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6年通州区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通州区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
为有效支撑北京城市副中心交通高质量发展和市民便捷出行,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交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紧扣“十五五”规划发展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从更好服务群众的视角出发,锚定“便捷、顺畅、绿色、智慧、安全”目标,坚持系统思维、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强化统筹谋划、组织调度、督促落实和过程管理,建设“人享其行、物畅其流、安全通达”的综合交通体系,让群众有感有获,让城市副中心面貌有新有序,打造交通强国北京城市副中心样板。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坚持规划引领,提升交通与城市融合深度
1.落实《进京综合检查站形象标准设计导则》,围绕外观形象统一、标志标识规范、功能布局优化三项核心任务开展整治与建设。开展应寺、永乐等第二批进京检查站优化提升。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市公安局通州分局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2.引入大厂至轨道交通6号线潞阳站进京公交。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通州交通管理支队、潞城镇政府、北投集团
完成时限:2026年3月
3.引入天津武清至通州进京公交。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区城市管理委、通州交通管理支队
完成时限:2026年6月
4.加快通运东路中段建设。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潞城镇政府、北投集团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5.加快兆善大街建设。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北投集团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6.推动运河商务区通燕高速节点改造前期研究,为工程开工建设提供条件。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发展改革委、通州交通管理支队、永顺镇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10月
7.完成通燕高速与东六环快速联络线多规及选域意见、立项、土地批复等手续,为工程开工建设提供条件。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园林绿化局、通州交通管理支队、宋庄镇政府、通运街道、潞邑街道、首发集团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8.配合完成六合桥征拆等工作,为京榆旧线下穿东六环节点改造提供条件。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通州交通管理支队、潞邑街道、宋庄镇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9.配合优化涌翠东路(运河东大街—东古城街)、涌翠西路(运河东大街—兆善大街)、临镜路(运河东大街—兆善大街)、览秀东路等道路交通组织,推进单行改双行。
责任单位:通州交通管理支队、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0.优化通济路(运河东大街—云帆路)公交专用道。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通州交通管理支队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11.基本完成京秦高速公路(机场二高速—六环路)施工场地移交,完成树木伐移、征地手续组卷上报等工作,为推进工程建设提供条件。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宋庄镇政府、首发集团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12.启动东发带南段征拆等工作,为工程开工提供条件。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张家湾镇政府、潞城镇政府、漷县镇政府、宋庄镇政府、公联公司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13.推进完成姚家园路东延(机场二高速—通顺路)树木伐移及拆迁工作并移交场地,完成征地手续组卷上报等工作,为推进工程建设提供条件。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宋庄镇政府、永顺镇政府、公联公司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14.打通潞苑南一街、上码头路、贡院街、宋庄文化区西路等一批“断头路”,实现“应通尽通”。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宋庄镇政府、北投集团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15.坚持“建成即投用、投用即纳管”,遇到问题按照“先通行、再解决”的原则,全面完成存量未移交城市道路规范管理,并固化工作机制,实现动态清零。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区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运河商务区管委会、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街道办事处、相关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16.结合城市主要骨架道路大修及环境提升工程,同步推进道路沿线绿化彩化立体化。
责任单位:区园林绿化局、区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7.配合加强巡检,动态处置交通标线不清晰、交通标牌破损脏污、道路设施油漆剥落、防撞护栏锈蚀等问题。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通州交通管理支队、区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8.完成城市道路“一路一档”数字化建设,实现从发现问题到分办、处置、反馈的闭环管理,大幅压缩协调和处置周期;结合“每月一题”,全年共完成不低于18万平方米区管城市道路路面日常养护维修工作,完成不低于3.5万平方米区管城市道路人行道养护维修。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区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运河商务区管委会、通州交通管理支队、区园林绿化局、区政务和数据局、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一路一档”建设)
2026年12月(城市道路及人行道养护)
19.区级道路按照市级巡查标准执行,强化监督考核,提升道路养护质量;结合“每月一题”,重点完成一批井盖整治、行道树根整治、铁路道口路面病害整治。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运河商务区管委会、通州交通管理支队、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相关街道办事处、相关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
20.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重点区域和大人流地点,改造盲人音响信号灯。
责任单位:通州交通管理支队、区城市管理委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21.开展城市道路人行步道、盲道、缘石坡道、公交站台等无障碍设施改进提升;结合实际需求推进人行过街天桥加装无障碍电梯工程;针对重点轨道站点、“学医景商枢”场所、公交站点周边盲道侵占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实施专项整改,提升盲道品质。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运河商务区管委会、区残联、相关街道办事处、相关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无障碍设施提升)
2026年12月(盲道专项整治)
22.配合市级部门制定《北京市交旅融合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区文化和旅游局
完成时限:2026年7月
