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于昨日闭幕,大会表决通过了《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首次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将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大政方针固定下来,旨在为这座未来之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向社会传递清晰稳定的发展信号。
市人大举办第二场新闻发布会。多部门从各自领域解读《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
立法助推副中心高质量发展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荣梅介绍,制定《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是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副中心未来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规划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也是新时代首都发展的重要机遇。在历经10年建设的基础上制定《条例》,既是此前探索实践经验成果的提升固化,也是面向未来推动城市副中心改革发展的再发动、再创造、再深化,不仅是体现战略布局、凝结阶段成果的综合“基本法”,还是弘扬奋斗决心、彰显创新精神的加油鼓劲法和改革深化法,将在推动副中心高质量发展历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对于《条例》来说,准确把握城市副中心功能定位,处理好“都”与“城”的关系,把北京城市总规和城市副中心控规提出的相关目标和框架性内容在地方性法规中予以固化;同时总结吸收城市副中心近十年规划建设经验,尽可能满足城市副中心发展和治理的法制需求,并留出立法接口,为实践探索预留调整空间。
赋予副中心更大发展自主权
王荣梅表示《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草案)》共九章六十五条,总则部分集中体现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明确坚持规划确定的战略、功能和目标定位,赋予副中心更大的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自主权。
健全管理体制。规定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统筹协调的副中心管理体制;市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副中心管委会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组织推进落实各项任务;市政府可以依法决定将部分市级管理职权交由副中心管委会、通州区政府行使;健全财政保障政策体系。
完善规划建设。明确建立健全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副中心独有的城市空间结构、绿色空间体系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明确交通体系、水务体系、小城镇特色化发展、城市更新、韧性城市建设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优化产业布局。明确副中心重点发展数字经济、现代金融、先进制造等六大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推动科技创新政策在副中心先行先试;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政策。
突出绿色发展。明确推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建立完善绿色投资促进机制,推进建筑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健全绿色空间体系。
建设智慧城市。明确副中心以数智赋能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建立健全数字基础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机制;构建“一网、一脑、一平台”的新型智慧城市模型;全方位推进智慧产业、智慧治理、智慧生活、智慧安全建设。
优化公共服务。明确副中心有机衔接公共服务组团和家园规划,健全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服务优质化、均衡化,提升教育、医疗、生育、托育、养老、住房、文化等领域的公共服务品质。
纵深推进协同发展。明确副中心与中心城区主与副、与拓展区融合发展、与北三县协同发展的关系,与雄安新区错位承接非首都功能和人口转移的北京新两翼关系;推进通州区与天津市、河北省周边地区一体化发展。
初步形成今年重点任务清单
城市副中心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通州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李先侠介绍,《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前期,城市副中心管委会邀请《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等本市地方性法规起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就法规实施经验进行座谈。参考以上法规实施经验,根据城市副中心工作实际,初步研究形成《实施〈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工作方案》。
城市副中心管委会已初步梳理《条例》施行需要制定或完善的配套政策清单,包括规划建设管理、产业发展、营商环境优化、绿色发展、智慧城市建设、公共服务和协同发展等领域,为《条例》中的制度设计配套办事流程和实现途径。今年还要出台一系列规划文件,支撑《条例》落地实施,提升企业、群众依法办事的便利性和体验感,使城市副中心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具吸引力。
与“十五五”规划落地紧密衔接,城市副中心管委会锚定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目标,将《条例》与年度重点工作、“十五五”规划落地实施结合起来,初步梳理形成《条例》实施2026年重点任务清单,共包括规划建设、产业发展、绿色转型、公共服务、协同发展等100余项重点任务,明确进度要求和职责分工,以清单化、项目化方式高标准推动《条例》重点任务落地实施,为“十五五”时期城市副中心发展夯实基础。
吸引更多企业人才选择副中心
李先侠介绍,《条例》是城市副中心发展历史上重要的里程碑。随着城市副中心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日臻完善,制定一部具有强制力和规范性的“基本法”条件趋于成熟。制定《条例》,首次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将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大政方针固定下来,不仅体现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坚定贯彻落实,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又一生动实践。
《条例》定位为综合性立法,是要打造一部促进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的良法善法。一是打造中心城区功能和人口疏解的重要承载地,加强对中心城区首都功能的服务保障,实现以副辅主、主副共兴。二是落实城市副中心战略定位,突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并重,突出高质量发展,突出绿色发展示范,突出协同发展,不断提升承载力和吸引力。三是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不断增进大家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经过各方面接续奋斗,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已取得丰硕成果,发展框架基本成型,城市魅力不断提升,当前已进入展示成效、提升功能的新发展阶段。今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10周年,同时也是面向2035年回答好市委“二十年之问”第二个十年的开局之年。在这个时候颁布施行《条例》,以立法形式进一步向社会明确城市副中心的功能定位、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支持政策,能向社会各界传递清晰稳定的发展信号,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和优秀人才选择城市副中心、投资副中心,共同推动这座未来之城的高水平建设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