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行政处罚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
2022-12-09 文章来源:区信用办
序号 | 行政决定部门 | 行政决定类别 |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1979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用水单位未取得用水指标擅自用水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1980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用水单位未取得临时用水指标或者超过批准期限用水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1981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供水单位擅自向未取得用水指标的用水单位供水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1982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用水单位擅自改动供水管线,逃避分类计量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1983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供水单位、再生水生产企业和其他直接从河流、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及时向节水管理部门报送供水情况、实际用水量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1984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拆迁人未与供水单位签订停止供水协议或者未按照协议要求擅自施工造成水资源严重浪费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1985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供水单位没有正当理由故意拖延、不与拆迁人签订停止供水协议或者未及时采取措施停止供水造成水资源浪费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1986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再生水输配水管线覆盖地区内的工业用水单位未使用再生水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1987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间接冷却水直接排放或者循环使用率低于98%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1988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纯净水生产企业产水率低于70%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1989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以水为原料的生产企业直接排放尾水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1990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现场制、售饮用水单位或者个人未安装尾水回收设施且拒不改正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1991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种植业用水不计量或者大水漫灌造成浪费用水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1992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用水单位擅自改变农业用井用途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1993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住宅小区、单位内部景观用水和市政杂用水使用地下水或者自来水作为城市景观水体补水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1994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提供洗车服务的用水单位,未向节水管理部门报送已建成循环用水设施的登记表或者再生水供水合同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1995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高耗水单位和用水户未保证设备正常使用,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拆除设备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1996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用水单位不落实节约用水管理责任且逾期不改或者造成浪费用水等不良后果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1997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单位和个人擅自从公共供水设施、消防设施取水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1998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1999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项目未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或者设施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00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项目未建设节水设施,或者设施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01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耗水量大的用水单位未安装、使用循环用水设施或者洗车企业未按规定使用再生水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02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提供洗车服务的用水单位未建设、使用循环用水设施,或者未按规定使用再生水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03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用水实行包费制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04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取水单位擅自停止使用节水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 |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05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停止使用取退水计量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 |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06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不按规定提供取水、退水计量资料的行为进行处罚 |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07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单位和个人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逾期不缴纳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08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取水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取水许可证的行为进行处罚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09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取水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执行审批机关作出的取水量限制决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10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取水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取水权的行为进行处罚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11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取水单位或者个人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取水情况的行为进行处罚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12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取水单位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处罚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13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取水单位或个人退水水质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行为进行处罚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14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取水单位或个人未安装计量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15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取水单位或个人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的行为进行处罚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16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伪造、涂改、冒用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取水许可证的行为进行处罚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17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自来水供水单位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单位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间断供水的行为进行处罚 | 《城市供水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18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公共供水设施或者对外供水的自建供水设施不做定期检查、维护,造成公共供水设施损坏或发生供水事故的行为进行处罚 | 《城市供水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19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影响正常供水,不及时抢修的行为进行处罚 | 《城市供水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20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用水单位或居民利用公共供水设施转售用水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城市公共供水管理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21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在埋设公共供水设施的地面上及两侧安全间距内挖坑、取土、植树、埋杆、倾倒废渣废液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城市公共供水管理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22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在埋设公共供水设施的地面上及两侧安全间距内修建与公共供水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堆物堆料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城市公共供水管理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23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的行为进行处罚 | 《城市供水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24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或者施工的行为进行处罚 | 《城市供水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25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按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或者施工的行为进行处罚 | 《城市供水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26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经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同意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或者毁坏向周边单位、居民供水的自建供水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自建设施供水管理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27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城市供水单位、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水质检测或者委托检测的行为进行处罚 |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28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城市供水单位未选用获证企业净水剂及与制水有关的材料等产品的行为进行处罚 |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29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城市供水单位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净水剂及有关制水材料的行为进行处罚 |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30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城市供水单位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城市供水设备、管网的行为进行处罚 |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31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未按规定对各类储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的行为进行处罚 |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32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城市供水单位、二次供水管理单位隐瞒、缓报、谎报水质突发事件或者水质信息行为进行处罚 |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33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城市供水单位、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有危害城市供水水质安全的其他行为进行处罚 |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34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城市供水单位未制定城市供水水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行为进行处罚 |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35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城市供水单位未按规定上报水质报表的行为进行处罚 |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36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餐饮服务排水户未设置隔油设施或者隔油设施不能正常使用逾期不改正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37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责任,保障设施安全运行,逾期不改正的行为进行处罚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38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再生水水质、水压不符合标准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39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排水和再生水设施运营单位伪造、篡改、瞒报进出水水质、水量等数据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40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拆除、改动、占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再生水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41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向排水管网排放超标污水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42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住宅区再生水设施处理粪便水和重污染水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43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在排水和再生水设施用地范围内取土、爆破、埋杆、堆物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44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接入公共排水和再生水管网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45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按照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46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排水户未取得排水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行为进行处罚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47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行为进行处罚 | 