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人民政府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梨园镇党委、政府综合设置7个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机关重要文件的起草、审核和调查研究工作;承担信息、建议议案提案办理、保密、外事、政府信息公开、绩效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承担“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交办事件的统筹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应急值守、后勤服务工作。
2.党群工作办公室(加挂人大工作办公室牌子)
负责党内监督,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协调工作;负责村(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经济组织及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负责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报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换届选举、辖区村务监督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统战、宣传、选举等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按照权限,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老干部工作,统筹编制外人员管理;承担人大、政协等相关具体工作;负责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等群团组织工作。
3.平安建设办公室(加挂司法所、人民武装部牌子)
负责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推动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负责信访、人民调解、具体实施社区戒毒和康复、民兵、征兵、人民防空、地下空间治理、防震减灾、突发事件应对等相关工作;承担法制相关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组织开展法治宣传等工作;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承担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国家安全、反恐、防范处理邪教、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协同开展辖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做好辖区“扫黄打非”工作。
4.城乡建设办公室
负责区域内城乡规划工作;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受理农村地区住宅建设的申请工作;负责控制和查处辖区内违法建设;负责征地补偿安置、乡村道路建设养护、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摸排无证无照经营和“开墙打洞”等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和生活垃圾日常管理,开展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和爱国卫生运动;负责统筹辖区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负责植树护林、森林防火、防汛抗洪和河长制等相关工作;负责镇域生态环境保护及生态环境质量监管工作,重点做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负责协助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综合协调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工作;承担协管员管理职责。
5.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统计所牌子)
负责全镇经济发展、经济指标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企业服务和引进、高新技术认定、项目扶持、人才服务和引进、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负责全镇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镇预算内(外)资金、自筹资金的年度预决算编报、收支核算及各类上报工作,按镇财政预算核拨各类资金及镇机关的日常财务核算工作;负责属于审计监督范围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监督等工作;负责做好食品安全日常工作;依法管理、开展统计工作。
6.农业农村办公室
负责编制实施农业发展规划、美丽乡村建设、村级基础设施管护、煤改清洁能源、农业补贴等工作;负责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农业机械化、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植物疫情、动物防疫、农产品监管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工作。
7.社区建设和民生保障办公室
负责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群众自治等工作;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社区规范化建设、业主委员会工作;负责管理社会组织、社区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工作;协助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社区科普、全民健身、家庭教育、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实施等工作;协助做好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负责组织开展基层就业服务,协调劳动关系、调解劳动争议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救助的受理调查工作;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工作;按权限做好养老助残、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卫生计生、社会救助、拥军优属、伤残抚恤、丧葬补贴、住房保障、征收补偿、便民服务、政务服务等领域相关工作。
结合梨园镇工作实际,设置5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1.设立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便民服务中心(挂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为梨园镇所属相当正科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为:承担政务服务、就业服务、失业人员管理、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医疗保障、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调劳动关系、调解劳动争议以及其他需直接面向群众和驻镇单位的综合便民服务工作,协调推动便民服务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相关的事务性工作。
2.设立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市民活动中心(挂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党群活动中心牌子)
为梨园镇所属相当正科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为:负责加强全镇综合性文化服务建设,承担社区服务、党群文体活动组织、典型选树活动、各类文化活动场所管理以及文明城区创建复查等工作。
3.设立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市民诉求处置中心(挂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综治中心牌子)
为梨园镇所属相当正科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为:承担全镇大数据管理、网格化管理等与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密切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市民服务热线等交办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办落实及统一答复工作;负责综合治理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负责实体化综合执法平台的管理运行。
4.设立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为梨园镇所属相当正科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为:承担农业、林业、新农村建设、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动物卫生方面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5.设立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生态环境事务中心
为梨园镇所属相当正科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为:负责镇域环境卫生、绿化美化、道路养护和水电气热等物业管理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协助做好城镇开发建设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不再保留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社区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文化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林业工作站等9家单位。已进行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相应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38061.74万元,比上年减少29653.37万元,下降43.7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8061.74万元,比上年减少29653.37万元,下降43.79%。