23.发展水上旅游网络,完善水上交通,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运营。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水务局、运河商务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4.完成区内乡村公路规划,创建“美丽乡村路”35.14公里,推进完善“四好农村路”建设、管理、养护机制。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10月(乡村公路规划)
2026年12月(创建“美丽乡村路”、完善机制)
(二)坚持绿色发展,提升交通“多网融合”质量
25.推动轨道交通M102线规划建设,加快轨道交通M101线一期工程建设,推动轨道交通22号线通州段基本具备开通条件。
责任单位:区重大项目中心、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相关街道办事处、相关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6.落实《北京市轨道一体化专项指标投放管理办法(试行)》及工作细则,加强轨道站点周边300米范围内建设指标集聚,推进13个轨道微中心建设。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重大项目中心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7.按照“以站定线”原则,统筹好现状与发展、效率与效益的关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最大程度方便换乘等,深化研究轨道站点位和轨道线路。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重大项目中心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8.按照“应接尽接”原则,推动轨道交通站点与周边设施连通。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重大项目中心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29.推进轨道交通6号线通运门站开通建设。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运河商务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6年6月
30.新开、调整公交线路15条。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园林绿化局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
31.运营农村客货邮融合线路1条以上。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
32.结合线路调整,新建和改造一批公交候车亭。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33.探索灵活的公交资源保障方式,在车流量小、位置偏远的路段施划路侧公交停车区,满足驻车需求。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通州交通管理支队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
34.按照“一站一策”原则,重点实施2处轨道站点接驳优化提升工作,强化各轨道站点周边非机动车停车秩序维护;按照“步行、非机动车、公交、小汽车”的优先序优化接驳设施布局,强化地面空间联通和精细化协同管理,切实提高出行便利性、通畅性。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园林绿化局、相关街道办事处、相关乡镇政府、相关道路产权单位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35.依据《交通设施周边场地复合利用建设导则(试行)》,按照“接驳便畅”原则,推进轨道站点等交通设施周边绿地复合利用。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区园林绿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36.围绕重点轨道交通站点,通过挖潜地块内空间、路侧空间等增设机动车临时上落客区或临时停车港湾,避免因临时上落客造成道路交通拥堵。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通州交通管理支队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7.在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具备安全停放条件的停放场所建设充电设施;提高新能源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覆盖率,合理配建充电设施,做好充电秩序管理。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8.持续优化地面公交与轨道交通换乘站点布局,全区轨道交通车站换乘距离小于50米的地面公交站点占比提高到93%。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通州交通管理支队、区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运河商务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39.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新增“短频快”轨道接驳公交线路。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
40.保障行人路权,增设人行步道0.5公里,拓宽人行步道0.6公里。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园林绿化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相关道路产权单位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41.落实《北京市慢行示范街道品质提升指引》,完成1个慢行示范街道建设。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
42.改造优化北关地铁站A口步行和自行车环境。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运河商务区管委会、新华街道、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通州交通管理支队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
43.推进通惠河、大运河等重点滨水绿道建设。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4.实现清河—温榆河—北运河右岸连通。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完成时限:2026年9月
(三)坚持精治共治,提升交通运行效率
45.区域高峰时段平均道路交通指数下降不低于3%。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通州交通管理支队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46.完成京榆旧线与通怀路交叉口改造工程、万盛南街与通马路交叉口改造工程2项市级疏堵工程。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城市管理委、通州交通管理支队、相关街道办事处、相关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47.开展6处交通拥堵路段和2处交通拥堵路口治理。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区城市管理委、通州交通管理支队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
48.开展“12+N”处“疏堵点”工程交通提升工作,持续推进25个重点路口治理,开展定期监测评估。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通州交通管理支队、区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园林绿化局、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区委宣传部、相关街道办事处、相关乡镇政府、北投集团、京投公司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49.开展“20+N”处“整秩序”工程乱点治理工作。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通州交通管理支队、区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园林绿化局、区财政局、区委宣传部、相关街道办事处、相关乡镇政府、北投集团、京投公司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50.围绕拥堵路段、重点路口、环路桥区,采取定点疏导、巡逻管控、志愿者引导等措施,加强交通疏导维护。
