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10-17 14:11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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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办公室、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健康工作委员会、北京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通办字〔2024〕34号),组建正处级政府工作部门北京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简称区卫生健康委),设内设机构9个,即:党政办公室(安全保卫科)、发展规划科、医政科(中医科)、疾病预防控制科(爱国卫生运动推进科)、卫生应急与监督科、科技教育科(药械科)、人口与妇幼健康科、财务审计科和组织人事科。

(二)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以及北京市卫生健康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统筹规划和协调本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域卫生健康发展规划。落实卫生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2.组织协调推进本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规划、政策、实施方案及有关配套措施。统筹推进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负责本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定本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居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和工作体系建设。负责本区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负责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指导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落实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

4.贯彻落实北京市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政策措施、标准、规范。负责本区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5.负责本区传染病防治、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工作,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6.贯彻落实并组织实施国家以及北京市关于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药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统筹协调本区中医药资源配置,拟定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参与拟订中药产业促进政策。指导并组织实施本区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

7.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有关卫生健康方面的政策措施,组织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8.负责本区贯彻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组织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本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落实北京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9.负责本区医疗卫生行业监督管理,落实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医疗、康复、护理服务等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医疗、康复、护理、公共卫生等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拟定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和强化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和谐医患关系。

10.负责本区出生人口监测工作。组织监测与生育相关的人口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生育安全预警建议。组织落实北京市生育政策。牵头负责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工作。

11.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精神卫生的政策措施,指导本区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精神卫生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妇幼健康和老龄健康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完善基层运行机制和乡村医生、全科医生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行动。

12.拟定本区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有关政策。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落实医学教育发展规划。负责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13.负责统筹协调本区干部医疗保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落实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负责组织拟订本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保卫工作措施、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协调指导本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保卫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总计22620.04万元,比上年减少18901.42万元,下降45.5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1402.51万元,比上年减少19386.83万元,下降47.53%

1.财政拨款收入21369.8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8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369.8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8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32.6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5%。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1907.39万元,比上年减少18865.66万元,下降46.27%,其中:基本支出2435.3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1.12%;项目支出19472.0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8.8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21922.61万元,比上年减少18902.63万元,下降46.30%。主要原因:本年度基本无疫情防控相关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68.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4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0.7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58%;卫生健康支出20655.6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4.89%;援助其他地区支出204.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94%;住房保障支出260.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87.47万元。其中:

“组织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87.47万元。主要原因:收到组织部下拨党组织活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305.79万元,2024年度决算56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9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305.79万元,2024年度决算56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95%。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减少原所属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心相关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0429.29万元,2024年度决算20655.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1%。其中: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855.15万元,2024年度决算296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4%。主要原因:本年度有新职工入职,同时工资调标。

“公立医院”(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0.00万元。主要原因:较上年度增加2024年中央转移支付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857.04万元,2024年度决算236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62%。主要原因: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公共卫生”(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756.13万元,2024年度决算977.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7%。主要原因:本年收到中央和市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计划生育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7651.51万元,2024年度决算874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27%。主要原因:收到市级转移支付经费用于通州区计划生育事务奖扶特扶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63.53万元,2024年度决算15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3%。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减少原所属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心相关支出

“中医药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43.00万元,2024年度决算3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7%。主要原因:收到市级转移支付经费用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项目支出。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702.93万元,2024年度决算539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7.12%。主要原因:按照政策要求申请追加资金用于医疗设备购置及医疗机构业务用房改造。

4、“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04.99万元。其中:

“卫生健康”(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04.99万元。主要原因:用于对奈曼旗和翁牛特旗支援合作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70.11万元,2024年度决算26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9%。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70.11万元,2024年度决算26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9%。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减少原所属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心相关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435.3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10万元减少0.1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10万元减少0.1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270.85万元,比上年增加5.36万元,增加原因:人员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97.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9.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25.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83.0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71.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8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22.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2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共有车辆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188.33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党员活动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对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事务(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卫生健康反面的支出。

26.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卫生健康(款):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用于卫生健康的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原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本单位无相关内容。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本单位无相关内容。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附件1:北京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4年度决算报表

附件2:北京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项目绩效自评表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