1.财政拨款收入38061.7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593.0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7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8.7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8061.74万元,比上年减少29653.37万元,下降43.79%,其中:基本支出5686.2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4.94%;项目支出32375.4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5.0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061.74万元,比上年减少29653.37万元,下降43.79%。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减少,减少艺术馆质量提升项目、撤村建居项目、南大沟过渡性污水处理项目、土地腾退项目、疏整促城区内拆违项目、新一轮百万亩造林项目资金;政府性基金收支减少拆迁历史遗留问题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593.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87.5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5.77%;公共安全支出2235.4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95%;教育支出418.3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75.8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2.7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08%;卫生健康支出172.5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6%;节能环保支出275.2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3%;城乡社区支出12693.3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3.77%;农林水支出5435.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46%;援助其他地区支出206.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5%;住房保障支出1052.1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8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58.7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08%;其他支出2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8748.25万元,2024年度决算9687.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74%。其中:
“人大事务”(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49.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6%,主要原因:用于人大会议支出,人大代表履职经费等。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8562.25万元,2024年度决算6474.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62%。主要原因:本年度厉行节约,严格压减基本支出,相关行政运行经费、政府日常基本支出等均有降低。
“统计信息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84.80万元,2024年度决算157.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61%。主要原因:本年度实际支出增加了第五次经济普查费用等支出。
“审计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52.20万元,2024年度决算25.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66%。主要原因:用于企业清理审计资金、温馨家园全成本绩效项目资金等。
“纪检监察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09万元。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纪委报刊费。
“群众团体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0.40万元。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团委活动资金。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9.48万元。主要原因:主要用于零距离志愿服务资金、近邻服务试点资金、档案室改造等。
“组织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834.69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实际支出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党群服务经费、党建扶持资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村干部基本待遇资金、选调生到村任职补助资金等。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6.97万元。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入党50周年活动经费等。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7.21万元。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工会活动经费等。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128.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23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8.17%。其中:
“公安”2024年度年初预算110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19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26%。主要原因:本年度实际支出增加了安全保障项目资金、重点时间重点点位看护资金等支出。
“司法”2024年度年初预算28.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61%。主要原因:本年度实际支出增加了法律调解咨询服务费等支出。
3、“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59.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1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4%。其中:
“普通教育”2024年度年初预算459.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1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4%。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幼儿园、学校活动经费等。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93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57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45%。其中:
“文化和旅游”2024年度年初预算93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57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45%。主要原因:本年度实际支出增加了星火工程演出资金、花园式特色商业街资金、消费地图制作资金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608.46万元,2024年度决算2662.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8%。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642.5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实际支出三支一扶资金等。
“民政管理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146.50万元,2024年度决算13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53%。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优抚对象慰问金、养老驿站资金、低保家庭采暖补资金等。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959.06万元,2024年度决算105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7%。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支出。
“抚恤”2024年度年初预算87.70万元,2024年度决算4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55%。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丧葬费、义务兵优待金等。
