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京通劳人仲字[2026]第0013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裁决书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4 文章来源: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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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受理黄鑫坡申请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京通劳人仲字[2026]0013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北京市通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委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西大街玉桥西里4号楼二层。

    特此公告。

                 北京市通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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