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芙蓉小学焦王庄校区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10-17 16:21    来源:区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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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北京市通州区芙蓉小学焦王庄校区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机构设置

  北京市通州区芙蓉小学焦王庄校区单位机构设置为办公室、总务处、教学处、德育处、财务室。

(1)办公室职责

学校办公室是在校长领导下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的办事机构。其职责如下:

1)负责学校各类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行政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收集整理各类会议纪要。

2)协助学校行政领导对学校各类文件、合同等归档汇总。

3)根据学校行政领导的指示,组织和协调需校内若干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

4)负责接收、登记管理上级机关发放的各类文件、材料,按文件要求和领导批示意见组织传阅和转发,并督促有关部门办理。

(2)总务处职责

1)负责学校总务后勤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对后勤服务工作负全责。

2)负责制定总务后勤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

3)保证学校教学用品、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为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提供优质服务。

4)负责编制学校基建、水电暖使用计划、房屋修缮等计划和日常的维修改造等工作。

(3)教学处职责

1)在学校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教育教学工作的政策、规定和任务,具体组织、服务、调度、监控学校的教学活动。

2)按照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思路,拟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提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整意见。

3)合理分配教师工作,编排课程表,拟定编制学校各种教务表册;做好教师的学习、工作的考核工作。

4)组织安排各时期、各学科的测试工作,并进行综合统计和分析,综合统计各班的生源情况,处理差生的补课工作;解决学生的休学、转学及学籍等问题;组织学校教育科研、教学改革研究、教学经验交流和教师教学竞赛等工作。

(4)德育处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法规,认真执行上级党委、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努力做好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2)按照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要求,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育人目标,结合时代特点,针对学生思想实际,采取科学有效的教育方法,完成学校德育任务。负责制订德育工作计划,并检查和推动工作计划的落实。

3)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切实抓好班主任教师的政治、文化、业务的学习和进修。引导教师发扬团结、协作、互尊、互学的精神,培养忠诚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的教师群体。

4)负责指导检查班主任的工作,和班主任研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向与方法,组织班主任工作学习和经验交流。向校长报告班主任工作情况,提出改进班主任工作的建议。

(5)财务室职责

1)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

2)制定财务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学校预算、决算、绩效考评、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4)负责学校收入、支出管理工作。

5)负责住房补贴及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内控财务的相关工作。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2.单位主要职责

 北京市通州区芙蓉小学焦王庄校区始建于2021年3月,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焦王庄村陈列馆路466号,经北京市通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依法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办学宗旨和业务范围: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

北京市通州区芙蓉小学焦王庄校区自成立以来,充分凝聚全体师生的智慧,群策群力地办好学校。认真贯彻国家及市区教委“双减”及“五项管理”工作精神,立足于“以学生的发展为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助推双减工作有效落实。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2473.32万元,比上年增加581.80万元,增长30.7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473.32万元,比上年增加624.24万元,增长33.76%。

1.财政拨款收入2462.4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5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62.4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5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2.8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2%;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8.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32%。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426.93万元,比上年增加566.31万元,增长30.44%,其中:基本支出1800.5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4.19%;项目支出626.4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5.8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62.43万元,比上年增加573.58万元,增长30.37%。主要原因:社会化人员增长社会化经费增加,增加芙蓉小学焦王庄校区消防维修项目,增加推进通州区深化集团办学改革项目,增加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手拉手”结对帮扶工作支持项目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4.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教育支出1781.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3.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7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30%;卫生健康支出133.8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52%;住房保障支出258.4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6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393.27万元,2024年度决算1781.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90%。主要原因:追加该项目经费。其中:

“普通教育”(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1393.27万元,2024年度决算1781.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90%。主要原因:追加该项目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23.19万元,2024年度决算249.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8%。主要原因:追加该项目经费。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223.19万元,2024年度决算249.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8%。主要原因:追加该项目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30.14万元,2024年度决算133.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7%。主要原因:追加该项目经费。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130.14万元,2024年度决算133.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7%。主要原因:追加该项目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54.10万元,2024年度决算25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2%。主要原因:追加该项目经费。其中:

“住房改革”(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254.10万元,2024年度决算25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2%。主要原因:追加该项目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800.5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00万元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减少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2024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2024年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2024年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9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通州区芙蓉小学焦王庄校区共有车辆0台;单位价值100.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小学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8.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为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9.其他教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10.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4.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5.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北京市通州区芙蓉小学焦王庄校区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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