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机构设置、职责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外事、安全保密、新闻发布、对外宣传和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监督工作;负责本系统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重点课题调查研究;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
2.政工科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政法、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群团相关工作。
3.财务科
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负责机关预算资金、基本建设资金、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及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财政预算运维资金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和绩效检查;检查指导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4.城乡环境建设管理科
组织编制区城乡环境建设发展规划,落实城市管理、环境建设相关标准和规范;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环境建设工作机制研究;负责落实重大环境建设项目计划安排;指导全区及相关行业的城市管理及环境建设工作;负责研究提出本区城市管理、区城乡环境建设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城市管理和城乡环境建设中重大、综合性问题;牵头组织重大会议活动、重要节庆假日环境保障工作;联系市属单位、驻通部队及周边地区协调开展城市管理和环境建设工作;负责城市环境秩序管理和执法工作的综合协调;承担区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5.法制和监督考评科(加挂网格化城市管理办公室)
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起草本区有关城市管理、城乡环境建设综合协调、市政公用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规定;负责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协调;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本区城市管理和城乡环境建设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建立健全相关监督检查和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拟定城市管理相关科室、相关行业、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环境建设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对全区城市管理和环境建设工作的考核评价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协调“门前三包”制度常态化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综合监督考评制度,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和环境建设工作的社会评价;负责本区城市管理网、社会服务管理网、社会治安网等“多网”融合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本区城市管理网格化体系建设、运行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城市管理网格化系统工作。
6.市政管理科
参与拟订本区市政基础设施发展规划;负责本区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工作;负责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的批准;组织协调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管理;负责本辖区内的公共停车场管理工作;负责市政重点工程的协调和工程验收工作;负责本区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监管;负责相关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防汛工作;负责城市桥梁、过街天桥及地下通道的管理工作。
7.地下管道设施管理办公室
负责本区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综合协调管理,研究建立地下综合管廊日常运行管理机制,参与编制地下综合管廊规划,负责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的监督管理;承担相关市政设施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参与相关市政设施建设工程规划、建设、管理的联合验收;负责本区城市地下管线及其检查井和井盖设施、架空杆线等综合协调管理;牵头建立地下管线运行管理体制;建立地下管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统筹协调地下管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综合协调地下管线专业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地下管线及其检查井和井盖设施的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负责本区石油、天然气管道(不包括化工企业厂区内部管道)保护工作;负责输油气地下管道的协调、管理,协调处理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8.城市景观管理科
负责本区市容景观管理工作;拟定城市容貌景观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相关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落实重点地区、重点街道容貌景观规划、建设、治理和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参与重大活动的景观布置和治理;组织协调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管理,组织编制专项规划、拟订设置标准,并组织落实建设、治理和维护工作;负责本区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标语和宣传品的设置管理工作;组织落实专业规划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本区市政道路照明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组织落实相关管理标准和规定,指导照明节能工作,指导全区有关单位的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工作。
9.环境卫生管理科
负责拟订本区环境卫生管理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环境卫生作业标准、规范和定额,并监督实施;组织划定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协调各行业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及行业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管理和公厕管理;负责指导、管理本区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协调扫雪铲冰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管理本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粪便、渣土等固体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工作;按有关规定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拟定固体废弃物管理和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监督管理的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生活垃圾排放登记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相关发展政策、管理规定、作业标准和运输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管理本区生活垃圾处理、再生资源回收、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建设工作,参与审查城市建设和改造过程中相关配套环卫设施规划方案和设计方案,并参与有关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再生资源中转设施的运行管理、统筹生活垃圾物流调度。
10.能源运行管理办公室
负责统筹本区能源运行工作;拟订年度能源运行调控方案,协调解决能源运行相关重大问题;建立健全热、电、气常态化联调联供机制;负责组织拟订本区加气(电)站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落实;负责加油(气、电)站管理的综合协调;负责加气站经营资格的审查工作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桩)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参与加油(气、电)站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本区电力、煤炭行业管理;负责煤炭经营许可及市场监管;依法对煤炭经营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依法对电力行业的规范、技术标准及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电源点的行业管理;协调解决电力、煤炭行业的有关重大问题;承担通州区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本区供热行业管理和改革组织工作;拟订供热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供热行业管理标准和规范;参与重要供热项目的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监督检查供热行业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和管理供热节能工作;负责本区燃气行业管理工作;拟定燃气发展规划和年度燃气供应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燃气设施建设运行、安全管理及燃气供应服务的标准;监督检查燃气行业安全和服务工作;参与重要燃气供用气项目的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组织实施重大燃气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负责燃气安全宣传和专业培训。
11.安全应急办
负责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承担通州区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安全运行应急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演练;负责相关应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报告和发布;负责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负责重大活动的有关保障工作;参与组织市政公共设施防汛工作;负责综合值守(管理)工作。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39233.10万元,比上年减少16317.77万元,下降10.50%。增减变动原因进行说明如下:主要由于本年度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执行的农村地区“煤改气”自采暖用户冬季采暖气价补贴、城市副中心老城地区主次干路电力架空线入地项目、副中心新型电力系统坚强骨干网架建设提升工程等47个项目已于2023年完成资金支付,2024年无支付情况。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36056.49万元,比上年减少19494.38万元,下降12.53%。