“残疾人事业”2024年度年初预算8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3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8.24%。主要原因:本年度实际支出增加了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资金等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1335.20万元,2024年度决算55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84%。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公益性组织补助资金、超转项目资金等。
6、“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55.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7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3.65%。其中:
“公共卫生”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23.35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实际支出国家卫生镇复审项目资金、灭鼠灭蟑采购药械资金、健康宣传栏更新维护资金等。
“计划生育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55.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9.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38%。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失独家庭补助资金等。
7、“节能环保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79.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7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5%。其中:
“污染防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32.16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实际支出梨园镇重点区域精细化管控项目资金、农村地区平房住户“煤改电”长效管护资金等。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279.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4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28%。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过渡性污水处理设施工程款等。
8、“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5820.10万元,2024年度决算1269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8.10%。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4420.10万元,2024年度决算8169.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4.83%。主要原因:本年度实际支出增加了接诉即办考核、小微惠民生资金、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综合治理工作保障等支出。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024年度年初预算55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408.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6.07%。主要原因:本年度实际支出增加了零散绿地管护费、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资金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24年度年初预算85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483.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52%。主要原因:本年度实际支出增加了垃圾分类日常管理、环境维护岗劳保资金等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631.86万元。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协管员经费、一核多元项目资金等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1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543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88.23%。其中:
“农业农村”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57.23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实际支出村级公益事业补助资金、农村实用人才指导经费等。
“林业和草原”2024年度年初预算21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5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09%。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土地流转费等。
“农村综合改革”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979.06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实际支出村干部补助资金、农业税返还、村级办公用房资金等。
“其他农林水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5.51万元。主要原因:主要用于防汛服务费、河道服务费等。
1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4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0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83%。其中:。
“其他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24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0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83%。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京蒙协作资金。
11、“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723.80万元,2024年度决算1052.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36%。其中: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305.72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实际支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资金。
“住房改革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723.80万元,2024年度决算74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2%。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支出。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68.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158.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3.97%。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68.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158.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3.97%。主要原因:本年度实际支出增加了小型消防站工程资金、消防实操基地设备采购及建设资金等支出。
13、“其他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0.00万元。其中:
“其他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实际支出增加了经联社资金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8.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468.7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68.71万元。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68.71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实际支出梨园美术馆项目资金、通州区老旧小区配电设施改造工程(中泽家园内线)工程款等。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686.2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9.79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79.01万元减少49.2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23.51万元减少23.51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29.79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55.50万元减少25.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29.79万元,主要原因:我镇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车改等一系列政策要求,实现厉行节约常态化。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31辆(其中:梨园镇人民政府实际拥有车辆数为10辆,所属事业单位车辆数量为21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676.02万元,比上年减少117.58万元,减少原因: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38.