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关于开展“安管人员”证书延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5 文章来源: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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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为切实提升建筑企业施工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续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4317)文件请各相关企业做好本年度“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续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已取得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核发的“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安管人员”,应当在其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通过现聘用企业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证书延续。

二、组织管理

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对本企业“安管人员”开展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

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初审单位)负责管辖范围内各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证书延续初审和继续教育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证书延续审批和专项继续教育工作。

三、申请材料

(一)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续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

(三)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

(四)完成初审单位组织的证书延续继续教育学习记录;

(五)完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的证书延续专项继续教育学习记录。

四、申办流程

(一)证书延续工作实行全过程网上办理,申请人无须现场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人应登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门户网站办事大厅系统,进入人员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证书延续申请,将证书延续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后提交现聘用企业确认,现聘用企业确认后提交初审单位初审。

(二)对申请证书延续的,初审单位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汇总表和申请数据通过人员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审批。

(三)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收到初审单位上报的初审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证书延续条件的,准予许可并核发电子证照;对不符合证书延续条件的,不予许可并在人员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说明理由。

(四)不符合证书延续条件的应当申请重新考核。逾期未申请证书延续的,其证书自动失效。

五、不符合证书延续条件的情形

(一)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已办理延迟退休手续的项目负责人除外);

(二)已办理退休手续的;

(三)在证书有效期内因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或违反《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四)未按规定参加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

(五)未按规定完成初审单位组织的证书延续继续教育学习或考核不合格的;

(六)未按规定完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的证书延续专项继续教育学习或统一测试不合格的。

六、安全生产教育

(一)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对本企业“安管人员”开展每年不少于20学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如实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记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相关资料存档备查。鼓励企业以现场面授的教学形式,自主开展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按规定参加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安管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二)证书延续继续教育

“安管人员”证书延续继续教育大纲已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门户网站首页-职业人员管理-考核大纲栏目公布。各建筑施工企业、培训学校严格按照大纲要求组织不少于16学时的证书延续继续教育学习,学习形式应以现场面授形式,并对学习情况进行考核,确保学习质量,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三)证书延续专项继续教育

为切实提升“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免费提供证书延续专项继续教育学习课程。申请人应登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门户网站,进入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公益培训平台,完成不少于8学时的证书延续专项继续教育学习。

申请人完成证书延续专项继续教育学习并经统一测试合格的,其专项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将直接同步到人员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方便其申请证书延续。

“安管人员”在同一年度申请其多本证书延续时,专项继续教育学时可重复计算。

七、其他

(一)申请证书延续时,申请人聘用企业已发生变更的,应先完成证书变更,再申请证书延续。

(二)参加证书继续教育的人员需选择已在通州区住建委备案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进行现场面授培训,培训学校联系方式:

1、 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

联系方式:63267986、63545966、63261161、85975003、85964627、85967026、85963726、87616477

2、北京市丰台区筑匠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联系方式:82037686、52862200、52862211

3、北京市石景山区升华培训学校

联系方式:88977726、59123826、59123827、59123828

区住建委建筑业发展科联系电话:69541307、69544575

附件: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续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4317)(https://zjw.beijing.gov.cn/bjjs/gcjs/kszczn/zcwj/cyryks/543390789/index.shtml)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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