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微短剧及AI漫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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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宣发〔2026〕13号)

各相关单位:

现将《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微短剧及AI漫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宣传部

2026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微短剧及AI漫剧产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首都发展战略,推动北京城市副中心文化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抢抓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微短剧+”行动计划机遇,强化新型文化内容生产能力,推动微短剧产业、创新、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措施。

一、支持精品内容创作

鼓励创作聚焦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成果、历史文化底蕴,讲好北京城市副中心故事,提升城市形象的优秀微短剧作品。对在商业媒体平台上线播出的精品微短剧,根据作品热度,每部最高扶持10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扶持500万元。

保障在地取景拍摄

鼓励在城市副中心重点功能区、滨水空间、商圈街区等区域开展微短剧拍摄。商业媒体平台上线播出在本区实际拍摄天数达到项目总拍摄天数的一半以上的,每部最高扶持50万元。每年奖励不超过20项目。

加快产业集群发展

支持微短剧产业园区和拍摄基地项目建设,鼓励打造“短剧拍摄+主题旅游+沉浸式体验”的融合消费场景,举办具有影响力的微短剧产业活动,推动创意IP与消费场景的有机结合运营时间达到6个月以上的项目,每年最高给予300万元资金扶持。

四、支持OPC生态社区建设

支持聚焦短视频、微短剧、AIGC视听应用、VR/AR/MR、AI漫剧等网络视听领域OPC发展,打造生态友好社区,对支持不少于20个OPC项目的社区,每年最高给予200万元资金扶持

推动技术创新应用

推动AIGC等人工智能技术与微短剧、AI漫剧产业深度融合,加速其在内容创作全链条的创新应用。鼓励企业在微短剧、AI漫剧等的策划创作、场景生成、画面制作等环节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支持建设微短剧与AI漫剧技术创新实验室项目,根据企业知识产权应用场景数量,每年最高给予1000万元资金扶持

六、AI赋能特色业态发展

支持网络视听企业围绕超高清视频、虚拟制作、AIGC内容创作等应用需求,畅通文旅、城市IP等特色数据供给,鼓励发展AI漫剧、动态漫、网络音频等技术赋能新业态,支持相关优质IP深度开发根据企业视频生成时长,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扶持50万元。

鼓励文化出海传播

鼓励企业与海外传播渠道加强合作,拓展微短剧的多语种海外市场,传播中国文化,讲好北京城市副中心故事。对在海外媒体平台正式上线播出的微短剧项目,根据项目在线观看人数,每部最高扶持2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扶持100万元。

强化服务保障支撑

建立联席服务机制,由区委宣传部和属地牵头建设生态服务站,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推动区内城市公园、文化设施、商业街区等公共空间及设施合理开放,建立拍摄预约与协拍联动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微短剧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引进微短剧、动态漫、网络音频等相关领域顶尖人才和团队,推荐申报“京琅琊”和“运河英才”等。强化OPC主体培育、算力对接、AI工具应用等专业化服务,完善全链条产业服务保障体系。

九、监督管理

对虚假申报、截留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取消三年内申报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措施由通州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措施多项条款或通州区其他扶持政策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执行期间,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遇政策调整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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