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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区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提出涉及本区的信访诉求,办理群众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网上信访,接待来访。
(三)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来信来访、网上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形势,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关问题的解决建议。
(四)负责市委及区委、区政府有关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督查督办工作,向各乡镇、街道及各相关单位交转有关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
(五)负责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回工作中本区综合协调工作。
(六)组织协调开展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将重点矛盾纠纷的调处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七)负责协调处理本区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突出信访问题,督促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参与协调处理与信访有关的突发事件。
(八)承担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信访复查复核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区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査、复核工作。
(九)负责指导全区信访工作。承担对全区信访信息的汇集分析职责,组织指导协调、推动全区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十)负责征集、处理人民群众对本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
(十ー)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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