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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责任部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信息名称:房屋管理科
文 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生成日期:2024-05-28
发布日期:2024-05-28
内容概述:房屋管理科
房屋管理科
房屋管理科
主要职责:
负责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负责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对物业服务企 业实行监管。协调指导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及使用工作。指导和协调物业管理有关工作。协调推进物业服务行业发展。
落实房屋使用安全方面的政策措施。负责城镇房屋结构安全 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危险房屋的排险解危治理及抗震加固工 作。负责组织房屋安全检查,协调有关房屋防汛工作。负责本行 业房屋安全鉴定的管理,负责本行业房屋修缮的监督管理。负责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的综合管理工作。
负责村镇建筑工程建设的指导和技术服务。落实农村住房建 设、农村住房安全、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节能农宅建设相关政策。 指导并牵头实施相关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工作。指 导新型抗震节能民居示范工程建设、既有农宅抗震节能改造、传统村落建设工作。负责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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