.75万元,上年631.13万元,同比减少316.38万元,同比降低50.13%。主要原因:因单位机构改革,预算资金退回财政。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14.75万元,比上年减少325.78万元,下降50.86%。
1.财政拨款收入314.7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4.7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14.75万元,比上年减少316.38万元,下降50.13%,其中:基本支出314.7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4.75万元,比上年减少316.38万元,下降50.13%。主要原因:因单位机构改革,预算资金退回财政。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4.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02%;
卫生健康支出26.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56%;
农林水支出205.3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5.23%;
住房保障支出41.5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1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67.53万元,2024年度决算4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69%。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67.53万元,2024年度决算4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69%。主要原因:因单位机构改革,预算资金退回财政。。
2、“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4.65万元,2024年度决算2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3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4.65万元,2024年度决算2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31%。主要原因:因单位机构改革,预算资金退回财政。。
3、“农林水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35.38万元,2024年度决算205.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16%。其中:
“水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35.38万元,2024年度决算205.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16%。主要原因:因单位机构改革,预算资金退回财政。。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87.33万元,2024年度决算4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55%。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87.33万元,2024年度决算4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55%。主要原因:因单位机构改革,预算资金退回财政。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14.7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23.75万元,比上年减少41.89万元,减少原因:因单位机构改革,暂停所有支付,预算资金退回财政。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通州区水务综合执法队共有车辆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18.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无绩效评价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