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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信息名称:通州区生态环境局工作职责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19-05-22
发布日期:2019-05-22
内容概述:通州区生态环境局工作职责
通州区生态环境局工作职责
负责建立健全本区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本区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本区污染减排目标的落实。参与提出生态环境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本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本区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区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区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组织本区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开展本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本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督执法。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生态环境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