责任单位:通州交通管理支队、区委宣传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1.电动自行车停放和行驶秩序有明显改善。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通州交通管理支队、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52.持续开展废弃电动自行车常态化清理,切实做到随发现、随清理、随回收。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区城市管理委、区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53.加强电动自行车执法整治,重点查处逆行、闯红灯、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通州交通管理支队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54.严格落实禁止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进楼入户”等安全防范措施。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区消防救援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区城市管理委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55.在《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实施前,开展非机动车停放和行驶相关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通州交通管理支队
完成时限:2026年4月
56.配合市级部门健全完善城市更新项目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激励政策。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
完成时限:2026年10月
57.按照“应划尽划、按需施划”原则,新增道路空间非机动车停车位0.5万个。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区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运河商务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4月
58.加大协管员、网格员、文明引导员、志愿者等人力投入,全面提升轨道站点、问题突出的公交站点和“学校、医院、景区、商场、交通枢纽”等重点场所非机动车停放秩序,重点开展15处。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区城市管理委、运河商务区管委会、通州交通管理支队、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商务局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
59.推动公共建筑配建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向公共建筑内部职工和访客开放;严查侵占、擅自停止使用非机动车停车设施或者将其挪作他用行为。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
60.结合道路改造提升,探索通过适度降低路缘石高度、增设临时缓坡等措施,便利非机动车停放。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运河商务区管委会、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相关街道办事处、相关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1.加强绿道和滨水步道非机动车通行管理,对违反通行规定的行为开展执法。
责任单位:区园林绿化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水务局、通州交通管理支队、相关街道办事处、相关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2.推动将闲置低效楼宇、低效产业园区改造为停车楼。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3.巩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辆综合治理成果并常态保持,确保六环内无违规车辆。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通州交通管理支队、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4.开展打击“黑车”、非法运营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通州交通管理支队、区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65.有效盘活停车资源,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增加有偿错时共享停车位400个。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相关街道办事处、相关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9月
66.强化对违法停车行为的执法整治,每月至少开展4次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挖掘路侧停车资源,重点在紫运北街、净水东路、净水中路等道路增设路侧停车位400个,提升停车秩序。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通州交通管理支队
完成时限:2026年9月(新增停车位)
2026年11月(违法停车整治)
67.开展学校周边交通常态化治理,围绕上下学高峰交通运行状况,按照“一点一策”完成重点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做好新建学校配套设施建设及服务保障。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区教委、区城市管理委、通州交通管理支队、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2月(制定“一点一策”方案)
2026年9月(完成治理)
68.开展医院周边交通常态化治理,围绕就诊高峰交通运行状况,按照“一院一策”完成重点医院周边综合治理;做好新建医疗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及服务保障。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城市管理委、通州交通管理支队、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2月(制定“一点一策”方案)
2026年9月(完成治理)
69.开展景区周边交通常态化治理,聚焦合理规划布局停车场、增加停车资源供给,按照“一点一策”完成重点景区周边综合治理;做好新开放景区配套设施建设及服务保障。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城市管理委、通州交通管理支队、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2月(制定“一点一策”方案)
2026年9月(完成治理)
70.开展商场周边交通常态化治理,聚焦合理规划布局停车场、增加停车资源供给,按照“一点一策”完成重点商场周边综合治理;做好新建商场配套设施建设及服务保障。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区商务局、区城市管理委、通州交通管理支队、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2月(制定“一点一策”方案)
2026年9月(完成治理)
71.依据《首都花园城市规划建设实施方案》,配合研究花园站区建设总体方案,并在有条件的站区推动建设;探索绿地资源共享等方式,增加重点区域停车车位供给。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区园林绿化局、区城市管理委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
72.推动打造北京通州站“新一代国际化商务区和站城融合示范区”,试点TOD一体化运营与商业开发新模式。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国资委、区商务局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
73.东夏园交通枢纽按照“设站不设场”要求优化调整公交线路;拓展“文商旅体”等城市功能,增加商业、便民服务设施;对公众开放地下停车场。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
