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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信息名称: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主要职责
文 号:京通办字〔2024〕30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生成日期:2024-10-18
发布日期:2019-05-24
内容概述: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主要工作的内容、法定职责的简要说明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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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有关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老龄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落实促进北京市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四)负责本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五)落实北京市残疾人社会福利政策,指导有关权益保护工作。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六)拟订本区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婚姻登记机构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本区殡葬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八)落实北京市儿童福利、孤困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有关儿童机构管理工作。

(九)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落实北京市城乡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负责特困人员供养工作。指导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十一)落实北京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标准。负责本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及派出机关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各乡镇街道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十二)落实北京市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权益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实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权益保护工作。

(十三)依法负责民政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承担接济服务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