《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48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排水户不按照排水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的行为进行处罚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49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单位和个人向雨水收集口、雨水管道排放或者倾倒污水、污物和垃圾等废弃物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50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的行为进行处罚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51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行为进行处罚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52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停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未按照规定事先报告或者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行为进行处罚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53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对产生的污泥以及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的去向、用途、用量等未进行跟踪、记录的,或者处理处置后的污泥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行为进行处罚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54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的行为进行处罚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55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排水单位(用水单位)或者个人不缴纳污水处理费的行为进行处罚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56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安全事故或者突发事件发生后,未及时采取防护措施、组织事故抢修的行为进行处罚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57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因巡查、维护不到位,导致窨井盖丢失、损毁,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行为进行处罚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58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从事爆破、钻探、打桩、顶进、挖掘、取土等可能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未与施工单位、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等共同制定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的行为进行处罚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59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排水户以欺骗、贿赂等不政党手段取得排水许可的行为进行处罚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60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排水户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没有立即停止排放,未采取措施消除危害,或者并未按规定及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的行为进行处罚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61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排水户拒不接受水质、水量监测或者妨碍、阻挠城镇排水主管部门依法监督检查的行为进行处罚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62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采集发菜,或者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滥挖虫草、甘草、麻黄等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63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64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未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者补充、修改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65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对水土保持措施做出重大变更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66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67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68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不符合水文条例规定的条件从事水文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69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拒不汇交水文监测资料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70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非法向社会传播水文情报预报,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71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侵占、毁坏水文监测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擅自移动、擅自使用水文监测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72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库、水电站、拦河闸坝等工程的管理单位以及其他经营工程设施的经营者拒不服从统一调度和指挥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73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侵占、破坏水源和抗旱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74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阻碍、威胁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75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水行政许可的行为进行处罚 | 《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76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水行政许可行为进行处罚 | 《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77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水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依法应当取得水行政许可的活动行为进行处罚 | 《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78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规划同意书要求,擅自在江河、湖泊上建设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电站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79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按照规划治导线整治河道和修建控制引导河水流向、保护堤岸等工程,影响防洪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80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同意或者未按照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位置、界限,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从事工程设施建设活动,影响行洪但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行为进行处罚 |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81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未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或者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未经审查批准开工建设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82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防洪工程设施未经验收,即将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83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围湖造地、围垦河道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84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防洪工程设施的设计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擅自施工或者不按照设计方案施工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85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在水库、闸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以及河道、湖泊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危害防洪工程设施安全的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86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87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但未按照要求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88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侵占、毁坏水工程及堤防、护岸等有关设施,毁坏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设施和测量设施、河岸地质监测设施以及通信照明等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89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拒绝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90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砍伐护堤护岸林木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91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工程安全标准整治河道或者修建水工程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92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汛期违反防汛指挥部的规定或者指令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93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围堤,修建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94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行驶履带车辆、超重车辆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水利工程保护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95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在河湖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内围河、挖筑鱼塘、挖坑开槽、勘探或者设立线杆、线塔、无线通信塔、标识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96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在河湖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内设置固定停车场所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97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在河湖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内修路,或者修建园林小品、管理房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98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在河湖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内进行河道改线、开挖人工湖泊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99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开工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00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单位未按照经批准的工程建设方案修建工程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01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非河湖工程及相关设施不符合河湖保护管理标准规范,且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未按规定及时改正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02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毁坏或者拆除保护名录中的河道、水域和水工建筑物、构筑物、遗址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03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开展水上旅游项目或者其他利用活动时使用以柴油、汽油为动力的游船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04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经批准擅自利用河湖开办旅游项目或者从事其他利用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05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取得相应的资质,擅自承担检测业务的行为进行处罚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06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的行为进行处罚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07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等级证书》的行为进行处罚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08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超出资质等级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09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等级证书》的行为进行处罚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10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使用不符合条件的检测人员的行为进行处罚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11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未按规定上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检测不合格事项的行为进行处罚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12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未按规定在质量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的行为进行处罚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13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未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检测的行为进行处罚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14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行为进行处罚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15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转包、违规分包检测业务的行为进行处罚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16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质量检测报告的行为进行处罚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17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委托方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行为进行处罚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18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委托方明示或暗示检测单位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或伪造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的行为进行处罚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19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委托方送检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试样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处罚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20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从事质量检测活动中不如实记录,随意取舍检测数据的行为进行处罚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21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检测人员从事质量检测活动中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的行为进行处罚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22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检测人员从事质量检测活动中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行为进行处罚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23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工程事故责任人和单位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 《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24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由于监理单位责任造成质量事故的行为进行处罚 | 《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25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由于咨询、勘测、设计单位责任造成质量事故的行为进行处罚 | 《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26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由于施工单位责任造成质量事故的行为进行处罚 | 《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27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由于设备、原材料等供应单位责任造成质量事故的行为进行处罚 | 