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L017/ZK-2015-000339
公开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信息名称: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职责
文 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生成日期:2021-11-30
发布日期:2015-10-23
内容概述: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职责
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职责
【字号   

  (一)贯彻落实国家以及北京市卫生健康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统筹规划和协调本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域卫生健康发展规划。落实卫生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二)组织协调推进本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规划、政策、实施方案及有关配套措施。统筹推进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负责本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订本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居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和工作体系建设。负责本区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负责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指导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落实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


    (四)贯彻落实北京市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政策措施、标准、规范。负责本区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区传染病防治、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工作,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六)贯彻落实并组织实施国家以及北京市关于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药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统筹协调本区中医药资源配置,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参与拟订中药产业促进政策。指导并组织实施本区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


    (七)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有关卫生健康方面的政策措施,组织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八)负责本区贯彻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组织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本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落实北京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九)负责本区医疗卫生行业监督管理。落实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医疗、康复、护理服务等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医疗、康复、护理、公共卫生等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拟订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和强化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和谐医患关系。


    (十)负责本区出生人口监测工作。组织监测与生育相关的人口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生育安全预警建议。组织落实北京市生育政策。牵头负责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工作。 


    (十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精神卫生的政策措施,指导本区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精神卫生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妇幼健康和老龄健康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完善基层运行机制和乡村医生、全科医生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行动。 


    (十二)拟订本区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有关政策。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落实医学教育发展规划。负责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统筹协调本区干部医疗保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落实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拟订本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保卫工作措施、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协调指导本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保卫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委要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推进健康通州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着力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更加注重加强行业管理,强化行业监督、绩效考核、安全保卫等工作,加强对社会办医的管理,着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建设协同高效的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推进卫生健康大数据工作。加强区属医院党的建设、干部管理和人才工作,全面提升区属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水平。


    (十七)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1.与北京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区发展改革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本区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及统筹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


   3.与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区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委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委提出建议。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委建立健全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理机制,健全医用应急物资监测、储备和应急调拨机制。


   4.与北京市通州区医疗保障局(简称区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健全沟通协商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效率以及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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