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州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通政发〔2020〕13号)要求,我委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日期 |
1 |
《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 |
通住建委发〔2024〕30号 |
2024-0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