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中心小学-2024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中心小学。内设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信息技术办公室、寄宿部、教研室、德育室等共8个部门。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传达上级的方针、政策、决议等。做好上传下达工作。了解全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及时向学校汇报。
教务处主要职责:制订学校整体教学规划的实施方案,布置实施教学计划,制订教学常规管理规划,建立与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
德育处主要职责: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制定学校德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学期计划、月计划、周安排。
总务处主要职责:坚持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思想,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健全物资、账务制度,协助财务室完善学校财务管理。负责校舍、设施的修建、维护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舍安全。
信息技术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学校信息化建设的总体发展规划以及所属设施的业务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对教师多媒体教室设备的使用能力的培训与考核工作。
寄宿部主要职责:漷县镇中心小学寄宿部承载着学校部分青年教师住宿和全体教师用餐的任务,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保障
教研室主要职责:以教学科研为先导,以抓好教学常规为基础,以教学方法改革为中心,以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为保证,培养提高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
德育室主要职责:根据学校工作计划,拟定校区德育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组织全校性的德育活动。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9602.99万元,比上年增加688.23万元,增长7.7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549.81万元,比上年增加901.49万元,增长10.42%。
1.财政拨款收入9468.2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1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68.2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1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5.8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6%;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75.7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79%。
图1:收入决算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373.86万元,比上年增加599.94万元,增长6.83%,其中:基本支出7943.7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4.74%;项目支出1430.1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5.2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468.23万元,比上年增加674.99万元,增长7.68%。主要原因:增加消防改造项目;绩效工资标准调整,工资上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73.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教育支出6606.7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0.4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3.4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45%。
卫生健康支出570.6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09%。
住房保障支出1122.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9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6497.40万元,2024年度决算6496.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其中:
“普通教育”(款)2024年度决算6606.77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增加109.37万元,增加1.68%。主要原因:2024年消防设施修缮项目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146.01万元,2024年度决算107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146.01万元,2024年度决算107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7%。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616.48万元,2024年度决算57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16.48万元,2024年度决算57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7%。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208.34万元,2024年度决算112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3%。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208.34万元,2024年度决算112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3%。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00万元。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7943.7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98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7万元减少2.7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减少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2023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2023年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98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3.7万元减少2.72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98万元,主要原因:使用公务用车执行严格审批制度,非必要不乘车出行。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40.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18.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2.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中心小学共有车辆2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小学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8.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为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9.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无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无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中心小学-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