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1.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34.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72.6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55.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9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04.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8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271.04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顶级科目中反映。未单独设项级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反映各级审计机构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等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类) 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20)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等支出。
(2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幼儿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2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反映各类艺术展览馆、文化名人纪念馆(碑)的支出。
(2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2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冲裁(项)反映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3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3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3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39)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4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4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4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4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4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4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4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面的支出。
(4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4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50)农林水支出(类) 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 (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5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5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5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54)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当面的支出。
(55)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5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反映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5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5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机构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梨园镇党委、政府综合设置7个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机关重要文件的起草、审核和调查研究工作;承担信息、建议议案提案办理、保密、外事、政府信息公开、绩效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承担“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交办事件的统筹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应急值守、后勤服务工作。
2.党群工作办公室(加挂人大工作办公室牌子)
负责党内监督,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协调工作;负责村(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经济组织及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负责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报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换届选举、辖区村务监督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统战、宣传、选举等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按照权限,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老干部工作,统筹编制外人员管理;承担人大、政协等相关具体工作;负责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等群团组织工作。
3.平安建设办公室(加挂司法所、人民武装部牌子)
负责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推动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负责信访、人民调解、具体实施社区戒毒和康复、民兵、征兵、人民防空、地下空间治理、防震减灾、突发事件应对等相关工作;承担法制相关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组织开展法治宣传等工作;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承担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国家安全、反恐、防范处理邪教、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协同开展辖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做好辖区“扫黄打非”工作。
4.城乡建设办公室
负责区域内城乡规划工作;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受理农村地区住宅建设的申请工作;负责控制和查处辖区内违法建设;负责征地补偿安置、乡村道路建设养护、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摸排无证无照经营和“开墙打洞”等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和生活垃圾日常管理,开展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和爱国卫生运动;负责统筹辖区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负责植树护林、森林防火、防汛抗洪和河长制等相关工作;负责镇域生态环境保护及生态环境质量监管工作,重点做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负责协助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综合协调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工作;承担协管员管理职责。
5.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统计所牌子)
负责全镇经济发展、经济指标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企业服务和引进、高新技术认定、项目扶持、人才服务和引进、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负责全镇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镇预算内(外)资金、自筹资金的年度预决算编报、收支核算及各类上报工作,按镇财政预算核拨各类资金及镇机关的日常财务核算工作;负责属于审计监督范围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监督等工作;负责做好食品安全日常工作;依法管理、开展统计工作。
6.农业农村办公室
负责编制实施农业发展规划、美丽乡村建设、村级基础设施管护、煤改清洁能源、农业补贴等工作;负责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农业机械化、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植物疫情、动物防疫、农产品监管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工作。
7.社区建设和民生保障办公室