1.财政拨款收入136056.4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688.9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1.3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367.5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8.6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36865.87万元,比上年减少26920.96万元,下降16.44%,其中:基本支出1835.0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34%;项目支出135030.8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8.6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8414.31万元,比上年减少27795.61万元,下16.72%。主要原因:本年度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执行的农村地区“煤改气”自采暖用户冬季采暖气价补贴、城市副中心老城地区主次干路电力架空线入地项目、副中心新型电力系统坚强骨干网架建设提升工程等47个项目已于2023年完成资金支付,2024年无支付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688.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43.1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39%;卫生健康支出116.6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1%;节能环保支出121.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1%;城乡社区支出103593.9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93.59%;住房保障支出4214.1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8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20万元,2024年度决算0.00万元。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20万元,2024年度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压减培训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626.87万元,2024年度决算264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1%。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87.87万元,2024年度决算18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3%,主要原因:本年度在职人员晋级晋档,调整保险基数,根据实际情况追加人员保险。
“抚恤”(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6.24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退休人员离世,按批复申请退休人员抚恤金。
“社会福利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439.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439.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16.68万元,2024年度决算11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16.68万元,2024年度决算11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4、“节能环保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21.00万元。
“污染防治”(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21.00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市区两级政策,安排大气资金开展垃圾粪便处理监测。
5、“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3631.68万元,2024年度决算10359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8.37%。主要原因:落实市区两级政策,追加155平方范围、751平方范围环卫作业服务费、市政道路建设等基建项目资金。
“城乡社区事务管理”(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059.50万元,2024年度决算107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9%,主要原因:根据在职人员实有人数变化以及年度社保基数变化,据实安排相关支出。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6890.54万元,2024年度决算3164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33%,主要原因:市政道路基建项目根据年度计划增加支出安排。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681.64万元,2024年度决算7088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7.58%,主要原因:追加155平方范围、751平方范围环卫作业服务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16.81万元,2024年度决算421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3.71%。主要原因:根据市区两级政策,安排年市对区一般债务转贷支出,用于支持老旧小区改造。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000.00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市区两级政策,安排年市对区一般债务转贷支出,用于支持老旧小区改造。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16.81万元,2024年度决算21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7%,主要原因:根据在职人员实有人数变化以及年度社保基数变化,据实安排相关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704.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25704.8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8129.61万元,2024年度决算2570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41%。主要原因:根据市区两级政策以及实际工程进度拨付项目款。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8129.61万元,2024年度决算2570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41%,主要原因:根据市区两级政策以及实际工程进度拨付项目款。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出1588.8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1362.58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206.78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19.47万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0.00万元。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4.93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85万元增加3.0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4.15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4.15万元。主要原因:按照有关批准,出国执行洽商工作,支出金额4.15万元;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开展低碳供热转型工作交流合作以及随团出访,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1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00万元减少1.00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78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85万元减少0.07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过紧日子要求,无公车购置支出。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78万元,主要原因:按照机动车检测场出具的维修单维修,确保车辆过检以保证正常使用。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06.78万元,比上年增加163.94万元,增加原因:根据单位日常运行情况以及工作实际,据实安排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9231.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9.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2.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8889.5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655.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5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139.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9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共有车辆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45315.47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城市建设支出(项):反映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费用,反映城市建设相关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反映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相符合条件职工、军队向转役复原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二级预算部门无需填报
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二级预算部门无需填报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自评表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