《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28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务工程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29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务工程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30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务工程建设单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31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务工程建设单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32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务工程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33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务工程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34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务工程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35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务工程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36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务工程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37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务工程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将水务工程交付使用的行为进行处罚(不含防洪工程)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38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务工程建设单位将验收不合格的水务工程擅自交付使用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39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务工程建设单位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40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务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向水务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41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施工单位在水务工程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42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务工程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43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务工程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44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单位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水务设施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45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务工程施工单位违反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进行处罚 |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46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建设监理而未实行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47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务工程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对监理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48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务工程项目法人及其工作人员收受监理单位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49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水务工程监理业务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50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取得水务工程建设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承揽水务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51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以欺骗手段取得水务工程建设监理资质等级证书承揽监理业务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52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务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监理业务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53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务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54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务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55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务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56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务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57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务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以串通、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监理业务的行为进行处罚 |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58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务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利用工作便利与项目法人、被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进行处罚 |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59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务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60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务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61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务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62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务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63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务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聘用无相应监理人员资格的人员从事监理业务的行为进行处罚 |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64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务工程建设监理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拒绝提供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进行处罚 |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65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利用执(从)业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项目法人、被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财物的行为进行处罚 |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66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与被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进行处罚 |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67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监理人员非法泄露执(从)业中应当保守的秘密的行为进行处罚 |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68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69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证书的行为进行处罚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70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或者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行为进行处罚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71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或者水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水利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72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名义从事水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73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从事水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74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发包方将水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水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75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将所承揽的水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76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水务工程勘察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77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水务工程设计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78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设计单位指定水务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79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水务工程设计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80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工程勘察企业的水务工程勘察文件没有责任人签字或者签字不全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81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勘察企业在水务工程勘察过程中,原始记录不按照规定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82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工程勘察企业不参加水务工程施工验槽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83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务工程勘察企业项目完成后,勘察文件不归档保存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84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相关规定并受到处罚的水务工程勘察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85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务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86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水务资质证书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87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未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档案信息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88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89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或者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90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91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92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或者泄露标底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93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94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95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96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者确定、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法规规定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97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违法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98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或者招标人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或强制要求中标人垫付中标项目建设资金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199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招标人)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00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招标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法规规定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01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招标人)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02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招标人)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03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招标人超过法规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04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05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06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07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08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09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10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法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11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且逾期未改正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12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有关部门备案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13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有关部门备案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14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单位对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15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16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单位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17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18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19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参与水务工程建设活动的出租单位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20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参与水务工程建设活动的出租单位出租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21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参与水务工程建设活动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未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22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参与水务工程建设活动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未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23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参与水务工程建设活动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未出具自检合格证明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24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参与水务工程建设活动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未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移交手续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25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参与水务工程建设活动的施工单位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26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参与水务工程建设活动的