负责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群众自治等工作;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社区规范化建设、业主委员会工作;负责管理社会组织、社区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工作;协助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社区科普、全民健身、家庭教育、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实施等工作;协助做好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负责组织开展基层就业服务,协调劳动关系、调解劳动争议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救助的受理调查工作;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工作;按权限做好养老助残、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卫生计生、社会救助、拥军优属、伤残抚恤、丧葬补贴、住房保障、征收补偿、便民服务、政务服务等领域相关工作。
结合梨园镇工作实际,设置5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1.设立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便民服务中心(挂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为梨园镇所属相当正科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为:承担政务服务、就业服务、失业人员管理、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医疗保障、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调劳动关系、调解劳动争议以及其他需直接面向群众和驻镇单位的综合便民服务工作,协调推动便民服务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相关的事务性工作。
2.设立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市民活动中心(挂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党群活动中心牌子)
为梨园镇所属相当正科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为:负责加强全镇综合性文化服务建设,承担社区服务、党群文体活动组织、典型选树活动、各类文化活动场所管理以及文明城区创建复查等工作。
3.设立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市民诉求处置中心(挂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综治中心牌子)
为梨园镇所属相当正科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为:承担全镇大数据管理、网格化管理等与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密切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市民服务热线等交办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办落实及统一答复工作;负责综合治理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负责实体化综合执法平台的管理运行。
4.设立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为梨园镇所属相当正科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为:承担农业、林业、新农村建设、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动物卫生方面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5.设立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生态环境事务中心
为梨园镇所属相当正科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为:负责镇域环境卫生、绿化美化、道路养护和水电气热等物业管理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协助做好城镇开发建设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不再保留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社区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文化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林业工作站等9家单位。已进行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相应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增强节俭意识,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只减不增,集中财力尤先保障民生,保证重大政策和重点支出需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年预算数21269.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5769.6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15500.00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0.00万元。资金总体支出3806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86.27万元,项目支出32375.47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78.95%。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
本单位按照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等十三方面核算产出情况。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887.62万元,增加10.0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新农村档案建设经费、社会建设资金、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五经普专项资金、人口抽样调查统计经费等资金;公共安全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831.60万元,增加59.2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安全保障项目等资金;教育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33.24万元,减少7.3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幼儿园减少一笔伤残补助金,劳务费减少;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105.07万元,减少6.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文化中心改造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787.98万元,减少22.8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撤村建居资金等;卫生健康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2118.07万元,减少92.4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疫情防控资金和医疗卫生能力提升及疾病预防控制经费等资金;节能环保支出比上年减少652.00万元,减少70.3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南大沟过渡性污水处理站项目资金、裸地综合整治项目资金等;城乡社区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14426.62万元,减少52.2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土地腾退项目资金、疏整促城乡内拆违资金等;农林水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11344.66万元,减少67.6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新一轮百万亩平原造林工程资金等;住房保障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2560.92万元,减少70.8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副中心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资金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832.27万元,增加254.9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小型消防站、消防实操基地工程款、设备款等资金;其他支出比上年减少212.32万元,减少91.39%,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综合协管员经费放入本科目中,本年度调整入相应科目。
(2)产出质量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锚定回答好市委“二十年之问”目标,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在产业发展上,持续优化产业结构,精准发力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通过政策扶持与资源整合,吸引新兴产业项目落地,产业规模与质量同步提升,为镇域经济增长注入强劲动力,经济呈现稳中向好态势。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积极搭建创新平台,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创新治理模式,提升治理效能,及时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治安环境持续优化,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显著提升。民生保障工作扎实有力,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思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资金重点投向民生领域。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就业帮扶精准有效,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兜牢了“三保”底线,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镇人民。
