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北京市通州区文物管理所下设:办公室和文物保护部两个部门。
主要职责:
宣传执行文物法,保护管理地上、地下文物,研究利用文物为今服务。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调查、建档,地下文物埋藏调查,申报保护管理,收集出土文物,管理文物市场,禁止非法经营文物活动,现存文物建档、整理安全保卫、文物的拓印复制与拍摄,文物的研究与考证。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2493.40万元,比上年增加217.25万元,增长9.5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493.40万元,比上年增加217.25万元,增长9.54%。
1.财政拨款收入2493.4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93.4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493.40万元,比上年增加217.25万元,增长9.54%,其中:基本支出347.2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3.93%;项目支出2146.1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6.0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93.40万元,比上年增加217.25万元,增长9.54%。主要原因:既有外部政策的引导也有内部管理的改善。包括两点:一是2024年度决算包含的上年项目结转资金较多;二是2024年通州区文物管理所市级批复项目资金较多。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93.4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80.0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5.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0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3%;卫生健康支出25.3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2%;住房保障支出49.9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39.82万元,2024年度决算233.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4%。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06.32万元,2024年度决算20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0%。主要原因:一名职工因休病假,扣除部分工资及奖金等。
“文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3.58万元。2024年度决算217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91.19%。主要原因:2024年初预算中不含项目资金,项目资金全部为历史名城与古迹资金(市级专项资金),包括通州区马驹桥清真寺修缮工程502.21万元、通州区重兴寺正殿修缮工程218.41万元、通州区北城垣遗址修缮工程(上年结转)62.95万元等上年结转项目和当年项目共计21个。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 年度年初预算38.04万元,2024 年度决算38.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 年度年初预算38.04万元,2024 年度决算38.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 (类)2024 年度年初预算 25.32 万元,2024 年度决算2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 年度年初预算 25.32 万元,2024 年度决算2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 年度年初预算 46.72 万元,2024 年度决算4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3%。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 年度年初预算 46.72 万元,2024 年度决算4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3%。主要原因:单位职工工资调整,基数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47.2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没有因公出国(境)情况;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无公务接待事项情况。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购置事项,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事项。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94.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83.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94.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3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通州区文物管理所共有车辆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格式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