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27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28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29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施工单位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30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施工单位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31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32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施工单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33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34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施工单位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35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施工单位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36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37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施工单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38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施工单位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39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施工单位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40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施工单位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41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施工单位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42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施工单位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43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44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45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46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施工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经整改仍未达到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项目)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47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水务类)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48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水务类)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49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建筑业企业(水务类)有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行为之一的进行处罚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50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建筑业企业(水务类)未按照本规定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51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建筑业企业(水务类)未按照本规定要求提供建筑业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52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行为进行处罚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53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类)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54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水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备案的行为进行处罚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55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或者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或者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或者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类)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56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经注册而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从事水务工程造价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 |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57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注册造价工程师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并参与水务工程造价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 |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58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履行注册造价工程师义务,或者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或者 |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59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或者签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或者以个人名义承接工程造价业务,或者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或者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执业,或者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类) |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60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在水务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行贿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61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水务工程设计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62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水务工程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63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勘察、设计单位未取得相应资质等级证书承揽水务工程勘察或设计业务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64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施工单位未取得相应资质等级证书承揽水务工程施工业务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65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施工、勘察、设计单位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水务工程施工、勘察或设计业务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66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水务工程勘察或设计业务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67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水务工程施工业务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68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水务工程监理业务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69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勘察、设计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70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施工单位将承包的水务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71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工程监理单位将承包的水务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72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处罚(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至六十九条且单位已被予以罚款处罚的)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73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在南水北调工程受水区地下水禁采区取用地下水、在受水区地下水超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74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区新增地下水取用水量、在受水区新增开采深层承压水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75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侵占、截留、挪用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行为进行处罚 |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76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损毁、涂改、擅自移动湿地保护标志的行为进行处罚(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内) |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77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垦、占用湿地或者改变湿地用途的行为进行处罚(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内) |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78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在列入名录的湿地保护范围内采集泥炭、采挖野生植物、捡拾鸟蛋的行为进行处罚(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内) |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79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在列入名录的湿地保护范围内抓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繁殖区和栖息地的行为进行处罚(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内) |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80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在列入名录的湿地保护范围内投放有毒有害物质、倾倒废弃物或者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的行为进行处罚(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内) |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81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在列入名录的湿地保护范围内投放有害物种或者擅自引入外来物种的行为进行处罚(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内) |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82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在列入名录的湿地保护范围内擅自排放湿地水资源或者堵截湿地水系与外围水系的联系的行为进行处罚(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内) |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83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在列入名录的湿地保护范围内破坏湿地保护监测设施设备的行为进行处罚(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内) |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84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在列入名录的湿地保护范围内擅自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进行处罚(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内) |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85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的禁止采砂范围内采砂的行为进行处罚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86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安装有淘汰便器水箱和配件的新建房屋验收交付使用的行为进行处罚 | 《城市房屋便器水箱应用监督管理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87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按更新改造计划更换淘汰便器水箱和配件的行为进行处罚 | 《城市房屋便器水箱应用监督管理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88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在限定的期限内未更换淘汰便器水箱和配件的行为进行处罚 | 《城市房屋便器水箱应用监督管理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89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漏水严重的房屋便器水箱和配件未按期进行维修或者更新的行为进行处罚 | 《城市房屋便器水箱应用监督管理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90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91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且逾期未改正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92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且逾期未改正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93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94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生产经营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95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96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97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98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299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00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01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02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03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04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05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06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07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08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09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10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11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12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13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14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15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16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17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18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而擅自建设并投入使用的行为进行处罚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19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按规定进行日常性水质检验工作行为进行处罚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20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水务特许经营权的企业的行为进行处罚 |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21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经发现已登记的大坝有关安全的数据和情况发生变更而未及时申报换证或在具体事项办理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进行处罚 | 《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22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在河湖管理范围禁止垂钓水域垂钓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23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将水土保持设施纳入项目主体工程设计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水土保持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24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将自备水源管道与公共供水设施接通或者在公共供水管网上直抽加压的行为进行处罚 | 《城市供水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25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在堤防和护堤地范围内垦殖、放牧、晒粮、开渠、打井、挖窖、葬坟、开办集市贸易、采砂、取土、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等行为进行处罚 |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26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勘察、设计单位未依据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工程)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27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水土保持设施管护单位未保存水土保持设施清单和管护记录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水土保持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28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单位未及时出具撤销保函申请书或者返还保证金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工程) |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29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要求使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工程) | 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30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因城镇排水设施维护或者检修可能对排水造成影响或者严重影响,城镇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未提前通知相关排水户或者未事先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或者未按照防汛要求对城镇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清疏,影响汛期排水畅通的行为进行处罚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31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未在3日内报告涉及结构安全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工程) |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32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城镇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测进出水水质、未报送污水处理水质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等信息和生产运营成本等信息的行为进行处罚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33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施工单位使用未经监理单位审查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预拌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及有关专业工程材料;对送检样品或者进场检验弄虚作假;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未经监理单位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工程) |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34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监理单位未对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进行旁站,或者见证过程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工程) |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35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供应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材料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未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或者建设单位未提交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工程) |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36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以及向负责监督检查的行政机关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且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 《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37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在生态清洁小流域范围内的沟道内私搭乱建、堆放物品;随意取土、挖砂、倾倒垃圾、排放污水等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水土保持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38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中将不合格工程按照合格验收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工程) |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39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在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种植高秆作物、堆放物料、修建建筑物以及其他禁止性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40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接装、改装公共供水设施或者在水表井安装水管管线、穿插其他管道的行为进行处罚 | 《城市供水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41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将无法及时消除并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故隐患,向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工程) | 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42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永久性标识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工程) |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43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河湖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水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44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或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封堵排污口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45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按照合格进行验收,或者在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预验收 |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46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中将质量不合格工程按照质量合格工程预验收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工程) |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47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在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48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破坏、侵占、毁损堤防、水闸、护岸、抽水站、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和水文、通信设施以及防汛备用的器材、物料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49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施工单位不执行监理单位停工整改要求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工程) |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50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任何单位任意压缩合理勘察、设计周期或者施工工期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工程) |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51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给予罚款处罚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水务工程) |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52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工程) |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53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施工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工程) |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54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自建设施供水管理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55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按时报送监测情况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水土保持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56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单位未履行质量保修义务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工程) |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57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未督促、检查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工程) | 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58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建设集雨式绿地、透水铺装、雨水集蓄利用等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水土保持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59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 | 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60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施工单位通过挂靠方式,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工程) |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61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抢水、非法引水、截水或者哄抢抗旱物资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62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签署虚假、错误技术文件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工程) |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63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从事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64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委托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工程) |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65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工程有关单位使用不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或者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使用未按照规定接受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使用未通过培训考核的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员、 |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66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使用未通过培训考核的一线作业人员的、未建立一线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或者未按照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对一线作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工程) |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67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68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69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在地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组织水上旅游、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70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发包给两个以上的施工单位,或者将预拌混凝土直接发包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工程) |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71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法兴建城市供水工程、未按规定缴纳水费、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等的行为进行处罚 | 《城市供水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72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未组织制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工程) | 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73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定期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或者未公示重大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应急措施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74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或者拆卸、挪动公共供水设施以及除紧急需要擅自动用消火栓的行为进行处罚 | 《城市供水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75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经批准开凿机井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76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非管理人员开关、启闭水利设备或者干扰河道管理单位正常工作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77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通过挂靠方式,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工程) |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78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79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中将不合格工程按照合格验收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工程) |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80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81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82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不能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投入的有效实施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工程) | 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83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监理单位未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或者施工单位拒不停工整改时未报告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工程) |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84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单位采购混凝土预制构件、钢筋和钢结构构件,未组织到货检验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工程) |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85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未进行配合比设计或者未按照配合比通知单生产、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供应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工程) |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86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合同双方订立背离备案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务工程) |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87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在大中型河道堤顶特许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兽力车通行进行处罚 | 《北京市水利工程保护管理条例》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2388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行政处罚 | 对造成或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