(3)产出进度
本年度,梨园镇政府在项目推进与资金管理上稳中求进。全镇各类项目及工程均按既定计划稳步实施,未出现偏离计划的情况。在资金拨付环节,我们秉持严谨细致的态度,严格依照合同条款执行。以项目实际完成进度为重要标尺,分阶段、按比例进行精准付款,杜绝了资金使用的随意性。同时,主动对标上级支付进度考核要求,构建了全方位的资金监控体系,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能在规定时间内流向正确方向。截至3月底,财政资金支付进度已完成69.50%;截至6月底,支付进度完成83.11%;截至9月底,支付进度完成83.13%;截至11月底,支付进度完成95.40%;至12月,圆满实现100%的支付完成率。各阶段支付进度均严格达标,资金支付高效管理。
(4)产出成本
梨园镇政府始终秉持厉行节约与保障民生协同共进的理念。严格遵循“三保”支出规范,精打细算、严控成本。坚定不移地把有限财力聚焦于重点民生领域,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一系列务实举措,不断为民生“加码”,持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2024年产出成本不得高于38061.74万元。
2.效果实现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突出改革创新促提升,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地区经济稳中有进。服务业保持稳定增长,租赁、商务、文体娱乐等重点门类服务业增势较强,经济运行总体呈现稳中向好态势。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构建。协同长风信息技术产业联盟和清控科创等产业链资源平台,积极对接北投基金等金融资源,把握“1+1+N”产业政策体系,加快打造梨园未来产业成长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稳步发展。发挥产权交易平台作用,打破地域和行业限制,盘活村集体闲置资产。严格执行“双层审计、村账托管”及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创新设置村经济合同履约告知书。营商环境“软实力”提档升级。打造多元服务模式,逐步推进招商资源体系化构建,2024年成功引进北京车网、北京数基建、北京城建兴通、北京招鑫房地产等大型优质企业5家。
(2)社会效益
突出多元共治强效能,用足用好绣花功夫。社会治理新动能持续激发。召开“副中心有我,梨园基层治理在行动”推进会,深化“校社”“社企”联动共治,形成优秀案例集。“热线+网格”深化融合。先后建立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领导“二级调度”“剔除单”和“质检单”两单联审等多项制度,有效攻克了海棠湾电梯维修、京洲中街西侧私装地锁等多项难点问题。
(3)环境效益
老城蜕变彰显魅力新气质。高效完成“零容忍”拆违目标。推动装修垃圾一站式收集试点工作,镇垃圾分类宣教服务中心成为通州区垃圾分类学习基地。生态空间蓝绿交织清新明亮。紧抓扬尘治理,镇域PM2.5、TSP浓度排名全区靠前,全年受理环境信访和投诉举报127件,办结率、满意率达100.00%。
(4)可持续性影响
在产业发展上,注重培育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构建了多元化的产业体系,增强了镇域经济的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生态环境方面,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建立了长效的环境管理机制,确保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此外,还注重人才培养,为镇域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
(5)服务对象满意度
突出为民办事揽全局,全力服务民生福祉。民生服务更有厚度、温度。全面落实“只进一门,一窗办理,只跑一趟”工作要求。持续推动养老体系建设,协助辖区313名老人申请适老化项目补贴。群众文化生活更为充实、丰富。大众艺术团等4支文化队伍获得区级“文艺轻骑兵”荣誉称号,文化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安全生产防线更加牢固、周密。扎实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推进施工动火作业全过程整治、全链条管理,创新开展微型消防站技能比武竞赛,提升辖区群众消防意识和技能、微型消防站救援水平。社会大局更显稳定、和谐。加强社会面防控,圆满完成节假日及“两会”、中非论坛等重大安保维稳工作。整治验收违法群租房238户,有效消除群租房安全隐患。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2024年本单位现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自2021年1月1日实施,包括年度预算审批、预算审批调整、支出审批、结算管理等相关财务管理内容,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
始终将资金使用合规性与安全性视为财政管理核心。在合规性上,严格遵循国家财经法规与预算安排,每一笔资金支出都有明确依据与审批流程,杜绝违规操作。大额资金使用集体决策,确保公开透明。安全性方面,建立资金风险防控机制,定期进行账目核对与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正潜在问题。同时,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升其专业素养与风险意识。资金规范、安全运行,有力保障了乡镇各项事业发展。
(3)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
本单位会计主体为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人民政府,为一级预算单位;会计期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所有业务以人民币为统一计量;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本单位类型为行政单位,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核算,会计科目按照政府会计准则设置;会计凭证、账簿、报表齐全,按时归档。
2.资产管理
梨园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资产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资产账实相符。定期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及时掌握资产动态。在资产购置环节,严格遵循预算和审批流程,确保合理合规。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加强资产日常维护,降低损耗。下一步,我镇将持续优化管理流程,强化监督考核,提升资产管理水平,保障政府资产安全完整、高效使用。
3.绩效管理
梨园镇政府扎实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完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成效显著。在目标设定上,紧扣发展需求,明确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等关键指标。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协同配合,严格按计划推进项目,定期督查进度,及时解决问题。通过优化流程、控制成本,提升了行政效率与资源利用效率。经济指标稳步增长,民生项目有序落地,群众满意度持续增长。未来,我们将强化考核激励,优化管理流程,持续提升绩效管理水平,推动乡镇高质量发展。
4.结转结余率
本单位收支平衡,无结转结余金额,结转结余率为0.00%。
5.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本单位2024年年初预算批复数为21269.60万元,全年预算数38061.74万元,决算数为38061.74万元,预决算差异为16792.14万元,差异率为78.95%,差异产生分析:项目支出差异率较大,主要原因为增加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美术馆项目、党群党建服务项目等,未包含在年初预算批复中。
(五)总体评价结论
1.评价得分情况
我单位对2024年度部门项目支出作出了绩效评价。
评价项目共计67个,项目支出金额25767.59万元,所有评价项目得分均在90分以上。其中单位自评项目65个,金额24452.72万元;部门重点自评项目2个,金额1314.87万元。
梨园镇温馨家园项目成本绩效分析1个,2021-2023年,梨园镇温馨家园共计投入资金152.37万元,其中区级财政共计投入60.00万元,梨园镇政府共计投入92.37万元。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存在的问题:绩效指标设定不够精准科学,部分指标过于宽泛,缺乏量化标准,难以准确衡量工作成效。
原因分析:指标设定缺乏专业指导,未能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后续将优化指标设定,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六)措施建议
1.优化指标体系
结合乡镇发展战略与年度重点工作,科学细化绩效指标。根据不同部门职能,制定个性化指标,提高评价精准性。
2.强化过程监控
建立常态化绩效监控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实时跟踪项目进度与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开展绩效督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打破信息壁垒,形成工作合力。
3.完善结果应用
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干部评优评先紧密挂钩,对不达标的部门进行整改督促。深入分析绩效短板,总结经验教训,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推动乡镇政府绩效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附件1:第四部分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梨园镇温馨家园项目全成本绩效分析报告
附件2:第四部分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区财政局关于2023年疏整促项目2020年—2021年治理类补助资金尾款绩效自评
附件3:第四部分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2023年疏整促项目城区内拆违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