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L023/ZK-2008-000002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通州区体育局
信息名称:体育局机构职责
文 号:通发【2001】105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08-04-02
发布日期:2008-04-10
内容概述: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北京市通州区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北京市通州区体育运动委员会更名为北京市通州区体育局。区体育局负责本区体育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体育局机构职责
体育局职责
(一)贯彻国家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市体育局的法规规章,研究拟定本区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区体育体制改革,制定本区体育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指导各部门、各行业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推动体育社会化,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
(四)按照市体育局对本区竞技体育运动项目的布局,负责体育运动学校、青少年的业余训练,落实市体育局竞赛计划,管理指导全区性体育竞赛,加强体育科研和科学训练工作。
(五)参与拟定本区体育设施布局规划,监督检查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六)研究拟定本区体育产业政策,培育和发展本区体育市场,规范体育经营活动。
(七)负责全区性体育社会团体的资格审查和业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承办本区重大体育竞赛活动,做好全区体育宣传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