74.巩固桥下空间整治提升成效,加强已完成整治提升的桥下空间管理维护;结合实际需求,进一步提升已完成整治的桥下空间品质。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通州交通管理支队、区园林绿化局、区城市管理委、各产权单位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75.整治东石村桥(0.5座)、麦庄桥、徐庄桥2.5座桥下空间。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通州交通管理支队、区园林绿化局、区城市管理委、相关街道办事处、相关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76.强化卡口管控,加强进京检查站执法检查和高速入口治超检查;优化进京检查站查验措施,加强监测评估,提高通行效率;开展城市道路治超工作,推动具备条件的检查站设置电子抓拍系统;加大涉牌货车的查处力度。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市公安局通州分局、通州交通管理支队、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77.提升执法效能,依法严惩违规工地和场站,持续抓好渣土车、货车遗撒等违法行为整治;加强大货车整治。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城管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局、通州交通管理支队、区园林绿化局、区水务局、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78.建立道路设施污损、损坏追偿、赔偿机制。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区城管执法局、通州交通管理支队、相关街道办事处、相关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79.利用区级媒体平台,加强交通文明宣传动员,持续开展“文明骑行 有序停放”“文明驾车 礼让行人”“礼让斑马线”“礼让通学车”等活动,强化文明交通意识,提升市民文明交通素质。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通州交通管理支队、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0.倡导选择“3公里步行、5公里骑行、10公里公交”的绿色出行方式,动员青年群体带头践行低碳出行并带动公众参与。
责任单位:区团委、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体育局
完成时限:2026年10月
81.转作风、优服务、树形象,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质量。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坚持智慧赋能,提升交通智慧化服务能力
82.持续推进城市副中心智慧交通(二期)项目建设;扩大路口治理“海淀模式”应用范围,精准调整优化信控及非现场执法设备,提升通行效率和安全性。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区政务和数据局、通州交通管理支队、区财政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城市管理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3.建设22条绿波,城市副中心区域信控绿波路段达到133条,覆盖城市副中心区域路口90%以上。
责任单位:通州交通管理支队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84.推进道路桥隧边坡基础设施监测预警智慧化提升,升级建设道路管理服务系统。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政务和数据局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
85.新增非现场执法监测设备90处。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通州交通管理支队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五)坚持韧性交通,提升交通安全保障水平
86.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推进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危险源提级管控。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区应急管理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7.加强轨道交通领域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运营组织、人员教育、设备检修、施工审批、作业防护等各项防范措施。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8.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分级管理,严查严管闯红灯、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等严重违法行为,全面压减营运车辆交通事故。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通州交通管理支队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9.加强快递集中作业点规范化建设。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发展改革委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90.配合持续组织开展桥梁挂线专项治理,督促各桥梁管理单位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对所辖桥梁开展全覆盖、常态化排查检查。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区水务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91.全面加强交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聚焦施工动火作业、保温材料、电动自行车、人员密集场所等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区消防救援局、通州交通管理支队、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92.全力做好行业维稳反恐,全力做好货运车辆、出租车等重点行业领域驾驶员权益维护。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93.各权属单位开展跨河重点桥梁治理,采取加装防撞设施、加固或改造桥梁等方式提升抗撞性能;难以设置防撞设施、加固或改造的桥梁,加装主动预警装置。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区水务局、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区城市管理委、运河商务区管委会、北投集团
完成时限:2026年10月
94.完善船舶碰撞桥梁次生事故应急预案,并纳入区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完成通州区船舶碰撞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区水务局、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区城市管理委、运河商务区管委会、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北投集团
完成时限:2026年2月(完善预案)
2026年12月(完成排查)
95.建立事故易发多发路口路段交通安全隐患台账,督促指导道路产权、管养单位开展综合治理。
责任单位:通州交通管理支队、区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96.加强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整治,持续推动上账隐患动态清零。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区委政法委、区城市管理委、相关街道办事处、相关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97.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死亡率稳步下降。
责任单位:通州交通管理支队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已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全区上下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担当,构建各部门共同参与、协同高效的治理格局,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注重工作实效
区交通委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组织各单位细化工作职责,分解任务台账,积极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单位依照职责,主动作为,倒排工期,确保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三)强化督办管理
区交通委结合市级要求,细化区内考评标准,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强督办落实。各单位要按考评要求,严格开展过程和结果管理,提升各项工作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